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9AMT100UP
發表於 2005-10-30 12:52
我見到佢地o甘樣,係無奈
我地做到死為止,為香港的未來作貢獻
政府為我們做甚麼?不就是每年寄"綠色炸彈"比我,(仲要我借錢交稅)o甘大把
見到鄰居每晚五一湯,自己的......
每日都可以去酒樓飲茶,自己的......
社署幫埋佢地交租,仲要話唔夠使,自己每月準時戶口唔見二千七......
又有交通、醫療、連配眼鏡都有津貼
一個四人家庭,拿綜緩的生活富足
我養三個半人(爸、媽、我、女朋友(津貼下))+兩隻貓
每個月看戶口,不要說儲蓄,連夠唔夠使都係問題
看到我所交的稅,用來o甘用法,極度失望
成日話要幫弱勢社群,但"弱勢社群"好似指我多o的 wor
好不滿這種unbalance social walfare system
我們這一群,最辛苦,也最不令人可憐......
~誰@359~
發表於 2005-10-30 15:32
政府好應該以鐵碗政策泥處理呢班冇需要拎綜緩
但係又拎既蛀米大蟲…
因為佢地就累到其他真正有需要既一齊減綜緩…
kei_hk
發表於 2005-10-30 17:14
~誰@359~在 2005-10-30 03:32 PM 發表:
政府好應該以鐵碗政策泥處理呢班冇需要拎綜緩
但係又拎既蛀米大蟲…
因為佢地就累到其他真正有需要既一齊減綜緩…
如果每年幾套全新校服(夏天冬天各2套)﹐又是否有必要?
不論近視有否加淨﹐每年一副全新眼境﹐又有沒有必要?
在下認為﹐校服第一年是要﹐當不合身時要﹐不過一般小朋友的生長又不足每年都要新校服。
眼鏡更加有問題﹐近視加深才要換。可是每年都可以不用驗眼都有新眼鏡。
其實﹐有時支援有需要人事﹐不應直接付金錢。應該加以審批是否有必要才批款項﹐有部分更加應該以物質代替金錢。
HATE10XX@106
發表於 2005-11-5 01:28
一般香港打工仔,5,6千蚊一個月,仲要做餐死,
仲未計出街食飯,交通費,同埋"綠色炸彈",
靜番o個d都唔知夠乜.
唔好話買件靚d o既衫褲鞋襪la,
出次去旺角/銅鑼灣都要度過交通費先la.
o個d咁o既蛀米大蟲,
唔駛做,閒閒地一萬幾千綜援,
仲唔使交通費呢...
政府比少d/遲d,郁d就鬧,
當一般打工仔想買件冒牌貨都要節衣縮食o既時候,
o個d人竟然話"人地又有PSP/PS2/Prada/Tiffiny.....
我d仔女乜野都無點得架?!...#:-/係咪想佢地學壞先得丫...#:-/"
當一般打工仔為o左慳幾蚊車錢而行路o既時候,
o個d人竟然話"咁遠,唔好話渣車喇,d錢搭的士都唔夠喇..."
真係令小弟睇唔過眼#]:(
而最衰o既就係當o個d蛀米大蟲出黎鬧政府o既時候,
d"懶"正氣o既社工,神父就緊係反插我地歧視新移民芸芸#]:(
(好似小弟o係中學時對於做一d回應類似社論o既功課時,
通常改簿個評語都係比老師話歧視新移民芸芸)
好似講到所有香港納稅人都欠o左佢地咁#]:(
所以近年開始政府要規定拎綜援至少要居港7年
將綜援適當同埋有效用o係真正有需要o既人手上,
避免花o係d蛀米大蟲(恕我直言:應該話"無良騙徒" )上
[ Last edited by HATE10XX@106 on 2005-11-5 at 01:29 ]
arthur
發表於 2005-11-5 16:25
有d仲衰到叫鄰居畀晒d單(如配眼鏡,校服,總之claim得架啦) 佢去社署claim錢tim..
