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96
發表於 2016-11-7 01:20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1:07
作為巴士迷, 居然支持暴徒阻塞交通, 影響巴士服務運作.真係諷刺
咁樣你必須答我一條問題, 六七暴動嗰時,
左派掟榴彈勁尐定旺角單嘢勁尐?
唔知嘅話去 google 搵啦!
如果發生喺民主國家, 我梗係唔支持啦!
不過對於支持中共破壞香港司法獨立嘅人,
作為外國公民, 我毫無理由咁批評!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1:36
a396
發表於 2016-11-7 01:51
本帖最後由 a396 於 2016-11-7 02:01 編輯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1:36
唔想同D黃絲講咁多,
人地要搭車,
你根本冇答我呢個問題!
班示威者係迫於無奈先至咁做.
我再打一次, 要睇咩政權 合唔合法 先至講佔領 合唔合法, ok?
你支持中共, 但係中共殘忍對待百姓,
我唔話你係佢幫兇都唔得啦!
YoungMan
發表於 2016-11-7 02:03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1:36
唔想同D黃絲講咁多,拎港英67暴動講, 徙氣..
依家人地要搭車,
你係咪支持中共千秋萬世統治中國先??一係就自首違反基本法,一係就早日用自己方式離開香港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2:06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2:08
YoungMan
發表於 2016-11-7 02:08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2:06
迫於無奈,
就可以我行我素, 法律第二, 阻塞交通?
究竟邊個迫你呀?講咩呀,
67暴動炸死d黃皮豬你點睇呀?
YoungMan
發表於 2016-11-7 02:14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2:08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你唔鐘意就爛,唔好響度亂港 ...
及第二十二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李波事件已經反映出基本法已經失效,你唔該爛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2:15
kmb兄
發表於 2016-11-7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