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uia 於 2006-6-19 23:16 發表
唔洗嘈, 樓主咁不滿0既, 應該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要求天星賠償金錢上、精神上損失
$0.5? 仲少過上次有人向九巴「追討」$22.5
有關司法機構是否受理都是一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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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wfb1001 於 2006-6-24 00:52 發表
$0.5? 仲少過上次有人向九巴「追討」$22.5
有關司法機構是否受理都是一個問題
guia 兄話要追討埋精神上損失嘛,肯定唔只 $0.5~
另外假設只係追討 $0.5,
如果經合法程序申請,司法機構不可以不受理,
問題係如果追討 $0.5,未計雜費要先交 $20,嬴左都要蝕 $19.5....
做得咁既野通常只是面子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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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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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54 於 2006-6-24 08:10 發表
guia 兄話要追討埋精神上損失嘛,肯定唔只 $0.5~
另外假設只係追討 $0.5,
如果經合法程序申請,司法機構不可以不受理,
問題係如果追討 $0.5,未計雜費要先交 $20,嬴左都要蝕 $19.5....
做得咁既野通常 ...
我相信司法機構不會胡亂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在不必要的事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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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wfb1001 於 2006-6-24 19:50 發表
我相信司法機構不會胡亂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在不必要的事件上
咁又未必,某中資電訊公司試過連客戶欠$1 都去SCT 追討,
真正濫用法律、浪費納稅人的金錢正是這類人/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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