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rman
發表於 2005-8-6 09:34
orange在 2005-7-22 14:48 發表:
不過我覺得有o的人借機玩"抽水",好似甚麼陳x生,王x爾,
明明唔係自己區既區議員都走去ICAC,又要告上警方,更
奇怪係有個叫香港華人革新協會(詳見今日大公報)都走
o黎話要佢負刑事責任,真係一日唔死一日都有新聞睇
假如今次涉事的是親政府的議員,
不知道泛民主派的朋友又會否如此低調?
Chairman
發表於 2005-8-6 09:38
guia在 2005-7-22 18:06 發表:
香港議員質素差勁是事實
但個人覺得不應那麼輕易放過涂謹申
看來佢需要市民壓力先肯自動辭職啦
記住宜家好多意見認為民主黨嚴人寬已
同李志喜爆料先搞出咁大件事
本身李大狀及馬會計師已手下留情,
在報告字眼上留有一手,
但涂謹申不認錯,
有眾多法律專才的民主黨在一個連普通人也認為有問題的事上
繼續在錯誤的一方撐下去,
又如何不令人認為是”嚴人寬已”?
對比當年涂謹申批評梁錦松的英雄氣概.
那些氣勢去了那裡?
Chairman
發表於 2005-8-6 09:51
Cantona在 2005-7-28 02:53 發表:
睇完之後,我覺得好憤怒。執行機關有佢地既獨立調查既機制,點可以胡亂批評?
係唔係執法機關次次走去拉哂民主黨既人,先至叫公平?
政客胡亂作批評,其心腸惡毒如此,真慶幸此等質素的人,04年冇參與立會選舉!
本人對有板友作出如此激動的回應甚為奇怪.
的確,對比梁錦松,程介南,廉署對涂謹申是很客氣了.
現在李大狀及馬會計師單憑表面證供已查出了這麼多事,
為何以廉署的能力,卻做不到?
為何沒有即時查封涉事地方去搜尋證據?
是廉署無能?或是李大狀及馬會計師調查技巧高廉署N倍?
你認為是那個?
然而,相信一個普通人也會認為,
那張所謂信託書的副本根本沒有效力,
涂謹申作為律師多年,理應明白此點.
用疏忽去形容自己的行為,只是逃避責任.
有光顧涂謹申律師事務所的公眾,
實在應該要另找律師,看看涂謹申以前所做的契約文件是否有問題!
泛民主派一眾明星議員對涂謹申如此輕輕放過,
對比兩年前聲討梁錦松的理直氣壯,實在是兩個版本啊!
”睇完之後,我覺得好憤怒。執行機關有佢地既獨立調查既機制,
點可以胡亂批評?”--看來很理直氣壯的說話,請你記著你自己
所講過既說話,若日後有親政府的議員犯上相近的事實,而廉署
也只是採取相近的行動,在那時請不要批評廉署護短!
Chairman
發表於 2005-8-6 09:56
Cantona在 2005-8-5 19:33 發表:
民建聯lee兩位成員真過份,人地廉署已經調查過涂謹申係清白,佢地就話廉署「未盡調查責任」。既然一個執法機構已經調查過,點解要唔相信佢呢? 如果唔相信執法機構,做咩要向執法機構投訴呢? 係唔係一定要拉佐涂謹申先得呢?
我覺得陳雲生、王紹爾根本只係針對人,而唔係對事
那麼三人小組的報告又證明了什麼?
那份報告是否證明廉署原來無能力查出普通人也查得到的事?
若如此,廉署理應懲罰調查涂謹申的人員,
因為作為執法人員,如此輕率辦案,
也就是對公眾的不負責任!
Chairman
發表於 2005-8-6 09:59
Cantona在 2005-8-5 23:24 發表:
我個人覺得民主黨起碼會自己成立一個獨立小組調查,總算進步....
民建聯呢? 而家已經有人向廉記投訴佢地,希望廉記快D調查佢地啦
若最後廉署也是將該兩人的事如涂謹申案般草草結案,
而又有人批評這種做法的話,不知你的立場仍會否這般一致?
Chairman
發表於 2005-8-6 10:01
S3BL100在 2005-8-5 22:31 發表:
哈哈, 突然記起
民建聯都有兩個女人
(一個姓陳, 一個姓蔡)
都犯左同一件事,
點解而家就無左下文?
人地民主黨查, 查完佢地就鬧,
咁民建聯呢, 查都無查過, 仲衰.
有問題就去執法機關舉報吧.
不過想知,這三人涉嫌犯的事是一樣嗎?
民主黨為勢所迫要去查,豈料有這麼多連自己也不知的內幕?
看來民主黨自己也應該好好的檢討一下自己的內控機制.
Cantona
發表於 2005-8-6 11:23
Chairman在 2005-8-6 09:56 AM 發表:
那麼三人小組的報告又證明了什麼?
那份報告是否證明廉署原來無能力查出普通人也查得到的事?
若如此,廉署理應懲罰調查涂謹申的人員,
因為作為執法人員,如此輕率辦案,
也就是對公眾的不負責任!
你有甚麼證據證明廉記「作為執法人員,如此輕率辦案」?
如果沒有,請收回無理指控 :mad:
Cantona
發表於 2005-8-6 11:31
Chairman在 2005-8-6 09:51 AM 發表:
”睇完之後,我覺得好憤怒。執行機關有佢地既獨立調查既機制,
點可以胡亂批評?”--看來很理直氣壯的說話,請你記著你自己
所講過既說話,若日後有親政府的議員犯上相近的事實,而廉署
也只是採取相近的行動,在那時請不要批評廉署護短!
對唔住,作為香港市民,應該要對我地既執法機關相信,唔可以將自己的政見投入執法機關的角度。陳雲生、王紹爾既言論好明顯係唔相信執法機關,明明廉記已經調查完成,又話人冇認真調查,lee d無理指控對執法機關係好唔公平架! 我聽到有如此顛倒是非既言論,所以我post出黎想同大家討論下,估唔到閣下竟然會對如此顛倒是非既言論投予信任的一票..... #:`(
另外,我見閣下一連post佐好幾篇文,但內容是差不多多,我就係度一次過回覆你啦
廉署調查陳、蔡二議員,根本都未有任何結果,我地而家去評論係唔係有點不當呢?
你不停話︰「在那時請不要批評廉署護短」,lee d根本係未發生既事,你何以會認為我會批評廉署? 莫非閣下有預知未來既能力?
怒我直言,你一連post好幾篇內容相近既文章,有少少灌水之嫌。而且,每篇都內容空洞。希望閣下下次留言前,先想一想自己的說話是否有point!
superbus
發表於 2005-8-6 13:53
Chairman在 2005-8-6 09:59 AM 發表:
若最後廉署也是將該兩人的事如涂謹申案般草草結案,
而又有人批評這種做法的話,不知你的立場仍會否這般一致?
小弟只想問一句,
廉署已經講咗調查結果咩?
如果未,
咁閣下點可以肯定板友 Cantona 在調查後反應會不同呢?
[ Last edited by superbus on 2005-8-6 at 13:55 ]
Chairman
發表於 2005-8-6 18:10
Cantona在 2005-8-6 11:23 發表:
你有甚麼證據證明廉記「作為執法人員,如此輕率辦案」?
如果沒有,請收回無理指控 :mad:
那麼請你解釋為何廉署會搜集不到李大律師及馬會計師找得到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