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fatku 於 2006-11-9 16:29 發表
或許這就是老董時代的後遺症了吧。
當然,回歸前港英政府對中共的「妖魔化」宣傳也令我們對今天中國的所有作為感到反感,哪怕她真的做出了成績來。
但這也可證明,香港仍有高度言論自由。
我只是覺得, 香港的批評文化, 浪費左好多人才.....
講真, 係香港做得高官, 好多都係好叻的人....但係香港
現在乜官都死, , 係又鬧, 唔係又鬧, 呢個話廢, 那個話無用,
事實係點?
陳太係香港, 是一個不被睇好的官員, 但出去世界組織,
佢可以被各國要員賞識, 去擔任世界要職.....都仲要
批評緊的話, 有時會諗返, 係唔係香港人要求太多太高?
甚至無理?
言論自由係珍貴, 可以批評的機會亦係....但如果香港人
繼續有咁多無理批評, 最後損失, 只會是香港人自己.....
梁錦松係另一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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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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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6-11-9 17:26 發表
梁錦松係另一例子
梁錦松的例子不宜跟陳太相比
梁粉虫當年所犯的涉及利益申報,以及個人誠信的問題
由於梁粉虫先有被踼爆沒有申報買車,後再被踢爆多番向公眾講大話
雖然他已將涉及金額的雙倍捐予慈善機構作補償,不過仍不足挽回公眾對他盡失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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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6-11-9 15:52 發表
同意, 我覺得沙士及禽流感, 當時仲係好新的病毒,
好難做到十全十美, 而陳太及政府, 當然有失職, 但
事實香港本身, 亦比左外國一d啟示....記得當時有訪
問外國醫生, 佢話如果佢國家發生, 都會唔知點做
陳太犯的錯,錯在起初沒有堅持向外公佈疫情,而支持她上司楊永強作出這個決定
結果,就因為她們的決定,公眾對沙士沒有防範下,賠上了299條性命.... 甚至間接地令這個疫病擴散至全球
不過,踏入03年4月,她處理沙士的功勞卻不可不提
她取代楊永強每天向傳媒公佈最新疫情,單以公關技巧,卻真的安撫了不少香港人的心,最少令香港市面安定下來
在沙士事件來看,她未至於受這樣一面倒的批評的
起碼,仲有一個楊永強比她更應受批(雖然他早已下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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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tona 於 2006-11-9 17:32 發表
梁錦松的例子不宜跟陳太相比
梁粉虫當年所犯的涉及利益申報,以及個人誠信的問題
由於梁粉虫先有被踼爆沒有申報買車,後再被踢爆多番向公眾講大話
雖然他已將涉及金額的雙倍捐予慈善機構作補償,不過仍不 ...
如果了解梁錦松未做官員前做D乜, 佢搵幾多錢, 都知
佢唔需要為架車去做咁多野, 事件根本被誇大....
事實又影響左市民有幾多? 又唔見涂謹申報少左野係咁?
又好似, 好地地人地有個名, 又已經無做好耐, 犯下是
大罪, 殺人放火嗎? 仲可以俾人叫D 咁差咁詆毀的名.....
可知問題去到邊....佢唔係無錯....但呢D批評(改名)又係
有理嗎? 仲有需要嗎?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6-11-9 17:5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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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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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omodo 於 2006-11-9 17:02 發表
普遍香港人都有一個通病,就係喜歡諉過於人/政府。
你見有人用世界最大宗貪污案去形容陳太當選就知道有些人幾膚淺 
如果用錢可以收買埋日本同美國就真係非比尋常
[ 本帖最後由 guia 於 2006-11-9 18:1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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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6-11-9 17:42 發表
如果了解梁錦松未做官員前做D乜, 佢搵幾多錢, 都知
佢唔需要為架車去做咁多野, 事件根本被誇大....
事實又影響左市民有幾多? 又唔見涂謹申報少左野係咁?
兩者更是不同
梁粉虫是從沒有作利益申報,加上曾被踢爆對公眾講大話
涂謹申則是漏報而非沒有申報,他在油尖旺區議會有作申報,而立法會則沒有。由此仍可證明他是疏忽,大於故意
因此,兩者不可作比較 
至於你話「未做官員前做D乜, 佢搵幾多錢, 都知佢唔需要為架車去做咁多野, 事件根本被誇大」,這更是謬論
從法律角度看,他的行為已構成以權某私,當年廉署介入調查,印象中表面證據也是成立的
那管他有多少身家,有多高的社會地位,只要他涉嫌以權某私
甚至只貪一元也好,也應該受社會懲罰的!
絕不可用「梁粉虫有錢,所以佢唔會以權某私」這樣荒謬的理論!
[ 本帖最後由 Cantona 於 2006-11-9 21:5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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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tona 於 2006-11-9 21:49 發表
兩者更是不同
梁粉虫是從沒有作利益申報,加上曾被踢爆對公眾講大話
涂謹申則是漏報而非沒有申報,他在油尖旺區議會有作申報,而立法會則沒有。由此仍可證明他是疏忽,大於故意
因此,兩者不可作比較 ...
對極, 民主黨既黨員敢於人民爭取民主人權公義, 因此個個都係品格高尚, 有良好操守, 為人
誠實大公無私, 更加絕對唔會以權謀私貪贓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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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53h4 於 2006-11-9 22:37 發表
以個人理解, 兩者都是誠實, 但明顯是唔理會要不要申報
輕視其嚴重性
根本兩者都是疏忽, 本質並無分別
某程度你講得無錯,不過就睇下兩者邊個可信些
梁粉虫就完全無申報,加上被踢爆對公眾講大話
涂謹申起碼都有申報過,都仲可以爭取到人既信任既
最少,係匯標事件後,涂謹申亦以60,000票高票當選
梁粉虫則在50萬人大遊行後,被迫下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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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tona 於 2006-11-9 23:31 發表
最少,係匯標事件後,涂謹申亦以60,000票高票當選...
原因就在於「民主黨既黨員敢於人民爭取民主人權公義」。
我知有人講緊反話,不過我引左呢幾個字係我認為係正確敘述既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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