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a54 於 2006-5-24 18:12 發表
無錯,遇到咁既情況唔代表要聊交打,
但係如果係對方理虧以及安全的話,
一係就鬧佢,一係就講對唔住之後收聲 (如果你驚的話)。
「渣」左手都仲要「我...警...告...你.....」
真係抵俾人鬧有餘添呀!
驚即係細膽,咁一開頭又做乜拍人膊頭呢?
出街話人,預o左要同人嘈,冇咁o既膽量就唔好話人,忍下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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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wfb1001 於 2006-5-24 19:36 發表
驚即係細膽,咁一開頭又做乜拍人膊頭呢?
出街話人,預o左要同人嘈,冇咁o既膽量就唔好話人,忍下算了
終於有時間開朋友篇email條link聽下餅帶。我又覺得唔一定
要有膽量先至要話人,不過事實係究竟那位人兄講電話有幾
大聲,呢樣野係無人知..
但既然對方搬晒粗口出來,唔係佢面前打999報警已經算俾
面佢....(即係搵第三者,例如車長協助報警)
但最慘係,成車無人幫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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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Trident 集團主席、愉景灣之友暨 sica何洛瑤 fans:Dbay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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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A_DL13 於 2006-5-24 21:27 發表
終於有時間開朋友篇email條link聽下餅帶。我又覺得唔一定
要有膽量先至要話人,不過事實係究竟那位人兄講電話有幾
大聲,呢樣野係無人知..
但既然對方搬晒粗口出來,唔係佢面前打999報警已經算俾
面佢. ...
最奇怪亦係: 嘈得咁緊要,剩係段片都成6分鐘(應該仲有"前奏"),車長都唔上去睇下發生乜事
ps:唔知呢段片可唔可作為車長訓練學校o既case study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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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wfb1001 於 2006-5-24 23:20 發表
最奇怪亦係: 嘈得咁緊要,剩係段片都成6分鐘(應該仲有"前奏"),車長都唔上去睇下發生乜事
ps:唔知呢段片可唔可作為車長訓練學校o既case study呢?
如果你係路人甲,你都唔會錄得切前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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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54 於 2006-5-24 00:36 發表
我都驚架,不過我照鬧返佢轉頭,兼且講到明全車乘客睇住,我
就隨時可以打 999 告佢騷擾巴士司機,佢就唔敢再點鬧,只係
繼續棟隻腳係張凳度。
如數年前在這裡所述﹐本人曾阻止一位野蠻人士﹐向一個講電話的乘客動武﹐
當然也繼乎被暴力禍及﹐然而當最終拿起電話致電報警之際﹐該人就乘下車之便逃走.....
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只能以法律管制這些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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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雖安 忘戰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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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ai 於 2006-5-25 00:25 發表
如數年前在這裡所述﹐本人曾阻止一位野蠻人士﹐向一個講電話的乘客動武﹐
當然也繼乎被暴力禍及﹐然而當最終拿起電話致電報警之際﹐該人就乘下車之便逃走.....
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只能以法律管制這些野人....
如果個乘客講到佢訓唔著覺,咁既反應都
唔可以怪得佢太多...
法律管制野人之餘,最好都管一管果 D 只顧
自己享樂,不理他人安寧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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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38X 於 2006-5-25 00:31 發表
如果個乘客講到佢訓唔著覺,咁既反應都
唔可以怪得佢太多...
法律管制野人之餘,最好都管一管果 D 只顧
自己享樂,不理他人安寧既人。
Well,要實行的話,第一件事就係要針對adshow、新聞斜線等media的嘈音作出更清晰的規限。(免被人落州官放火口實)
唔係ge話,以香港人的高智慧一定可以找到excuse出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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