當年把中巴路線交給新世界的羅范椒芬現在成為新世界董事
本帖最後由 京华客车 於 2026-4-30 18:46 編輯我最近瀏覽網站,發現當年消滅中巴專營權,創造新世界巴士的「功臣」,特區政府交通官員羅范椒芬,已經成為新世界發展的董事
https://www.nwd.com.hk/zh-hant/c ... un-fanny-gbm-gbs-jp
當年,中巴仍然有意繼續經營巴士,並且向特區市民承諾會多購買新巴士,但是不獲這位現在的新世界董事,當時的特區交通官員羅范椒芬答應。羅范椒芬把港島巴士專利權大部分線路交給她現在擔任董事的新世界公司。少部分線路交給城巴。最後導致顏成坤在死前最後幾年被迫依依不捨交出港島巴士專營權。在中巴結束專利權的前20年裏,中巴非常重視服務安全,沒有任何中巴乘客在涉及中巴的意外的巴士中死亡,巴士車費仍然維持低廉水平。
近年,新世界把巴士賣盤,現在的城巴服務水準,班次少,而且近年不斷加價、繼續不斷殺線,最近更常常出現嚴重交通事故,當年要消滅中巴的羅范椒芬是責無旁貸。羅范椒芬如果真的有心像她在1998年說讓港島巴士服務更好的話,現在應加入城巴才對。
希望羅范椒芬現在評論一下目前香港島巴士的服務是否「服務優質,乘客第一」
你暗示有延後利益? 但羅太於退休前為香港廉政公署廉政專員。 宜家無咩所謂的
保安頭目都可以公開幫保險公司一姐宣傳 本帖最後由 京华客车 於 2026-4-30 16:47 編輯
33606 發表於 2026-4-30 08:38
你暗示有延後利益? 但羅太於退休前為香港廉政公署廉政專員。
當年新世界完全沒有巴士服務經驗但是投到大部分路線,反而有經驗的巴士公司只能投到少部分及沒有投到,
城巴、九巴投到少量線路,冠忠沒有投得任何中巴路線
另外對比中巴及今日所有巴士公司的服務,除了當時中巴舊車比例多的問題之外,沒有任何問題比今天的巴士公司差,導致需要取消專營權
京华客车 發表於 2026-4-30 16:43
當年新世界完全沒有巴士服務經驗但是投到大部分路線,反而有經驗的巴士公司只能投到少部分及沒有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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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而家減班併線收車下, 整體服務遠遠差過當年中巴
本帖最後由 andreweb 於 2026-4-30 18:10 編輯
Quanta 發表於 2026-4-30 18:00
其實而家減班併線收車下, 整體服務遠遠差過當年中巴
依傢有冷氣新車,加大頭枕椅,車都算出得齊。:victory:
應該唔至於差過當年中巴。
andreweb 發表於 2026-4-30 18:06
依傢有冷氣新車,加大頭枕椅,車都算出得齊。
應該唔至於差過當年中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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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巴士當年中巴最初定義是豪華巴士,收費是比普通巴士高很多。
今天城巴的2冷氣收費是5.5元,在中巴結束服務時候普通巴士車費只需要2.9元,車費差額差不多有一倍
巴士空調化,表面上是改善服務,但是實際上乘客車費開支也變相提升,相當於用乘客的錢替巴士公司改善服務
京华客车 發表於 2026-4-30 18:45
冷氣巴士當年中巴最初定義是豪華巴士,收費是比普通巴士高很多。
今天城巴的2冷氣收費是5.5元,在中巴結 ...
仲有八達通都係導火綫
本帖最後由 PC2625 於 2026-5-2 05:17 編輯
京华客车 發表於 2026-4-30 18:45
冷氣巴士當年中巴最初定義是豪華巴士,收費是比普通巴士高很多。
今天城巴的2冷氣收費是5.5元,在中巴結 ...
你瞓醒了嗎 ?用 1998 年的物價指數與廿八年後的今天作比較 ?根本中巴自 80 年代中後期起, 顏氏家族第二代開始把家族生意重點放在地產項目, 對巴士業務逐漸意興闌珊, 在員工待遇尤其是退休金/長期服務金等計算方面少得可憐, 與九巴相比有很大差距, 由於員工多次向中巴反映毫無結果, 最終先後引發兩次大罷駛, 加上巴士服務質素沒有改善, 例如車隊車齡普遍較高 (平均十多年, 部份巴士車齡接近廿年, 而政府要求上限是十七年) 及只著重經營過海巴士路線服務 (中巴那些年巴士業務收入, 四乘來自過海隧巴路線), 及乘客經常投訴中巴車長態度差劣等, 於是政府先後兩次削減其經營的巴士路線給予城巴經營, 希望引入競爭, 迫使其改善服務, 可是, 中巴不但沒有積極改善, 反而與政府對著幹, 例如在過海隧巴路線推出長者半價優惠 (當時是以現金支付車資), 中巴一度拒絕及不合作, 好後期才願意, 所以初期只有九巴推行, 另外, 1997 年底九巴陸續在隧巴上加裝八達通機開始接受以八達通繳付車資, 但中巴不肯, 最後成為政府對中巴不再抱期望, 忍無可忍收回對方專營權的導火線 !另外, 中巴被收回專營權後, 其剩餘經營的巴士路線, 分別分配給新巴及城巴經營, 沒有九巴份兒, 雖然政府把港島巴士專營權重新招標時, 九巴曾入標競投, 但後來聲稱為了專注發展九龍及新界業務, 撤回了申請, 所以, 九巴從未有獨營非過海路線在港島區, 請你搞清楚吧!
根據法例,批出、延長專營權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而且局長必須就續牌申請向行政會議提出書面建議。羅范椒芬有無可能呃晒咁多人?
根據法例,行政長官有權委任額外董事,加入專營公司董事局。額外董事通常包括運輸署署長級官員。照你噉講,應該偏幫現有公司先啱喎?
睇返歷史資料,當年中巴過晒期都無申請延長專營權。噉樣算有心繼續做巴士咩?
睇返歷史資料,羅范椒芬當年根本無份審核標書。點樣「把中巴路線交給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