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2802
發表於 2016-11-6 23:09
本帖最後由 PF2802 於 2016-11-6 23:11 編輯
kmb兄 發表於 2016-11-6 23:05
講政治前, 先承認左第一章第一條,
唔承認就無資格學人講法律
承認代唔代表唔可以推翻?
仲有基本法同香港法律係兩樣野
比少少水平啦成日拉埋黎講
普通市民唔守基本法又點呀?
kmb兄
發表於 2016-11-6 23:09
VA52-HN6509
發表於 2016-11-6 23:10
PF2802 發表於 2016-11-6 23:02
估唔到呢度都有五毛出沒
講無賴係中國共產黨面前有人夠佢黎咩?
其實佢呢 d 親共人士度度都有
佢絕對有潛質做無恥政黨既成員...
kmb兄
發表於 2016-11-6 23:11
PF2802
發表於 2016-11-6 23:12
kmb兄 發表於 2016-11-6 23:09
犯法就係犯法,
唔好咁多藉口!
梁匪振英收5000萬又咁多藉口?
香港人欠中國共產黨同梁匪振英乜野?
a396
發表於 2016-11-6 23:13
kmb兄 發表於 2016-11-6 23:05
講政治前, 先承認左第一章第一條,
唔承認就無資格學人講法律
問題係, 呢個國家係咪合法先?
如果佢係合法嘅話, 我冇辦法唔認.
但係呢個國家, 由文革開始, 到六四, 之後好多零碎事件,
每一單實有人反幹部, 反貪官, 但係佢哋敢怒不敢言.
如果你肯同我合作, 指證中共, 你嘅生活會好過依家咁.
PF2802
發表於 2016-11-6 23:13
kmb兄 發表於 2016-11-6 23:11
公然違法, 警告無效,
當然要使用武力,
唔係警棍要嚟做乜?
讀下法律啦 係度叫人讀基本法
咩叫要警棍做咩呀
警棍比權任意打人?
VA52-HN6509
發表於 2016-11-6 23:14
kmb兄 發表於 2016-11-6 23:09
犯法就係犯法,
唔好咁多藉口!
咩野藉口? 你完全唔搞清楚成件事既起因就唔好講咁多野...
要數有排數啦,831、偏向支持親共人士呢 d 已經係一個例子
就係因為香港政府同中共做既野太令人討厭,先搞到官迫民反...
講到犯法又唔見你話支持拉晒北區個班水貨客?
PF2802
發表於 2016-11-6 23:14
VA52-HN6509 發表於 2016-11-6 23:10
其實佢呢 d 親共人士度度都有
佢絕對有潛質做無恥政黨既成員...
直情有資格加入共產黨啦
護主護得咁用心
GU9338
發表於 2016-11-6 23:15
kmb兄 發表於 2016-11-6 23:09
犯法就係犯法,
唔好咁多藉口!
用幾分鐘睇下呢篇文先啦 (註:非賣廣告,但個人覺我係篇好文)
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 ... 00012/1478109766808
連最近發生咩事激起眾怒都唔知 ,
一係你完全唔睇報紙 , 一係你就係盲毛一名、淨係識盲撐壞事做盡既政權 (e? 你唔係好憎人盲撐盲反既咩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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