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時間與路線:事發於 12月24日 凌晨(平安夜),涉事巴士為 九巴 214 號線(往油塘方向)。
衝突起因:一名女乘客在車廂座位上拾獲一部其他乘客遺留的手機,好心走到駕駛室將其交給車長處理。
車長拒收理由:車長拒絕接收失物,並給出以下理由:
1. 「站長收晒工」(站長已下班)。
2. 他不是站長,無法處理。
3. 他不能將失物帶回家保管(「我帶返屋企我唔啱喎大佬」)。
態度問題:當女乘客表示只是將手機放下通知一聲時,車長態度轉差並進行指罵,建議乘客自行交給警方。女乘客最終無奈將手機取回自行處理,並將事發影片上載至社交平台(Threads),隨即引發熱議。
九巴在事件曝光後迅速介入,並發表了強硬的回應:
確認違規:九巴強調公司有既定的失物處理程序。
調查結果:經內部調查後,確認該名車長未有按照指引處理失物,且態度惡劣。
紀律行動:九巴已決定對涉事車長採取紀律行動,以嚴正視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kNIY8PJv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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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9 發表於 2025-12-29 12:49
巴士都要回廠, 難道拿回車廠都沒有人去處理失物?
九巴之前玩計縮數去減車長補水嘛,
咪安排先回廠補油再返站頭做最尾一程車後泊站收工
即係1A到中秀>九廠補油>出尖碼>做返中秀後直接泊站
但唔知關唔關今次失物處理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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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5-12-29 15:48 編輯
我只知法例講明係交巴士司機處理。
巴士公司會有指引給前線員工﹐如何處理失物的。
唔知/唔清楚點處理﹐咪報上台囉。
最多﹐咪加班開部車返廠交office / 附近車站的站長 / 等稽查到場﹐再開番部車去指定地方停泊。
Cap 230A
15.交予售票員的財物
任何人發現任何意外地留在任何巴士內的財物,須立即將該財物以其被該人發現時的狀態交予售票員,如該巴士沒有載有售票員,則交予司機;而該售票員或司機須按照本規例處理該財物。
如果唔係法例講明由巴士公司處理失物﹐公司有明確指引(指示)給員工如何處理﹐九巴又點會明確講對司機作出紀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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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D巴士佬無把失物立即上報上繳公司, 而私下在fb失物群組開post尋物主, 是否已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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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這樣寫 :
16.售票員搜查巴士的職責
當某巴士的任何旅程終結,其售票員或司機(如沒有載有售票員)在切實可行範圍內須盡量立即搜查該巴士,以尋找任何意外地留在巴士內的財物,並須盡快(無論如何亦須在12小時內)將該財物和將按照第15條交予他的任何財物,以他獲得該財物的管有時該財物的狀態,交予有關的專營公司或該專營公司授權接收該等財物的該專營公司的僱員,而該僱員須就該等財物向售票員或司機(視屬何情況而定)發給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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