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
發表於 2005-7-22 21:26
guia在 2005-7-22 18:12 發表:
http://pshweb02.881903.com/apps/news/html/news/20050722/2005072215061873400.htm
商台有講
本人認為 林子健只是以個人身份去投訴﹐非民主黨立場。
在民主黨立場而言﹐現時首要是一再向公眾﹐清楚交代所有有問題的賬目問題。至於民主黨應否處罰各當事人﹐應交由『紀律委員會』負責跟進﹐據了解﹐紀律委員會已展開工作。
S3BL100
發表於 2005-7-22 22:13
有看今日頭條新聞的板友,
應該都知道立會申報是計個人而非政黨,
如果是計政黨,相信個trap就較難踩中。
無論如何,我相信全部立法會議員都有申報上的問題,
只是問題大小而已,
正如主持話齋,如果要查,立法會隨時可以收工。
chai
發表於 2005-7-22 23:27
S3BL100在 2005-7-22 22:13 發表:
有看今日頭條新聞的板友,
應該都知道立會申報是計個人而非政黨,
如果是計政黨,相信個trap就較難踩中。
無論如何,我相信全部立法會議員都有申報上的問題,
只是問題大小而已,
正如主持話齋,如果要查,立法會隨時可以收工。
申報制度是非常繁複﹐特別是有政黨背景的議員﹐
往往難以計算部份與黨友合用開支﹐所以政府只好
規定將共用資源各自打上一個百份比﹐以作量化﹐
當然不論政府還是議員﹐都知這個方式不設實際。
要改善現有情況﹐相信只能效政黨法來協助﹐
以政黨方式申報津貼。
當然﹐要是說現時立法會議員全部都有申報的問題﹐
就不敢認同了....
64K
發表於 2005-7-22 23:46
http://slave.wwpnews.net/news.phtml?news_id=HK0507210011&cat=003HK
http://slave.wwpnews.net/news.phtml?news_id=HK0507210012&cat=003HK
http://slave.wwpnews.net/news.phtml?news_id=HK0507210013&cat=003HK
http://slave.wwpnews.net/news.phtml?news_id=HK0507210014&cat=003HK
http://slave.wwpnews.net/news.phtml?news_id=HK0507210015&cat=003HK
涂謹申再被揭發在01年5至7月做假帳,遮都遮唔住。
chai
發表於 2005-7-23 02:41
64K在 2005-7-22 23:46 發表:
涂謹申再被揭發在01年5至7月做假帳,遮都遮唔住
希望要是批評的﹐都必要以事實來說﹐在此必須回應﹕
1.) 『做假賬』與否是須要經過法律程序來判決﹐連文匯報也只是說
『表面證供』成立﹐不會肯定事件『必定』為『做假賬』情況。
如 閣下仍堅持肯定有『做假賬』成情況﹐請舉出法理上『絕對』的例證﹐
否則便是『失實』﹐理應收回這段說話;
2.) 調查報告在幾天前已全面公開﹐如問題存在就存在﹐不存在就不存在﹐
根本不會有『再被揭發』的問題。
批評方式有很多種﹐但若以非理性方式來辯論思考﹐最後更只會令批評
他人一方﹐不能站在道德商地之餘﹐對各方面也沒有好處。
[ Last edited by chai on 2005-7-23 at 02:50 ]
Cantona
發表於 2005-7-28 02:53
葉國謙轟廉署查涂雙重標準
【明報專訊】雖然廉政公署會再次就民主黨涂謹申「匯標事件」展開調查,但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批評,廉署在處理程介南與涂謹申兩宗案件的手法明顯不同,有偏幫後者之嫌。他呼籲廉署應該以「同一把尺」處理涂謹申事件,若最終律政司決定不起訴涂謹申,亦應作公開交代。
質疑程介南遭惡劣對待
葉國謙說﹕「廉署有偏頗是事實,同樣是立法會議員,兩人明顯有不同對待。程介南什麼都要被調查,又要上手扣。涂謹申怎樣﹖廉署應該使用同一把尺,公正便是公正,不可因為是涂謹申便不做,而程介南就比較衰﹖」但他表示,未能就此證明廉署是因為政治理由而刻意對涂謹申「放軟手腳」。
另外,葉國謙指出,區議會早在2002年制訂指引,規範議員在申領津貼及個人操守方面的行為,包括禁止議員租用自己名下物業作辦事處,但黨產則沒有規範。葉國謙指出,據他了解立法會亦正循這方向制訂指引,相信能有效監管議員。
民建聯中委王紹爾昨日去信廉政專員黃鴻超及律政司長梁愛詩,批評兩個部門在處理程介南及涂謹申事件上持雙重標準,要求部門盡快就「匯標事件」採取相應行動。
睇完之後,我覺得好憤怒。執行機關有佢地既獨立調查既機制,點可以胡亂批評?
