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3509
發表於 2008-4-27 23:47
原帖由 238X 於 2008-4-27 21:5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 如果唔比咁大批人入境就真係會超級損國際形象...
2. 主辦會議都係要跟返 WTO 遊戲規則...
但今次傳聖火個話事人係北京奧委會,遊戲規則就唔同咗... ...
1.即係一大班藏獨分子就應該放晒佢地入黎?:o
2.WTO有個規則係一定要放人入黎示威?:o
如果係因為驚得罪阿爺就有兩種做法,
咁仲唔夠損害國際形象?:o
[ 本帖最後由 gn3509 於 2008-4-27 23:48 編輯 ]
gn3509
發表於 2008-4-28 00:29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8-4-27 23:4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你咁講又唔o岩......拒絕入境, 同坐監係2回事......
拒絕入境其實好多國家都會做.....
如果係有犯罪意圖,或者係恐怖份子之類既人,拒絕入境都無可厚非
但呢位人兄之前幾次入境都冇問題,亦冇犯罪意圖,更加唔係恐怖份子喎...
冇解釋過就的人出境,點講都講唔通
238X
發表於 2008-4-28 01:39
原帖由 gn3509 於 27/4/2008 23:4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即係一大班藏獨分子就應該放晒佢地入黎?:o
2.WTO有個規則係一定要放人入黎示威?:o
如果係因為驚得罪阿爺就有兩種做法,
咁仲唔夠損害國際形象?:o
其實好簡單:你幾唔同意都好,
呢個世界都仲係講緊邊個拳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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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絕少少講句:
可能上次政府可能真係食懵咗,
今次見過鬼怕黑,就去走另一個極端。
始終放得佢入來,入到來嘅就唔係得佢一個。
如果嗰啲掛住和平示威之名但其實係來搞事嘅人
因為嗰位仁兄入到來而入咗境,到時出事責任邊個負?
入境署話個別例子,其實哂氣啦,
呢啲風頭火勢邊有可能真係就個別例子決定?
(我一向唔係好信政府啲官話)
壓力係有,但唔一定係來自阿爺的。
[ 本帖最後由 238X 於 2008-4-28 01:44 編輯 ]
cky
發表於 2008-4-28 03:46
原帖由 M 於 2008-4-27 16:21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新聞連結(香港電台)
政府有責任防止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入境,我覺得政府咁做無可厚非。
人地黎修補自己既雕塑作品同埋重新上色
有甚麼叫做 "防止破壞社會安寧" 的事情?
再者以前佢入黎香港都沒有事喎
3ASV196
發表於 2008-4-28 08:14
原帖由 gn3509 於 2008-4-28 00:2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係有犯罪意圖,或者係恐怖份子之類既人,拒絕入境都無可厚非
但呢位人兄之前幾次入境都冇問題,亦冇犯罪意圖,更加唔係恐怖份子喎...
冇解釋過就的人出境,點講都講唔通 ...
其實通就一定唔係幾通, 不過我同意238x的講法,
非常情況, 寧枉勿縱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其實上次得, 也不代表今次得, 好明顯今次時間
上涉及聖火傳送, 政府比之前收緊d係"正常".....
亦要留意, 那人本身亦係某組織的發起人, 那組織
的情況又係點呢? 其實我地一般人亦未必清楚...
真正原因, 有好多可能, 我唔會嘗試去解釋/估計,
政府亦一定唔會講, 可能真的只是政府過份緊張.....
但情況亦可能係批評的人難以估計...
另外, 以我所記得, WTO 都有禁止部分人入境的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8-4-28 08:16 編輯 ]
238X
發表於 2008-4-28 09:45
涂謹申引述世貿條文列明必須容許和平示威,
印證本人早前「遊戲規則不同」的說法:
http://hk.news.yahoo.com/080427/12/2t3a1.html
相信好戲在後頭。
kwyeung
發表於 2008-4-28 15:20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8-4-27 23:4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你咁講又唔o岩......拒絕入境, 同坐監係2回事......
拒絕入境其實好多國家都會做.....
拒絕入境, 起碼需要講清楚理由,
危害公眾安全好,政府覺得你會搗亂都好,
總不成一句「不符合資格」就拒絕入境。
此例一開, 第日政府唔高興就話「不符合資格」,
與隨意執法有何分別?
*******
補充︰我覺得有需要將被版友M扣分的理由貼出,
讓大家看看是否有人以扣分制度發洩不滿。
評分分數: iPower -10
操作理由: 荒謬,政府有權選擇拒絕哪些人士入境
首先, 政府的確有權拒絕某些人士入境。
問題是, 究竟他的理由是否充份。
一句「不符合資格」, 究竟是甚麼資格?
這個含糊不清的理由, 對法治社會根本是種威脅。
不符合資格, 可以是你身高太矮, 樣子不夠好,
這是我們想要的理由嗎?
[ 本帖最後由 kwyeung 於 2008-4-28 16:27 編輯 ]
kwyeung
發表於 2008-4-28 16:33
原帖由 M 於 2008-4-27 17:1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無人可以保證示威人士在香港會作出什麼行為,如果要等到有激烈情況出現才補救,那麼實在太遲了。
請問有何證據可以說明高志活會有激烈行動?
任何抗議也有潛在可能有激烈行動,
那麼是否所有海外示威者也應被拒入境?
如果有一千幾百人, 你還可以說有激烈行動,
有充份理由拒絕整班人入境。現在只有一人,
敢問行動有何激烈?
gn3509
發表於 2008-4-28 21:54
原帖由 kwyeung 於 2008-4-28 15:2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拒絕入境, 起碼需要講清楚理由,
危害公眾安全好,政府覺得你會搗亂都好,
總不成一句「不符合資格」就拒絕入境。
此例一開, 第日政府唔高興就話「不符合資格」,
與隨意執法有何分別?
*******
補充︰我覺得有需要 ...
建議閣下向站方投訴有人濫用扣分制
最低限度可以加番啲分
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8-4-28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