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一直都建議屯門(我住的地區)有多一條通宵線來往元朗或其他地區,因為實在信不過
紅色小巴(太攞人命)
綠色小巴(隨時cut路線,唔知要等幾時)
我都知除左N260,N962都仲有小巴通宵服務屯門,但我不會放他們在我的「路線表」上...因為實在不值得信賴!
有得揀,我都真係唔會搭小巴.
(全屬個人意見) 原帖由 KC3555 於 2010-8-27 14:36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做的,叫小巴增加配額,減低小巴牌費,政府資助經營困難小巴商,才可長遠解決有線無車的問題。
有時,好心做壞事會影響好多唔同嘅人。有道理,不過運輸署唔去檢討小巴政策,大家都只可以喺目前的框架下去做有限既野,好似小巴座位放寬呢樣野都講左好多年都係原地踏步而已。 原帖由 kiwai 於 2010-8-27 13:4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營辦商不應該按合約提供服務?
運輸署不應該確認營辦商有提供服務?
如果營辦商覺得某線係可有可無/蝕錢, 點解用正或方法取消服務, 而要私下取消?
唔通我地可以投訴巴士公司私下減班, 就唔可以投訴專線小巴"有線冇車"?
小弟真的懷疑運輸署批出專線小巴線予營辦商後,是否有確實留意他們的營運狀況,並作出定期檢討。
要解決這個情況,可以考慮運輸署批出專線小巴路線時,採用現時持牌渡輪的模式--批出專線小巴線的客運營業證設有效期(如三年),
當有效期快將到期前,運輸署便作出評核,並決定是否與現時營運商續約,
若果營運商沒有履行相關的義務,運輸署便可決定重新招標競投,並規定在這個情況下的重新招標時,現有營運商不得入標。
回復 10#, 12#, 13# 的帖子
同意 norrislaw 兄指出「運輸署檢討小巴政策」的一點。其實,如果樓主個目的 (或者退一步講,效果)
係迫使運輸署重新審視小巴限額等管理制度,
個人認為理應鼎力支持。
但由 13# 所見,樓主似乎認為小巴公司責任比運輸署大... :L 原帖由 3bx 於 2010-8-27 13:5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新界46M,我經過荔景都見過有車
其實 46M 日間有無車行去無所謂
反正都無人特登等,替代品有 90M, 91, 91A, 93 九龍23號是否有線無車? 原帖由 238X 於 2010-8-27 17:1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norrislaw 兄指出「運輸署檢討小巴政策」的一點。
其實,如果樓主個目的 (或者退一步講,效果)
係迫使運輸署重新審視小巴限額等管理制度,
個人認為理應鼎力支持。
但由 13# 所見,樓主似乎認為小巴公司責任比運輸署 ...
採用類似持牌渡輪的方式,其實是目前在資源限制下可行的做法,效果是希望小巴營辦商能對乘客負責,
若果因客量不足需縮減服務或取消,應及早通知運輸署及市民;
不過,與其檢討整個小巴限額,小弟認為政府應藉此機會,全面檢討紅小及綠小在香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位,
包括小巴數量、路線規劃、營辦商表現評估、與其他公交協調等,
給業界適當的營商環境開營運小巴路線同時,也不會與其他公交出現惡性競爭,反而是彼此合作及互惠的角色。
例如:容許小巴營辦商提出路線建議,然後經運輸署審核認為可行後,將建議路線放入類似現時「土地勾地表」的表列內,
任何小巴營辦商都可以向運輸署申請開辦表列內的路線,若有多於一個營辦商有意承辦,則按現時招標的準則來評定中標的營辦商。
[ 本帖最後由 eric278 於 2010-8-28 00:12 編輯 ] 46M 有90m ,91a代替到...就算開到30分鐘一班唔會好覺
141...25分鐘一班無走雞...
142...真係見都未見過...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0-8-28 00:0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 採用類似持牌渡輪的方式,其實是目前在資源限制下可行的做法,效果是希望小巴營辦商能對乘客負責,
若果因客量不足需縮減服務或取消,應及早通知運輸署及市民;
2. 不過,與其檢討整個小巴限額,小弟認為政府應藉此機會,全面檢討紅小及綠小在香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位,
包括小巴數量、路線規劃、營辦商表現評估、與其他公交協調等,
給業界適當的營商環境開營運小巴路線同時,也不會與其他公交出現惡性競爭,反而是彼此合作及互惠的角色。
例如:容許小巴營辦商提出路線建議,然後經運輸署審核認為可行後,將建議路線放入類似現時「土地勾地表」的表列內,
任何小巴營辦商都可以向運輸署申請開辦表列內的路線,若有多於一個營辦商有意承辦,則按現時招標的準則來評定中標的營辦商。
1. 講你就天下無敵,空想之下你不如諗下係咪實際上做得到。
唔通你通知運輸署,運輸署就可以即刻俾你取消路線?唔通你唔知會運輸署發張通告俾市民,
就可以解決問題?天真至極。
我雖然唔知運輸署取消路線的程序,至少我知道,起碼要填表更換路線用車,
同埋要寫報告俾運輸署解釋為何要向官方申請減班或取消路線,又由於正式文件影響民生關係,
需要知會區議會,區議會研究需不需要討論,又要一段時間。
2. 看似可行,但實際上完全漠視司機生計,現時政府政策希望盡量將紅小轉營綠小,
但夾硬郁會嚴重影響司機生計,弄巧反拙,簡直與小巴司機為敵。
舉個例:馬記44系超速人所共知,又Shortcut,又非法延長服務時間,這樣在政府立場,一定係唔合格。
要協調其他公交,根本載客量可以用巴士服務,你如何取消佢?小巴司機又罷駛,又遊行,
市民就話政府與民為敵,逼巴士公司壟斷市場。呢度成二百個司機,你點照顧返佢地嘅入息?
成班市民無端端提早半個小時出門口入上水或返屯門改搭巴士,你話係咪惹起民憤?
同其他公共交通協調,講就好過癮,做起上黎,小巴接駁小眾,巴士接駁大眾,地鐵成為骨幹。
運輸署話,一部小巴單日成本係$2,000港元,
如果一部小巴一天營業額不能超過上述數字,條線根本就虧蝕。
一部小巴分早更同夜更,一天營業額起碼要$2,600,才僅夠養兩個司機。
好多月薪路線都要靠賺錢路線補貼蝕錢路線,好似502現時咁好客,小巴公司話收支都未能平衡,
就知道小巴經營實在困難。你諗的辦法簡直係沒有人道,兼且會激起民憤,完全不可行。 原帖由 ricky619 於 2010-8-27 11:1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又唔順便投訴下 4A(往香港仔), 新界 142?
又新界11A, 141 其實仲有冇服務?
問心 4A而家都俾AMS陰到得番個殼 仲搞佢做乜
到時AMS入紙叫改單向服務睇怕區議會都唔會出聲...
(住香港仔耐0既都知4A回程七蚊0個段要去到灣仔道未過巴路士街先有人截...總站上晒4C甚至6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