係唔係執法機關次次走去拉哂民主黨既人,先至叫公平?
政客胡亂作批評,其心腸惡毒如此,真慶幸此等質素的人,04年冇參與立會選舉!
Cantona
發表於 2005-8-5 19:33
質疑匯標事件未盡責調查
廉署被轟放過涂謹申
【本報訊】廉政公署覆函投訴人、民建聯屯門區議員陳雲生,否認偏袒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而終止調查匯標事件。陳雲生炮轟廉署推卸責任,又質疑廉署未盡調查責任,未能向律政司提出足夠佐證,導致律政司建議不檢控涂謹申。陳雲生認為各部門處理事件的方法,影響本港司法制度及廉署公信力,要求特首成立獨立調查小組,徹查各部門在處理事件中有否疏忽及錯誤,釐清責任誰屬。
此外,另一投訴人民建聯中委王紹爾表示,警方向他表示把涂謹申案件轉交廉署處理。鑑於廉署調查涂謹申事件的手法,受到外界質疑,據稱,有個別區議員擬提交文件,要求廉署人員分別到油尖旺、深水及九龍城等三個區議會,解釋廉署的調查手法。
繼日前特首辦公室覆函指出把涂謹申的投訴,轉交有關部門回覆,而廉署應要求覆函陳雲生。覆函指出對投訴人在發給特首的公開信指稱廉署在處理案件時「草草了事」和「有雙重標準」,廉署表明不能苟同,又重申無論任何案件有否作出檢控,均須將調查報告予獨立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仔細審議。
(太陽報)
http://the-sun.orisun.com/channels/news/20050805/
民建聯lee兩位成員真過份,人地廉署已經調查過涂謹申係清白,佢地就話廉署「未盡調查責任」。既然一個執法機構已經調查過,點解要唔相信佢呢? 如果唔相信執法機構,做咩要向執法機構投訴呢? 係唔係一定要拉佐涂謹申先得呢?
我覺得陳雲生、王紹爾根本只係針對人,而唔係對事
[ Last edited by Cantona on 2005-8-5 at 19:35 ]
S3BL100
發表於 2005-8-5 22:31
Cantona在 2005-8-5 07:33 PM 發表:
(太陽報)
http://the-sun.orisun.com/channels/news/20050805/
民建聯lee兩位成員真過份,人地廉署已經調查過涂謹申係清白,佢地就話廉署「未盡調查責任」。既然一個執法機構已經調查過,點解要 ...
哈哈, 突然記起
民建聯都有兩個女人
(一個姓陳, 一個姓蔡)
都犯左同一件事,
點解而家就無左下文?
人地民主黨查, 查完佢地就鬧,
咁民建聯呢, 查都無查過, 仲衰.
Cantona
發表於 2005-8-5 23:24
S3BL100在 2005-8-5 10:31 PM 發表:
哈哈, 突然記起
民建聯都有兩個女人
(一個姓陳, 一個姓蔡)
都犯左同一件事,
點解而家就無左下文?
人地民主黨查, 查完佢地就鬧,
咁民建聯呢, 查都無查過, 仲衰.
我個人覺得民主黨起碼會自己成立一個獨立小組調查,總算進步....
民建聯呢? 而家已經有人向廉記投訴佢地,希望廉記快D調查佢地啦
Chairman
發表於 2005-8-6 09:32
chai在 2005-7-22 13:52 發表:
在民主黨立場而言﹐如果認為是針對﹐更加不會傻至去找
專家開調查委員會﹐為這個幾近被忘記的問題重新引起
社會關注。
相信有一件事要弄清楚,民主黨找人去調查,
是去年立法會選舉時許下的承諾,
由去年至今年,用了多少時間?
”幾近被忘記的問題”?別開玩笑吧,
原本一個簡單的調查,
涉事的主角用了什麼態度去回應調查小組?
是誰在拖時間呀?
仲有,有傳媒跟進這事,又點會令這個問題”幾近被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