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lon
發表於 2009-3-23 02:39
dennis28a
發表於 2009-3-23 03:36
原帖由 kalon 於 2009-3-23 02:3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一時疏忽即都是責任所在, 那既然已經疏忽, 為何沒有去補救? 這正是鐵路公司的責任.
問題十分有趣,不過出售熟食與即時進食並無矛盾。
只要在商店有充分指示提醒,出閘進食為何不何?
要安置商店或是重置收費區也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原帖由 kalon 於 2009-3-23 02:3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那為甚麼7-11要提供熱水機、微波爐?
食物係買來食, 但出售地點不准飲食, 只准等到出站食, 綜觀全球, 真係香港先有.
非也,似乎閣下不了解大部份車站的閘內 7-11 特性,
現時除了某馬鞍山線車站的閘內7-11出現熱水機外,
其他車站的閘內 7-11 一律只有零食、普通飲品、報刊為主,
一切熱水機、微波爐、雪榚櫃欠奉。
出售地點不准飲食,為何不何?出售與享用根本並無對等關係。
正如香煙一樣,在禁煙商場購買的香煙並不代表閣下可以吸食,
因此閣下的邏輯,有一定謬誤存在。
[ 本帖最後由 dennis28a 於 2009-3-23 03:47 編輯 ]
lsc04d11
發表於 2009-3-23 11:22
我覺得都只好怪港鐵搞第一次入閘後二十四小時...
唔似前九鐵尾班車就完..無論你晚上九點買飛,定係朝早六點買飛,都係十二點左右(尾班車)就完...
咁咪一定唔會過時...
kalon
發表於 2009-3-23 13:31
kalon
發表於 2009-3-23 13:33
tony
發表於 2009-3-23 14:25
原帖由 dennis28a 於 23-3-2009 03:36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問題十分有趣,不過出售熟食與即時進食並無矛盾。
只要在商店有充分指示提醒,出閘進食為何不何?
要安置商店或是重置收費區也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非也,似乎閣下不了解大部份車站的閘內 7-11 特性,
現時除了某馬鞍山線車站的閘內7-11出現熱水機外,
其他車站的閘內 7-11 一律只有零食、普通飲品、報刊為主,
一切熱水機、微波爐、雪榚櫃欠奉。
出售地點不准飲食,為何不何?出售與享用根本並無對等關係。
正如香煙一樣,在禁煙商場購買的香煙並不代表閣下可以吸食,
因此閣下的邏輯,有一定謬誤存在。
出售熟食與即時進食當然並無矛盾,不過熟食跟煙草不同:過了若干時間會冷卻,影響味道。
我不吸煙,對香煙理解不多,有錯請你指正。
2A_DL13
發表於 2009-3-23 16:59
原帖由 dennis28a 於 2009-3-22 14:27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無限次乘搭」不等於「無限時限」,兩者根本無矛盾存在。
不論在九鐵、地鐵或是港鐵時代,一樣也有時限限制。
而且遊客全日通(甚至是九鐵時代的全日通),
也有註明「按車票發出條件發行」。
為何閣下不說成「九鐵公司疏 ...
講白d,我覺得該鐵路公司員工有心捉人,目的為挑戰公司規條
而已。我相信這裡總有站友(本港居民)逾時乘車而被鐵路公司口
頭提醒就放行,而點解這次卻故意捉遊客?相信背後應該有點
東西,是大家都未必知道,報紙亦沒有提及..
df9321
發表於 2009-3-23 17:12
原帖由 2A_DL13 於 2009-3-23 16:5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講白d,我覺得該鐵路公司員工有心捉人,目的為挑戰公司規條
而已。我相信這裡總有站友(本港居民)逾時乘車而被鐵路公司口
頭提醒就放行,而點解這次卻故意捉遊客?相信背後應該有點
東西,是大家都未必知道,報紙亦沒有提及.. ... 其實鐵路職員係咪同警察一樣,要跑quota既呢?:lol
2A_DL13
發表於 2009-3-23 17:37
原帖由 df9321 於 2009-3-23 17:12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鐵路職員係咪同警察一樣,要跑quota既呢?:lol
我既理解,除非係附例執行組,否則無需要專責執行
收取呢D罰款。
dennis28a
發表於 2009-3-24 00:45
原帖由 kalon 於 2009-3-23 13:3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人地遊客點知你香港鐵路K型條例.
一個正常人類去旅遊玩, 當然口渴就買野飲、肚餓就買野食... 唔會好似本地人咁買定野話幾時食就幾時食... 更不能叫人地預早買定...
而且, 何謂足夠告示... 如果要人守法, 就要提供守法條件... 閘外買你帶入閘食, 可以罰你都係抵你死...
入閘後提供各式各樣飲飲食食比人, 但又唔准食... 咩道理, 仲話無矛盾~~
「遊客點知」?整個車站有大量車站廣播及告示。
「正常人類去旅遊玩, 當然口渴就買野飲、肚餓就買野食... 」?
難道遊客在圖書館的咖啡店買一杯咖啡可在圖書館飲食?
而且事實的確無矛盾,難道鐵路車站便利店有香煙出售代表閣下可以在車站吸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