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fb1001
發表於 2006-5-24 19:36
原帖由 da54 於 2006-5-24 18:12 發表
無錯,遇到咁既情況唔代表要聊交打,
但係如果係對方理虧以及安全的話,
一係就鬧佢,一係就講對唔住之後收聲 (如果你驚的話)。
「渣」左手都仲要「我...警...告...你.....」
真係抵俾人鬧有餘添呀! ;P
驚即係細膽,咁一開頭又做乜拍人膊頭呢?
出街話人,預o左要同人嘈,冇咁o既膽量就唔好話人,忍下算了
2A_DL13
發表於 2006-5-24 21:27
原帖由 nwfb1001 於 2006-5-24 19:36 發表
驚即係細膽,咁一開頭又做乜拍人膊頭呢?
出街話人,預o左要同人嘈,冇咁o既膽量就唔好話人,忍下算了
終於有時間開朋友篇email條link聽下餅帶。我又覺得唔一定
要有膽量先至要話人,不過事實係究竟那位人兄講電話有幾
大聲,呢樣野係無人知..
但既然對方搬晒粗口出來,唔係佢面前打999報警已經算俾
面佢....(即係搵第三者,例如車長協助報警)
但最慘係,成車無人幫手。
nwfb1601
發表於 2006-5-24 22:20
原帖由 nwfb1001 於 2006-5-22 14:20 發表
搭單,城中金句仲有:「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 :lol
仲有兩句↓
1) ......你做乜挑釁我呀? http://img.photobucket.com/albums/v337/1601/lipsrsealed.gif
2) ......我地都有壓力,你知唔知道? http://img.photobucket.com/albums/v337/1601/tongue.gif
nwfb1001
發表於 2006-5-24 23:20
原帖由 2A_DL13 於 2006-5-24 21:27 發表
終於有時間開朋友篇email條link聽下餅帶。我又覺得唔一定
要有膽量先至要話人,不過事實係究竟那位人兄講電話有幾
大聲,呢樣野係無人知..
但既然對方搬晒粗口出來,唔係佢面前打999報警已經算俾
面佢. ...
最奇怪亦係: 嘈得咁緊要,剩係段片都成6分鐘(應該仲有"前奏"),車長都唔上去睇下發生乜事
ps:唔知呢段片可唔可作為車長訓練學校o既case study呢? :lol
2A_DL13
發表於 2006-5-24 23:45
原帖由 nwfb1001 於 2006-5-24 23:20 發表
最奇怪亦係: 嘈得咁緊要,剩係段片都成6分鐘(應該仲有"前奏"),車長都唔上去睇下發生乜事
ps:唔知呢段片可唔可作為車長訓練學校o既case study呢? :lol
如果你係路人甲,你都唔會錄得切前奏啦。
chai
發表於 2006-5-25 00:25
原帖由 da54 於 2006-5-24 00:36 發表
我都驚架,不過我照鬧返佢轉頭,兼且講到明全車乘客睇住,我
就隨時可以打 999 告佢騷擾巴士司機,佢就唔敢再點鬧,只係
繼續棟隻腳係張凳度。
如數年前在這裡所述﹐本人曾阻止一位野蠻人士﹐向一個講電話的乘客動武﹐
當然也繼乎被暴力禍及﹐然而當最終拿起電話致電報警之際﹐該人就乘下車之便逃走.....
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只能以法律管制這些野人....
238X
發表於 2006-5-25 00:31
原帖由 chai 於 2006-5-25 00:25 發表
如數年前在這裡所述﹐本人曾阻止一位野蠻人士﹐向一個講電話的乘客動武﹐
當然也繼乎被暴力禍及﹐然而當最終拿起電話致電報警之際﹐該人就乘下車之便逃走.....
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只能以法律管制這些野人....
如果個乘客講到佢訓唔著覺,咁既反應都
唔可以怪得佢太多...
法律管制野人之餘,最好都管一管果 D 只顧
自己享樂,不理他人安寧既人。
500
發表於 2006-5-25 04:34
原帖由 238X 於 2006-5-25 00:31 發表
如果個乘客講到佢訓唔著覺,咁既反應都
唔可以怪得佢太多...
法律管制野人之餘,最好都管一管果 D 只顧
自己享樂,不理他人安寧既人。
Well,要實行的話,第一件事就係要針對adshow、新聞斜線等media的嘈音作出更清晰的規限。(免被人落州官放火口實)
唔係ge話,以香港人的高智慧一定可以找到excuse出黎。;P
bustop
發表於 2006-5-25 07:23
原帖由 500 於 2006-5-25 04:34 發表
Well,要實行的話,第一件事就係要針對adshow、新聞斜線等media的嘈音
作出更清晰的規限。(免被人落州官放火口實)
唔係ge話,以香港人的高智慧一定可以找到excuse出黎。;P
言下之意, Roadshow 即係「間接」導致巴士阿叔事件發生? :lol
咁又係, 電視機校到咁大聲, 有時聽電話都聽唔到,
結果要同電視機鬥大聲, 無可奈何之下騷擾埋身邊乘客.
不過我100%肯定路訊通唔會接受呢個指控. :lol
500
發表於 2006-5-25 15:12
原帖由 bustop 於 2006-5-25 07:23 發表
言下之意, Roadshow 即係「間接」導致巴士阿叔事件發生? :lol
咁又係, 電視機校到咁大聲, 有時聽電話都聽唔到,
結果要同電視機鬥大聲, 無可奈何之下騷擾埋身邊乘客.
不過我100%肯定路訊通唔會接受呢個指 ...
我諗用intensify黎形容會好過用「間接」。:D
我個人的理論係:
正因為adshow初期set音量的種種失誤/問題,係不知不覺間種下了巴士阿伯的禍根。
星期日晚港台節目鏗鏘集就會詳細探討有關問題,有興趣可以睇睇。:victory:
佢接唔接受都好,佢係始作俑者的事實係不能改善的。
亦都應o左我頭先話香港人用智慧找到excuse的statment。:lol
申報利益:我同靜巴係沒有金錢或利益等的關係。
[ 本帖最後由 500 於 2006-5-25 15: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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