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azyinhk 於 2006-8-8 22:15 發表
一時又話張相係你影,又將第一個Post它r樣,
咁即係點o架?
哩位會考生係唔係壓力太大呀?如果係就去放鬆一下喇~~
我同意, 其實佢已經唔止一次因
影巴士相o既事攪到滿城風雨,
而且仲愈攪愈大.
既然佢話過唔想再俾人煩, 不
如叫佢早o的休息, 休幾個月甚
至一年先返o黎, 到時咩壓力都
冇哂囉!
不過, 佢o係呢度做過o既 '好
o野',一定要依板規辦事, 希望
板主能夠盡快跟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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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派交通迷同政治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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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都唔相信樓主可以在幾年前影到咁好的相(還要是夜相)
但現在,卻影到不少差的相,
(有幾年無影相,怎會退步得太大,連對焦都對唔到,很多都炒呢?!)
又在A6板開文請教板友怎樣影到好相,
這已經有點自相矛盾。
加上早前的另一篇文(AM@234A)有[外購相]字樣,現在的一篇卻是話自己影,
咁多疑點實難令人相信AN@203E的相是樓主影的。
而樓主的發文態度應有改善,不要一面只話本站是要互助.和諧,
一方面卻未有汲取之前教訓,只逃避板友問題,這只會弄壞氣氛。
請樓主反思下,認真聽取別人的意見。
[ 本帖最後由 Dennis34 於 2006-8-8 22:2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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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AVG=B9之中嘅"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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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mb~mcw1 於 2006-8-8 21:54 發表
夠了!!!
不好再提這個問題
我現在越講越煩
你們如果再講來講去的
我的情緒再次出現了問題
自己理虧在先....然後就聲稱自己情緒有問題...再推個波比人
連少少羞恥心都無....你就真係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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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打咁多有色飛機文啦,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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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mb~mcw1 於 2006-8-8 09:39 PM 發表
請注意
1.請勿披露我的個人資料
因為本帖子的內容有披露我的個人資料
因為披露個人資料是觸犯版規
會罰停版30日以上
2.本站是要互助.和諧的主題
大家若有任何不滿
最好便是要幫助和指導
1. 閣下係準中五生唔係我地披露,係你自己晌本站另一篇文章度講,仲有你係板主咩?你又知係停30日以上?就連我係本站板主之一我都唔敢晌人地個板度指出刑罰,最好只會話有機會受到處分。
2. 我做左板主咁耐都未聽過本站係以「互助、和諧」為主題,極其量係以此為目的,而且我地唔係想話你,而係一件咁少既事你竟然一直避而不談,甚至一個大話蓋過一個大話,我地只係想你正視個問題。唔會諗到人鬧你話你就一定係唔和諧,忠言往往逆耳,如果你只係覺得人地話你係唔啱,咁你好難同人相處到。
仲有你唔係板務人員,請唔會用「請注意」作為文章開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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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com/c/dennisloka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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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疑出現違規情況,現本人將本文上鎖及置頂以便進行板務跟進行動。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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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健康 [站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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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板務通告]
警告:板友 kmb~mcw1
由於在本文內,有多位板友均對閣下在回文 #1 所張貼的
相片的來源及原創性有所質疑,但閣下由始至終都未能對
多位板友的詢問給予任何具說服力的回應。經本人分析本
文共三頁的回文後,本人有理由相信閣下所張貼的相片並
非由閣下所拍,而閣下貼相時未有指明相片來源,有違站
規第 32 條。
警告:板友 kmb~mcw1
回文 #11 :
原帖由 kmb~mcw1 於 2006-8-8 10:51 發表
是,兒時習作
2.不好再答相的問題
及回文 #15:
原帖由 kmb~mcw1 於 2006-8-8 11:53 AM 發表
請不要提及相的問題
因為知道
提及我的相問題覺不覺得很煩
最好便是少講
及回文 #45:
原帖由 kmb~mcw1 於 2006-8-8 21:54 發表
夠了!!!
不好再提這個問題
我現在越講越煩
你們如果再講來講去的
我的情緒再次出現了問題
本人相信各位板友絕對有權去查詢本板內所張
貼之相片的來源。既然板友所提出之查詢沒有
違反板規,有關討論不應受任何干擾。閣下在
上列回文中企圖禁止板友繼續討論相片來源的
問題,更企圖要脅大家,有違板規第 37 條。
警告:板友 kmb~mcw1
回文 #39:
1.請勿披露我的個人資料
因為本帖子的內容有披露我的個人資料
因為披露個人資料是觸犯版規
會罰停版30日以上
你不是本站任何板務人員,根據板規第 36 條,
請不要以接近板務人員用於板務文章的字眼訓
示其他板友;另一方面根據回文 #7 中板友附
上之連結,證明閣下曾於本站披露閣下的個人
資料,根據板規第 31 條,有關的板友均沒有
違規。
警告:板友 kmb~mcw1
綜觀閣下本文內的多篇回文,閣下對其他板
友的詢問的態度欠佳,嘗試迴避問題並不斷
堆砌答案企圖欺瞞各板友甚至板主,令多位
板友對閣下均感到憤怒,有違板規第 34 條。
這亦非一個成熟的處事方式,希望閣下多作
檢討。
由於閣下的違規情況嚴重,需要一個較具阻嚇性
的處分。故本人將判閣下暫停貼文權六十日。
[B3 板] 暫停貼文權站友:kmb~mcw1
分 板:B3
文章網址: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 ... page%3D1&page=3
回文編號:#1、#11、#15、#39、#45
涉案板友:kmb~mcw1
違反站規:32、34、36、37
理 由:請參閱上述連結之回文 #56
判 決:暫停貼文權六十日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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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健康 [站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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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樓主
在未來約兩個月的「休息」期間內
會好好反省自己的錯處
而不再總是將自己的錯
推到別人的身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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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唱我的歌,一唱天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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