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H 發表於 2013-1-30 23:02

回復 30# 的帖子

沒有人追究但的確觸犯條例的情況,不等於沒有違法,
即使跟足法例會很擾民也不代表違法行為自動變得正當。

好似我係區外人,入到屯門真係唔會博,每搭一程都入拍一次出拍一次,
又或者,明知西鐵轉輕鐵免費,我都會/要入站拍一次出站拍一次架喎。

你可以話係傻,但有人唔想好似你咁叻,樂於做傻瓜,又有乜問題?
你想做羅賓漢或者想公民抗命我唔會阻止你,但你想點唔代表人地一定要跟住你。

原帖由 paul2357paul 於 2013-1-30 19:4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唔好忘記這個世界上還有道德,「過分縱容對方令自己的利益過分被掠奪」正是違反了道德。

道德?難道「縱容自己令對方的利益被掠奪」又很有道德?
除非閣下的「道德」原來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否則我看您似乎完全誤解/曲解了「道德」這個詞。

以上是個人立場。

[ 本帖最後由 DIH 於 2013-1-30 23:07 編輯 ]

skpracta 發表於 2013-1-30 23:40

原帖由 paul2357paul 於 2013-1-30 19:4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事實上宜家在輕鐵的八達通系統採用「入站機已經做了完整的交易紀錄,出站機只是進行回贈」的方式已經暗示了港鐵無法對於「離開輕鐵車站唔拍卡」這種行為進行完全地執法。

難度我們想港鐵為了把對於「離開輕鐵車站唔拍卡」這種行為進行完全地執法,而把輕鐵的八達通系統改為「先拍入站機後拍出站機才是做了完整的交易紀錄」這種方式,然後逾時冇拍出站機該八達通卡就會自動上鎖,港鐵就會以「意圖妨礙輕鐵的八達通機進行正常的交易紀錄」為理由徵收附加費,該乘客要到客務中心繳交附加費並把該八達通卡解鎖:Q?試諗下社會主流會對於港鐵這個舉動有甚麼反應?


你誤會了,輕鐵入站機做的並不是完整交易紀錄,只是先把最高收費先行扣起,再加上入站紀錄。你要進行出閘的程序(確定收費及移除入站紀錄)才是一條完整交易紀錄。

祇不過因爲一定會有人“忘記"了出站,才會有120分鐘後由港鐵代爲執行出閘的程序,
並以最高收費作爲該程收費而已(因爲根本沒法確定你在哪站離開輕鐵系統)

如果真的要鎖八達通的話,港鐵在技術上絕對可以做到(市區綫/東/西鐵綫你試試超過150分鐘才嘗試出閘就會知道),亦都符合法例要求。
有一點我是同意你的,雖然港鐵可以完整地執法,但在效率驅使下,港鐵未必會每一個疑似逃票乘客進行詳細調查。

開放式收費系統沒錯提供了方便,也留下了一定程度的灰色地帶,但並不代表有漏洞就一定要利用。世上並沒有過度守法這回事,遵守法律是應當的,觸犯法律的事不應宣揚。

如果你打算利用這些收費灰色地帶的話,你必需爲自己的行爲負責。而當你遇上一個嚴謹的查票員時,請不要抱怨爲何自己如此不幸。

[ 本帖最後由 skpracta 於 2013-1-30 23:43 編輯 ]

miklcct 發表於 2013-2-2 12:59

原帖由 skpracta 於 2013-1-28 13:0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pdf.nsf/6799165D2FEE3FA94825755E0033E532/B77181FA2A59E4AB482575EF001A7135/$FILE/CAP_556H_c_b5.pdf

大家可以參考下第9條2(c)段

嚴格來說,只要你離開輕鐵站範圍,唔理你有無 ...

難道一個車程不能包括離開輕鐵站的情況?!第9條第2c段沒有明文指出“完成車程”,只指出“已在鐵路乘搭列車”。

這樣大興南搭507銀圍落,在澤豐再上751往兆康又怎樣解釋?

[ 本帖最後由 miklcct 於 2013-2-2 13:04 編輯 ]

skpracta 發表於 2013-2-2 20:57

原帖由 miklcct 於 2013-2-2 12:5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難道一個車程不能包括離開輕鐵站的情況?!第9條第2c段沒有明文指出“完成車程”,只指出“已在鐵路乘搭列車”。

這樣大興南搭507銀圍落,在澤豐再上751往兆康又怎樣解釋? ...
一個車程的確是不可以離開輕鐵系統的範圍的(當然,同一車站轉月台以換乘前往另一方向列車不算離開),那麼“離開輕鐵站”當然不算一程車了。

你個Case肯定係2程車了。

大興南你為何不直接搭610去兆康?

[ 本帖最後由 skpracta 於 2013-2-2 21:06 編輯 ]

樂仔〞 發表於 2013-2-3 02:15

原帖由 skpracta 於 2013-2-2 20:5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一個車程的確是不可以離開輕鐵系統的範圍的(當然,同一車站轉月台以換乘前往另一方向列車不算離開),那麼“離開輕鐵站”當然不算一程車了。

你個Case肯定係2程車了。

大興南你為何不直接搭610去兆康? ...
係大興南搭 610 咪重覆車站 ...

