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 發表於 2005-7-10 23:36

都有唔少司機係有理無理,
衝過左斑馬線先算...

fw1321 發表於 2005-7-10 23:39

KV3410在 2005-7-10 23:21 發表:



你是指香港的做法嗎?

冇記錯就係
莫非香港的做法有別於海外?

KV3410 發表於 2005-7-11 00:13

cky 發表於 2005-7-11 03:11

KV3410在 2005-7-10 11:21 PM 發表:

你是指香港的做法嗎?


可參考番道路使用者手冊

M 發表於 2005-7-11 13:08

kokchun在 2005.7.10 14:33 發表:

呢D人比車車死咪叫 "佢死佢賤,自己搵o黎死既".

鬼叫佢連紅綠燈都唔睇就過馬路.
死不足惜.

你咁講似乎偏激少少,行動不便的人過馬路,駕駛
者就應該忍讓。同時行動不便者亦都唔應該響多車
既情況下過馬路。

joeli16 發表於 2005-7-11 17:46

KV3410在 2005-7-10 04:22 AM 發表:

撞到人不顧而去係駕駛者的道德同人格既問題。
撞到人唔理根本就更應該去拉。
美國驚駛者一定有品得多,
所有車都一定會讓行人行先,
不論有人沖出黎又好,
有人o係斑馬線等過馬路又好,
所有車一定會停低讓人。

反觀香港驚駛者,
成日都好似趕頭趕命,
條路佢大哂咁,
人地過馬路唔守法,
咁唔通你就有權撞死人?
咩歪理黎呀?

KV3410 發表於 2005-7-11 19:33

KV3410 發表於 2005-7-11 19:35

238X 發表於 2005-7-11 19:42

KV3410在 2005-7-11 07:35 PM 發表:



點可以咁講?
而家根本唔係呢個問題。
而係有人講左一些歪理出黎, 呢D歪理
根本唔應該存在, 去糾正佢又有甚麼問題?

問題係,你的糾正似乎只係提出另外一項歪理。

homanbean 發表於 2005-7-12 00:42

KV3410在 2005-7-11 19:33 發表:


香港人唔改善自己之餘,
仲要去講一些不遵守規則過馬路
就有權車死佢地之類既歪理?

[ Last ...

呢度邊有人講過話行人唔守規則
駕駛堵者就可以車死佢呀?

我自己認為大家都有責任
一來唔守規則既人一定唔啱
二來冇盡力避免意外
什至俾油唸住嚇下佢既人既司機都有責任

不過 如果司機已經盡力避免意外
例如響horn同剎車都避唔到
而且本身又冇犯規
咁個司機又何罪之有呢?

唔係個個都好似你唸咁冷血既
冷靜d唸下先話人啦: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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