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55 發表於 2013-2-13 16:39

就有關文章判決,考慮所有因素後,本人有以下決定:

(一)有關文章不會轉交其他板主/站長重新審閱,因為此舉只會令到處理事件之板主/站長承受一定壓力,
亦會令到事件沒完沒了,故此本人不建議採用上述方案。
(二)雖然本人錯誤地就部份板友引用站規53條,而其餘涉案板友則沒有,唯令事件公平,故此本人傾向取消所有判決,因正如本人所提及,本人以單一事件就上述文章作出判決,若只取消部份板友判決只會令事件不公平。

唯本人有上述決定並不代表板友沒有違反版規,正如本人一直提及,hkitalk一直希望締造一個和諧討論氣氛,
縱然板友過往記錄並非良好,亦不能以此作為嘲諷、批評理由,
每一個人總會有犯錯機會,但並不代表犯錯後就沒有改過自新機會,
所以我希望板友學懂互相尊重。

至於有關文章,將會繼續鎖上。

admin55

sea1986 發表於 2013-2-14 00:57

回復 31# 的帖子

(一)本文章不會轉交其他板主/站長重新審閱,因為此舉只會令到處理事件之板主/站長承受一定壓力,亦會令到事件沒完沒了,故此本人不建議採用上述方案。

呢句解釋真牽強,咩叫做此舉只會令到處理事件之板主/站長承受壓力?
難道上訴法官推翻原審法官嘅決定重新判決會有壓力?
難道原審果位再審唔會有壓力?
自己出錯但自己再判,好古怪喎

而且由始至終今次事件根本冇事發生
普通討論卻演變成今日嘅混亂都係admin55你一手造成
希望你下次可以睇定先執行站規
避免造成笑話啦

victorwong888 發表於 2013-2-14 05:46

DW8306 發表於 2013-2-14 08:27

原帖由 victorwong888 於 2013-2-14 05:4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外人不適合對版主的判決説三道四
係度係Z23,分板名稱係站務事宜及分板事務討論
你認為唔講得野,唔討論得既不如你唔好出文喇
唔應該説三道四丫嘛

[ 本帖最後由 DW8306 於 2013-2-14 08:29 編輯 ]

sea1986 發表於 2013-2-14 13:49

原帖由 victorwong888 於 2013-2-14 05:4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相信admin55之前已經按照規,會員違規的行爲嚴重性專業地宣判
他也向大家解釋得很清楚
外人不適合對版主的判決説三道四
說三道四?你即係阻礙其他板友發言啦?
疑似違反站規噃:victory:

FBI2 發表於 2013-2-14 23:54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3-2-14 13:4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說三道四?你即係阻礙其他板友發言啦?
疑似違反站規噃:victory:

睇來都係要用"報告"掣幫下該板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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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個別站務人員是否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