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rotone 於 2013-4-18 04:0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zB3rPjPe1I
片斷已經無新意不作講...問題係有人用兩間巴士公司LOGO偽造通告放係站頭..
我地是否應該去投訴?
我唔覺得需要去投訴,只需要將事情向重案組求助.
原帖由 FW614@6 於 2013-4-18 11:2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有精神病,告到佢嗎?:lol
等官判佢入青山都好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3-4-18 10:2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都要問一下律師才行
負責刑事落案果個係律政司,你只係需要提供足夠資料俾差大哥就得架喇:victory:
現實有FLYER行962P,算唔算豪華呢?
都係十八個八喎!
只能夠替佢父母感到可憐,完
拍o個個無聊就固然唔使講
但當大家對佢d 德行都見怪不怪時
佢每整一次傑作就post一次會唔會有d 浪費資源? ;P
除左句傻的嗎都唔知講咩好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3-4-18 09:5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投訴,因為偽造通告可以構成「偽造文書罪」,屬刑事罪行,
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請問在網站偽造巴士歷史可否構成「偽造文書罪」罪?
或者至少都係「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最高刑罰是如何?
片主麥先生,偽造文書乃刑事罪行,可被判監禁。
參考: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4270502971416BDC8825648C0004F0BA?OpenDocument
溫馨提示:請麥先生勿再浪費金錢乘豪華巴士,留起巨額金錢去請律師吧!: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