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96 發表於 2008-1-8 17:17

法院撤消梁國雄等人非法廣播罪

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梁國雄等六個人非法
廣播罪. 對於呢個裁決, 我認為政府o既
做法係明顯扼殺o左大眾o既言論自由. 另
外, 我支持改革廣管局成員o既委任制, 現
時廣管局o既成員全部由特首委任, 咁o既
話, 特首就可以完全唔受限制咁控制住廣
管局, 我覺得好驚o架!

我建議改革廣管局成員委任制o既同時, 同
時修改廣播條例, 容許開放更多o既大氣電
波畀民間電台開台. 其實政府唔係開唔到
更多電台頻道, 而係佢唔肯開.

M 發表於 2008-1-8 17:37

開唔開到都要睇技術可唔可行,香港多山,可唔可以容納多幾個頻道係問題

唔知家陣數碼廣播係咪失敗告終呢?

a396 發表於 2008-1-8 18:18

原帖由 M 於 2008-1-8 17:3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開唔開到都要睇技術可唔可行,香港多山,
可唔可以容納多幾個頻道係問題
Nothing is impossible! 就算非常困難都好,
都要解決o架! 不過我覺得困難唔係山勢
崎嶇, 而係因為政府唔肯開放更多頻道
畀人出聲.

a396 發表於 2008-1-8 18:49

最新消息 : 法院暫緩對佢地撤消控
罪o既裁決. 我感到遺憾.

238X 發表於 2008-1-8 18:58

原帖由 a396 於 8/1/2008 18:49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最新消息: 法院暫緩對佢地撤消控罪o既裁決. 我感到遺憾.

雖然可能真係好易證明政府錯哂,但程序上係可以咁做,
而且份判詞雖然法律效力不足以廢除廣播條例,
但我睇到新聞報導見份判詞咁講,如果判決最後定讞,
唔重新立法實被人鬧到隻狗咁。我係政府都要暫緩裁決頂住先啦。

[ 本帖最後由 238X 於 2008-1-8 19:00 編輯 ]

M 發表於 2008-1-10 17:24

最新消息:高院已經頒令禁止民間電台進行非法廣播至下星期五

我相信勝利必定站在正義一方

a396 發表於 2008-1-10 17:27

原帖由 M 於 2008-1-10 17:2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最新消息:高院已經頒令禁止民間電台進行非法廣播至下星期五

我相信勝利必定站在正義一方
你指o既正義o係邊方面先?

cky 發表於 2008-1-10 18:13

剛才阿牛在 "自由風" 中談及今晚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的活動將如常
但會否進行大氣廣播抑或是採用街頭論壇形式則顯得仍很含糊

n281 發表於 2008-1-10 18:46

全世界的文明或非文明國家都會管制公眾使用大氣電波
目的是防止有人意圖利用「大氣電波」進行政變或叛亂

所以,有牌的廣播機構必須在播放設施加上防範設備
例如,香港的有牌廣播機構必須在直播室上鎖
防止有人意圖佔據「大氣電波」

如果政府給 民X電台 是合法
即同意有人意圖佔據「大氣電波」
後患無窮
政府並不是壓制言論自由

個人意見:泛民越玩越癲
     文明社會無須完全民主,適量民主已相當足夠

[ 本帖最後由 n281 於 2008-1-10 18:56 編輯 ]

tonytsang_hk 發表於 2008-1-10 18:58

回M君:
這件事不應以正義與否去看待,反而法律、社會、統治者的角力才是重點
只有勝方、負方,道德問題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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