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調轉頭香港派人上大陸做入境手續囉~!!!
出境依然在香港境內做, 大陸入境在各自境內車站做/直接在列車上面做(珠三角車站除外)。
反而香港個入境就上大陸有開通直達香港列車既地方做~!! 會唔會無咁煩? ...
咁有乜意思;P
一來就係唔想起咁多出入境設施先要一地兩檢
二來就係唔想浪費列車的運載能力 原帖由 siupy 於 2012-7-23 21:0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咁有乜意思;P
一來就係唔想起咁多出入境設施先要一地兩檢
二來就係唔想浪費列車的運載能力
逆向思維姐...
另我舉個航空例子。
五月份飛長春,買票時講直航
但是真正搭機時原來係停廣州做入境(未清關)之後班機即變內陸機
去到長春機場分香港同廣州始發。香港始發去國際航廈,廣州始發就去國內航廈。
國際航廈既人去到長春先清關(但其實長春係有出入境設施的,但無開放使用(不論出入境,當地只做清關手續)。
其實我認為可以考慮九龍西站真係可以ONLY 設置中國內地既入出境設施,反而中國海關就留翻係大陸車站做~!!
用翻現時北京/上海車做法分國際旅客同國內旅客既車卡就OK了~!!!
反正簽訂條約訂明一日架車唔出香港範圍執法權力都在港方手上就是了~!!
回復 60# 的帖子
那和現在在北京西,上海, 廣州東和東莞放海關有什麽不同?一樣要找一批人專門處理出入境人士, 還要安排專用車卡隔開已經清關的人士, 以免和其他不去香港的客混在一起. 一地兩檢目的就是想儘量減少要專門設置關卡的難題, 好讓高鐵有多點目的地選擇而不用再安排口岸, 其實只要劃出高鐵香港段軌道至西九龍站中方海關那段為中國管轄範圍就不存在執法模糊的問題, 就算有麻煩人物衝關又如何?只要他沒能踏出中國海關就不到我們香港海關去管, 相對的中國海關也不能在香港管轄範圍亂來, 至於你說有意外時怎麼處理?一樣是香港來處理, 只要處理好合作細則就沒問題, 而且出了意外在密封的管道裏面人也跑不了去哪. 所謂怕國內執法人員在港執法只是一個藉口, 只要訂明了執法範圍簽好了一切協議量中國也不敢貿然亂來.(其實大陸要亂來的話不管有沒有一地兩檢都會亂來) 好老實...ONLY俾佢設立邊防及中國海關(清關/報關)檢查櫃位... 但所有何執法權力在香港範圍都屬於香港政府所有就問題解決了~!!!另外將整段香港段連月台劃為邊境禁區沒有許可証者不得進入就是了。當然高鐵沿線既緊急召喚服務,例如:警察、消防、救護等等都預先發放邊境禁區許可証-(類似現在紅碪、羅湖及落馬洲鐵路站既許可証) 可因突發情況及時進入禁區範圍)
條文協商好之後,先由人大在國家層面立法,再由政府提出議案由立法會審議,並立法去增加基本法既附件,不需要修改基本法~!!!
成件事就係同美國海關係人地國家機場設立海關差不多道理。美國海關係人地機場既權力就是拒絕入境美國但完全無其他執法既權力~!!!
[ 本帖最後由 kmb113 於 2012-7-24 18:26 編輯 ] 原帖由 kmb113 於 2012-7-24 18:2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好老實...ONLY俾佢設立邊防及中國海關(清關/報關)檢查櫃位... 但所有何執法權力在香港範圍都屬於香港政府所有就問題解決了~!!!
另外將整段香港段連月台劃為邊境禁區沒有許可証者不得進入就是了。當然高鐵沿線既緊急召喚服務,例如:警察、消防、救護等等都預先發放邊境禁區許可証-(類似現在紅碪、羅湖及落馬洲鐵路站既許可証) 可因突發情況及時進入禁區範圍)
條文協商好之後,先由人大在國家層面立法,再由政府提出議案由立法會審議,並立法去增加基本法既附件,不需要修改基本法~!!!
成件事就係同美國海關係人地國家機場設立海關差不多道理。美國海關係人地機場既權力就是拒絕入境美國但完全無其他執法既權力~!!!
要加基本法附件只有兩個方法
一係人大釋法
一係修改基本法
但修改基本法唔係香港立法會單方面可以做
詳情:http://www.basiclaw.gov.hk/tc/basiclawtext/chapter_8.html
要一地兩檢最少要過三關,而且決一不可
1.中國公安/邊防/海關是否願意放棄部份執法權力??
2.人大常委是否願意修改/解釋基本法??
3.香港立法會是否通過本地一切相關法例?? 原帖由 siupy 於 2012-7-24 21:1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中國公安/邊防/海關是否願意放棄部份執法權力??
中國公安/邊防/海關唔係一向唔可以在港執法架咩??咁又何來"放棄部份執法權力"?
既然中國公安/邊防/海關現時唔可以在港作任何執法,
而將來一地兩檢則可以作基本出入境審查,
咁係叫局部新増權力 原帖由 Kaix 於 2012-7-25 09:5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中國公安/邊防/海關唔係一向唔可以在港執法架咩??咁又何來"放棄部份執法權力"?
既然中國公安/邊防/海關現時唔可以在港作任何執法,
而將來一地兩檢則可以作基本出入境審查,
咁係叫局部新増權力 ...
兩地兩檢的話中國公安/邊防/海關可以有全部權力
例如捉到走私可以罰錢
假如一地兩檢只作審查的話則只能拒絕入境
那不是放棄部份權力嗎??
如果佢地願意的話放棄
廣深港高鐵一定不用擔心客量
一定成為水客的天堂
香港海關不管出境物品(除非係違禁品)
中國海關罰不到水客(最多拒絕入境)
走私不用冒貨品被沒收的風險,最多蝕$45的車票
到時走一車iphone/harddisk/奶粉都唔怕 ;P 原帖由 siupy 於 2012-7-25 11:3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兩地兩檢的話中國公安/邊防/海關可以有全部權力
例如捉到走私可以罰錢
假如一地兩檢只作審查的話則只能拒絕入境
那不是放棄部份權力嗎??
如果佢地願意的話放棄
廣深港高鐵一定不用擔心客量
一定成為水客的天堂
香港 ...
等你去到果邊,買通後路,掂,老水發達都得啦......:D 原帖由 kmb113 於 2012-7-24 02:2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好老實...ONLY俾佢設立邊防及中國海關(清關/報關)檢查櫃位... 但所有何執法權力在香港範圍都屬於香港政府所有就問題解決了~!!!
另外將整段香港段連月台劃為邊境禁區沒有許可証者不得進入就是了。當然高鐵沿線既緊急 ...
美國在加拿大的 Pre-clearance 唔係淨係拒絕乘客入境的,如果你帶左違禁品,美國海關一樣可以沒收違禁品同罰你錢
不過美國TSA唔會在加國機場對過了 pre-clearance 的行李進行搜查
同埋你過左 pre-clearance 後,你係可以唔飛立刻返加拿大的,只要你同地勤講,佢弟就會開門帶你出去
不過以香港同大陸的情況,要讓中國政府在西九設立入境櫃檯係很難避免不改基本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