仲好過d私人貸款,唔駛還,要幾多有幾多。
我覺得綜援係必須有既,但香港就因為新移民先搞到咁姐。
老實說,我是十分討厭他們的,從讀小學時,拖低晒d教學進度。
眼見社會,佢地既生活仲好過d捱生捱死既本土香港人。
佢地d生活態度令港人反感,就話港人歧視佢地。
佢地真係好討厭。
S3BL100
發表於 2005-11-5 21:42
CN9AMT100UP在 2005-10-30 12:52 PM 發表:
我們這一群,最辛苦,也最不令人可憐......
有時覺得政府和商界的分化計實在非常有效,
以致社會各階層互相仇恨, 真可憐.
要改善這個情況, 政府必須多方面著手:
1. 最低工資
2. 最高工時
3. 收緊綜援
4. 加強執行現有勞工法例, 檢控違法商人
5. 中收入人士減稅
6. 綜援補貼制度
eric278
發表於 2005-11-5 23:40
另外一個是推動香港公司申請社會責任國際標準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認證,規限必須實行對員工合理待遇及福利,並對社會負責。
barking
發表於 2005-11-6 01:25
S3BL100在 2005-11-5 09:42 PM 發表:
有時覺得政府和商界的分化計實在非常有效,
以致社會各階層互相仇恨, 真可憐.
要改善這個情況, 政府必須多方面著手:
1. 最低工資
2. 最高工時
3. 收緊綜援
4. 加強執行現有勞工法例, 檢控違法商人
...
即使有更嚴峻的法例, 也未必行得如想像中咁有效.
一般拖欠薪金的個案, 即使一班工人理直氣壯, 更有勢如破竹之際,
但因某些證據(物證)未夠充份而追討不了顧主...
最後, 顧主仍可逍遙法外.
是法制問題而令工人處於下風,
恢復集體談判權方為良策.
http://www.hkctu.org.hk/contentr.php?orgtopicid=51
Chairman
發表於 2005-11-10 01:58
DW8306在 2005-10-28 00:21 發表:
如其講新移民點拎綜援既時侯,
何不回想何喜華及甘浩望兩人做過既偉大事蹟?
申報利益:
我老豆做裝修,係沙士果期衰到貼晒地
迫於無奈先焗拎失業綜援(幸好之後到而家唔洗再拎)
在此先向站友的爸爸致敬,因為沒有需要時,
就不應該再向政府索取援助.
一直以來對一些自命正義的社工很反感,
七年才可申請綜援,根本是天經地義,
若覺得來香港不合適,為何當初不選擇清楚?
何喜華先生及甘浩望神父以”為民請命”上位,
可惜的是,大多數人見到(及實際觀察到)的,
只是這兩位在不斷慷納稅人之慨.想來也令人覺得氣憤.
Chairman
發表於 2005-11-10 02:09
S3BL100在 2005-11-5 21:42 發表:
有時覺得政府和商界的分化計實在非常有效,
以致社會各階層互相仇恨, 真可憐.
政府和商界做了什麼分化工作?本人願聞其詳.
你可否否定一眾站友所指出的事不是事實?
這麼多站友都能舉出例子,就已經證明這不是單一事件,
或”個別例子”.
濫用綜援的人的確存在,而且不是少數,
政府實在需要加大力度去懲治濫用綜援的人,難道這有錯嗎?
若一個簡單的”分化計”就可以令大眾跟著政府走,
以感性壓到理性,題外話一句,
香港跟本未到可以行普選的時候,
因為民智根本未開,政府無普選時間表也很合理,
4年內要民智大開,想一下也知沒有可能吧!
(若有站友有興趣在這個題目研究下去,煩請開新文)
請問你認為那一個解釋合理?
是分化計--香港人原來只是感性壓到理性,民智原來未開;抑或
是事實--很多人濫用綜援,政府應全力打擊並收緊申請條件?
S3BL100在 2005-11-5 21:42 發表:
要改善這個情況, 政府必須多方面著手:
1. 最低工資
2. 最高工時
3. 收緊綜援
4. 加強執行現有勞工法例, 檢控違法商人
5. 中收入人士減稅
6. 綜援補貼制度
本人想知以上政策如何解決你口中的”分化計”.
又,若政府有份施行你口中的”分化計”,
你認為政府又會否推行你以上計劃(就假設以上政策是技術上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