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進行路線重組
好多時巴士公司,運輸署
只係一心諗住點樣令重組過關
難聽D講過左關就算
有些重組的確引起居民怨言
但往往不了了之
近年,巴士公司運輸署實行個別路線重組
卻出現連巴士公司都不滿意重組成效
例如新巴城巴保留5X/18X,改動18P
但結果不能挽留乘客,甚或想走回頭路
九巴合併2C 203做203C後,203C表現未如理想
現行模式下,路線重組後沒有必須的評估
不能評估路線改動的成效,甚或報喜不報憂
重組後多左人搭就邀功,衰過之前就隻字不提,或自己內部跟進就算,但又不作改善
另一方面,有些路線到達加班門檻
但巴士公司卻不申請加班
令可加可減機制淪為可減不可加機制
假若有較完善的跟進工作
應迫巴士公司交代不加班的原因
長遠而言
在加強跟進工作後,可在專營權續期/招標路線中
將上述路線重組成效,不按機制加班的原因列入評估巴士公司表現
例如多次胡亂重組,多次不按機制加班但又大量減班
調整專營權條款或縮短下一個專營權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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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為不容無理干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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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汽73為例,我自己
認為係縮過龍,唔好話
還原到彩園邨開出,改為
聯和墟至那打素醫院,但
假設九汽威脅要減對外線
(例如978、277系之類)
咁有無取得平衡嘅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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