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資料]
回到19年前-中巴皇國的沒落剪報(不斷加剪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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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arson911 於 2017-8-30 14:11 編輯
專營巴士的原意
就係比機會巴士公司獨佔一個地區/一組路線巴士服務市場
如果唔係何來有專利權呢???
專利本身就係政府比機會公司獨佔
咁又點會係競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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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開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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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7年後,香港巴士專營權已全部轉為「非獨有專營權」
即是可以多於一間公司經營相同路線,以貫徹政府開放專營巴士市場的政策
但若果按FBI2的構思,就有可能與「非獨有專營權」的政策有違背,
除非政府決定以另一專營權方式營運,與現時九巴及龍運的專營權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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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香港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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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如搞清楚乜嘢係「非獨有專營權」先啦
以前行「獨有專營權」即係有關地區內只可以由相關專營公司經營公共巴士,例如九巴曾經有九龍新界嘅「獨有專營權」,代表只有九巴可以喺九龍新界經營巴士;後來改做「非獨有專營權」即係專營權唔再以地區劃分,而只係以路線為單位,同一地區內不同路線可以由唔同專營公司營運,但係唔代表「可以多於一間公司經營相同路線」,「非獨有專營權」依然保障專營公司可以免受競爭威脅下經營某指定路線,如果唔係非法村巴都唔係非法啦,人人都可以經營我條路線咁我要個專營權嚟做咩?係咪新創建見九巴條290好客就可以開條790「競爭」?相反係咪九巴見新巴條798好客就可以開條298「競爭」?留意Cap 230 第5(2)條:(2)專營權可授予專營公司獨有權利,在任何指明路綫經營服務。
原則上,只要運輸署同意,九巴收購新創建並冇任何問題,甚至運輸署將全香港所有專營權合併一次過批俾九巴亦都冇任何問題,「非獨有專營權」嘅政策只係喺專營權條文上留有空間比運輸署引入其他專營公司進入市場,唔代表一定要有唔同專營公司喺個市場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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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1-19 蘋果日報 Stagecoach 向北海集團收購城巴,徐展堂財困困境暫時紓緩。
由城巴向英國發展同捷達在英國鬥餐死,最終,捷達吃了城巴…而後來的故事,卻是新世界買起城巴,新城一家親但營運卻Citybusliz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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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想知,如果真的合併成「港巴」(唔知嶼巴又點?),路線編號要點統一?
一直都認為,香港地方唔算大,但巴士路線編號竟有三樣重疊,例如「2號線巴士」可以指嘉亨灣↔上環港澳碼頭、可以指九巴蘇屋↔尖碼、可以指嶼巴梅窩碼頭↔昂坪,仲未計綠小又分港九新、村巴、愉景灣......係頗為混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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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配套 狗也不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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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智慧,有競爭先有進步
唔知點解咁多人就係鍾意統一
統一只會帶來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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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有板你睇
合併後不斷故障,只引入大陸車唔再入外國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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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情況不同, 一來是 MTR 全面接管 KCR 業務, 二來很多部門都是自己不管請外判如保養及維修, 導致故障頻生, 服務質素每下愈況, 加上最大股東是特區政府, 監管方面如審批加價及罰則政府自然不會去太盡, 港鐵可以有恃無恐! 至於巴士, 假如新城有一天意興闌珊, 九巴可以不用 KMB 名義全面收購, 可成立如龍運/陽光的新公司去收購, 或入股取代新城做大股東, 強化管理及營運, 只做一家親, 不致出現直接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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