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PatLeo 發表於 2015-8-23 11:18

原帖由 tsoikc 於 2015-8-22 11:56 A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至今放取大量病假 你極有可能詐騙病假....」

禁寫法係好有問題, 分分鐘人地可以告返佢轉頭.
極有可能即係無證據.....
呢D CASE平機會應該會受理
「你極有可能」感覺完全靠估。係都話「有理由相信詐騙病假....」啦。

053h4 發表於 2015-8-23 11:44

EH2674 發表於 2015-8-23 11:52

原帖由 jocosben 於 2015-8-23 01:1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投訴平機會?
如果呢班員工掉轉投訴番新城, 甘佢地都要攞番證據出黎證明自己清白人地先會受理
如果佢地真係射波都好難理直氣壯去投訴
醫生紙正路就政府註冊醫生出既,仲唔夠清白呀?新城人事部憑乜野去質疑一個政府註冊醫生出既假紙係假?現在亦都證明唔到當日員工既身體狀況係咪真係適宜開工,綜合埋上面人事部炒人用既理由,已經有歧視員工身體差而炒人既成份。除非假醫生紙喇/有證據證明到該員工係適宜開工而走去射波...不過呢D野真係口同鼻拗,我自己亦都睇錯少少野...:loveliness:

[ 本帖最後由 EH2674 於 2015-8-23 12:29 編輯 ]

tomchen 發表於 2015-8-23 15:33

原帖由 EH2674 於 2015-8-23 11:5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醫生紙正路就政府註冊醫生出既,仲唔夠清白呀?新城人事部憑乜野去質疑一個政府註冊醫生出既假紙係假?現在亦都證明唔到當日員工既身體狀況係咪真係適宜開工,綜合埋上面人事部炒人用既理由,已經有歧視員工身體差而炒人既成 ...

點解認為個員工詐騙病假可以理解為政府註冊醫生出假的病假紙?
唔係應該諗係員工以身體不適作理由詐騙醫生自己有病,醫生無可奈何也要發醫生紙嗎?
去睇多個醫生即係醫生已經手緊唔亂批,唔批連續病假只批一日假,要靠多個醫生批病假紙去達成一年放百幾日病假的目標。
醫生對一個病人開太多病假自己也有機會上身...

KG1428 發表於 2015-8-23 20:41

九巴有無員工因詐病假太多而解僱??

ronaldlau 發表於 2015-8-23 21:51

不如咁講,如果一個人睇一個醫生的話,都仲表示佢的病算係可信,但若佢用多個醫生的話,即係原有的醫生已不願意 承擔風險開假紙

EH2674 發表於 2015-8-23 21:58

原帖由 tomchen 於 2015-8-23 15:3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點解認為個員工詐騙病假可以理解為政府註冊醫生出假的病假紙?
唔係應該諗係員工以身體不適作理由詐騙醫生自己有病,醫生無可奈何也要發醫生紙嗎?
去睇多個醫生即係醫生已經手緊唔亂批,唔批連續病假只批一日假,要靠多個醫 ...
我係話用非政府註冊醫生出既假紙去拎病假,而唔係政府註冊醫生出假的病假紙。係你理解錯,睇多個醫生即係醫生已經手緊唔亂批?調返轉個員工話今次個醫生既藥食完病唔好,你有得駁咩?


一次過咁拎假法係既機率係低,但係你排除唔到呢個可能性,去到個官到你都係理虧

GR1473 發表於 2015-8-24 00:07

EH2674 發表於 2015-8-24 00:16

原帖由 GR1473 於 2015-8-24 00:0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得2個醫生其實好難駁,但幾個醫生嘅我相信條友本身體質都好有問題,好難唔會令人唔質疑囉。
係唔合理,但合乎遊戲規則...:L

gordon 發表於 2015-8-24 00:54

原帖由 superbus 於 2015-8-22 02:0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難聽講句, 巴士公司炒得既人, 好人極都有限 巴士公司不是權威,也不代表整個行業,為何巴士公司炒的人都好人有限

呢單嘢看來,即使係證實詐騙病假,城巴都有排解釋囉
1. 懷疑員工詐騙病假,求證時有冇親自見過該員工? 員工是否對自己連續放多日病假沒有合理解釋? 有否口頭或書面警告該員工?
2. 員工向多名醫生求診,那些醫生是否在員工居住的區域? 有否向該等醫生求證病假真偽?
3. 若懷疑員工詐騙病假,為何不報警等警方有個公平的調查?

反之,如果最後員工並非詐騙病假而被法庭裁定屬實,城巴就要負上極大法律責任,包括無理解僱,延誤繳付代通知金及長期服務金,誹謗,殘疾歧視……並要面對一場公關大災難。

依家最應該被警告的,應該係負責出信及決定辭退五人的人事部員工

[ 本帖最後由 gordon 於 2015-8-24 00: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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