DGCNYO 發表於 2013-2-3 12:58

原帖由 skpracta 於 2013-2-2 20:5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一個車程的確是不可以離開輕鐵系統的範圍的(當然,同一車站轉月台以換乘前往另一方向列車不算離開),那麼“離開輕鐵站”當然不算一程車了。

你個Case肯定係2程車了。

大興南你為何不直接搭610去兆康? ...
跟本無人會用規則上的絕對去捉,舉証難,更要證明這樣做的損失,港鐵真係用黎票事倒上到庭,實俾個官鏟到上天倡有個客唔想轉多程車行一個站結果俾人話犯規?

要考慮一個合理性,開放式月台的流動性、還有現實問題,還有舉証的難度

當然,規則上你講曬,正如友愛日日見有人轉車同時去月台外的7仔買野食,甚至只係見月台多人行去後面月台外企企,你去捉佢都得啦,咁代表你的社會性道德是對?上到庭一定俾個官鏟到飛起.....
這是輕鐵系統的缺失性做成的問題,無理由責任落於乘客上,咁都咬住黎點黎罰,你贏的是法例,輸既就係社會營商道德同合理性囉....

[ 本帖最後由 DGCNYO 於 2013-2-3 13:20 編輯 ]

skpracta 發表於 2013-2-3 20:20

原帖由 樂仔〞 於 2013-2-3 02:1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係大興南搭 610 咪重覆車站 ...

大興南上車 (2號月台,610綫元朗方向) -> 銀圍 -> 澤豐 -> 屯門醫院 -> 兆康下車(1號月台) ,請解釋如何重覆車站?


原帖由 DGCNYO 於 2013-2-3 12:5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跟本無人會用規則上的絕對去捉,舉証難,更要證明這樣做的損失,港鐵真係用黎票事倒上到庭,實俾個官鏟到上天倡有個客唔想轉多程車行一個站結果俾人話犯規?

要考慮一個合理性,開放式月台的流動性、還有現實問題,還有舉証的難度

當然,規則上你講曬,正如友愛日日見有人轉車同時去月台外的7仔買野食,甚至只係見月台多人行去後面月台外企企,你去捉佢都得啦,咁代表你的社會性道德是對?上到庭一定俾個官鏟到飛起.....

這是輕鐵系統的缺失性做成的問題,無理由責任落於乘客上,咁都咬住黎點黎罰,你贏的是法例,輸既就係社會營商道德同合理性囉...

"舉證難" 並不代表你就可以犯法吧?法例並不會考慮"社會性道德"這個問題的。

法例的出現就是給出一條道德以外的底線,大家以爲的‘合理性"其實不在法例的考慮範圍。

我並不是法官/裁判官,所以我不會評論真的有這樣的case去到個官度會點判,但個官一定只會考慮那個人有沒有觸犯法例,僅此而已。

我想強調的是,不要認爲自以爲合理的事就一定沒有問題,你要爲你所作的每一個行爲負責。

你搭得輕鐵,就要跟番輕鐵的規則來,系統即使有所缺失,你也要負上作爲乘客的責任。

P.S.:你果2個case,只有"7仔買野食"的一個有觸法嫌疑,去後面月台企企係合法的(只要你未開始車程的話,否則都有搭回頭車的嫌疑)。

[ 本帖最後由 skpracta 於 2013-2-3 21:54 編輯 ]

樂仔〞 發表於 2013-2-3 21:30

原帖由 skpracta 於 2013-2-3 20:2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大興南上車 (2號月台,610綫元朗方向) -> 銀圍 -> 澤豐 -> 屯門醫院 -> 兆康下車(1號月台) ,請解釋如何重覆車站?

咦我睇錯野 .. 以為蔡意橋以南上車 ...

[ 本帖最後由 樂仔〞 於 2013-2-3 21:35 編輯 ]

miklcct 發表於 2013-2-6 18:39

搭705、706循環線一圈是否重複車站?

DGCNYO 發表於 2013-2-6 22:22

原帖由 skpracta 於 2013-2-3 20:2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大興南上車 (2號月台,610綫元朗方向) -> 銀圍 -> 澤豐 -> 屯門醫院 -> 兆康下車(1號月台) ,請解釋如何重覆車站?




"舉證難" 並不代表你就可以犯法吧?法例並不會考慮"社會性道德"這個問題的。

法例的出現就是給出一 ...
去對面越台有D輕鐵站要離開輕鐵範圍先過到馬路

又如是如樓上,兜圈式又點計?

良景去豐景園座615P轉614P原車又算唔算兜

甚或至不用指定路線需唔需要俾多D?


講法理上你講到咁現實上跟本做唔到,我良景去屯中會座507,而事實上505最少站而且快D,咁係咪要罰我?: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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