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2 發表於 2013-4-18 11:32

原帖由 Crotone 於 2013-4-18 04:0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zB3rPjPe1I

片斷已經無新意不作講...問題係有人用兩間巴士公司LOGO偽造通告放係站頭..
我地是否應該去投訴?

我唔覺得需要去投訴,只需要將事情向重案組求助.

nwfb1001 發表於 2013-4-18 11:36

原帖由 FW614@6 於 2013-4-18 11:2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有精神病,告到佢嗎?:lol
等官判佢入青山都好

DW8306 發表於 2013-4-18 11:39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3-4-18 10:2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都要問一下律師才行
負責刑事落案果個係律政司,你只係需要提供足夠資料俾差大哥就得架喇:victory:

DC3938 發表於 2013-4-18 11:40

現實有FLYER行962P,算唔算豪華呢?
都係十八個八喎!

.KD.8283. 發表於 2013-4-18 11:47

只能夠替佢父母感到可憐,完

teddybus 發表於 2013-4-18 11:55

拍o個個無聊就固然唔使講
但當大家對佢d 德行都見怪不怪時
佢每整一次傑作就post一次會唔會有d 浪費資源? ;P

EF107 發表於 2013-4-18 11:59

除左句傻的嗎都唔知講咩好

ricky619 發表於 2013-4-18 12:01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3-4-18 09:5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投訴,因為偽造通告可以構成「偽造文書罪」,屬刑事罪行,
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請問在網站偽造巴士歷史可否構成「偽造文書罪」罪?
或者至少都係「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最高刑罰是如何?

PS8851@182 發表於 2013-4-18 12:18

dongfeng 發表於 2013-4-18 12:19

片主麥先生,偽造文書乃刑事罪行,可被判監禁。

參考: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4270502971416BDC8825648C0004F0BA?OpenDocument

溫馨提示:請麥先生勿再浪費金錢乘豪華巴士,留起巨額金錢去請律師吧!: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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