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C3341@31M 於 2006-11-13 23:47 發表
唉.....
無謂為左班小朋友而咁嬲啦~~
另問:
今年荃灣賣物會有邊幾條免費線?
thx~~
一條去荃灣西站,一條去長青,一條去安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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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傻大包先可以同小蛮永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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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支持樓主的做法
一句講晒,依家d人實在太自我,太目中無人
所以我絕對不會自稱巴士迷,呢個名實在變得太過羞家......
搞到依家拎部相機出來影巴士,都好似有d唔好意思,有d罪惡感,又怕被影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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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 http://tomican-bus.blogspo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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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rcelain 於 2006-11-13 18:42 發表
我試過等o係總站巴士都俾人問候過,話我好企o係度等巴士阻佢影相
我嬲嬲地直頭企o係架巴士前面(我都唔知做得o岩唔o岩)
做得好! 
對住呢 D 人,我仲會一面打電話報警,一面開閃
燈閃0個條友十幾0下先收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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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Trident 集團主席、愉景灣之友暨 sica何洛瑤 fans:Dbay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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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stommy 於 2006-11-14 11:15 發表
完全同意&支持樓主的做法
一句講晒,依家d人實在太自我,太目中無人
所以我絕對不會自稱巴士迷,呢個名實在變得太過羞家......
搞到依家拎部相機出來影巴士,都好似有d唔好意思,有d罪惡感,又怕被影射
如果你仲會拎部相機出來影巴士, 但又不自稱巴士迷
那只是自欺欺人罷了...
外人是不會因為你不認自己是巴士迷就不當你是巴士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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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 到底辱了你哪裡 總覺得世界與你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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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V7025 於 2006-11-14 12:39 PM 發表
如果你仲會拎部相機出來影巴士, 但又不自稱巴士迷
那只是自欺欺人罷了...
外人是不會因為你不認自己是巴士迷就不當你是巴士迷
拎相機影巴士一定係巴士迷?
相信攝影愛好者也有可能會影巴士,
又或者因功課而影巴士既人都大有人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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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com/c/dennisloka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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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nnislokawai 於 2006-11-14 13:00 發表
拎相機影巴士一定係巴士迷?
相信攝影愛好者也有可能會影巴士,
又或者因功課而影巴士既人都大有人在。
咁要睇下攝影者既心態啦
如果好似你講既例子, 咁當然唔係巴士迷
但有D人骨子裡根本就係一個巴迷, 而對住外人就死口唔認
呢類人大有人在, 但我只可以講呢D人係自欺欺人
外面D人對巴士迷既定義無你地諗到咁複雜
基本上你識多幾條巴士路線, 人地已經可能會問:「你係咪巴士迷?」
所以, 對住外人唔認根本無用
而且, 如果一個人o係巴士總站裡對住多部巴士影相
路人見到, 大概都會覺得呢個係個巴士迷
巴士迷呢個身份, 自己可以選擇唔認同, 但外人亦都可以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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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 到底辱了你哪裡 總覺得世界與你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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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V7025 於 2006-11-14 13:10 發表
咁要睇下攝影者既心態啦
如果好似你講既例子, 咁當然唔係巴士迷
但有D人骨子裡根本就係一個巴迷, 而對住外人就死口唔認
呢類人大有人在, 但我只可以講呢D人係自欺欺人
外面D人對巴士迷既定義無你地諗 ...
可能係我寫得唔清楚
當然我拎得部相機出來影巴士,人地一定認定我係巴迷,仲係佢地心目中的巴敗,
我試過係某巴總,咩都無做,正常企係行人路,只係剛從袋拎部相機出來,就被
行經的車長離遠指住我來鬧...... 非常無辜
我不自稱係巴迷,只係覺得呢個名已被污染左,人地問起,我唔會死口唔認,但會
轉轉講法,例如朋友問我,我只係話自己鍾意巴士,唔算係巴士迷;如果影緊相,
有人問我,都係話鍾意影下巴士lor,都唔算"迷"......
[ 本帖最後由 pstommy 於 2006-11-14 14:1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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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nnis34 於 2006-11-13 22:06 發表
小弟剛查過,樓主提及搞事嘅幾個人,
已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374D章46條~"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中,
嘅第一節C(i)項:
若然當時有人報警,兼有人證嘅,
搞事 ...
根據法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46條的任何條文或規定,
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3000及監禁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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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stommy 於 2006-11-14 14:09 發表
可能係我寫得唔清楚
當然我拎得部相機出來影巴士,人地一定認定我係巴迷,仲係佢地心目中的巴敗,
我試過係某巴總,咩都無做,正常企係行人路,只係剛從袋拎部相機出來,就被
行經的車長離遠指住我來鬧...... 非常無辜
我不自稱係巴迷,只係覺得呢個名已被污染左,人地問起,我唔會死口唔認,但會
轉轉講法,例如朋友問我,我只係話自己鍾意巴士,唔算係巴士迷;如果影緊相,
有人問我,都係話鍾意影下巴士lor,都唔算"迷"......
咁你既經歷又陰公D, 我又未試過因為咁樣俾人鬧
不過白眼就大把, 但我就當無件事
因為我覺得影巴士呢樣野始終唔係一般人會做既事
路人覺得奇怪望多幾眼好正常
所以我唔會理呢D白眼
不過如果係俾人鬧既, 咁似乎真係難受D
我都覺得對巴士有興趣同「迷」係有D分別既
但一般人唔會咁樣分別迷與唔迷既人
基本上「巴士迷」一詞o係一般人既心中係泛指所有對巴士有興趣有研究既人
既然定義咁廣泛, 咁其實好難唔認
個人意見, 歡迎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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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 到底辱了你哪裡 總覺得世界與你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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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stommy 於 14/11/2006 02:09 PM 發表
我試過係某巴總,咩都無做,正常企係行人路,只係剛從袋拎部相機出來,就被
行經的車長離遠指住我來鬧...... 非常無辜
小弟幸好都未見過,但若無故被車長鬧,
我建議影下過程/記下車長編號,
並向巴士公司/某些大報章作投訴,
因為車長係不能向他人(不論身分)作不禮貌行為。
而根據香港法例230A章"公共巴士服務規例",
第11條"司機及售票員的一般行為"中:
任何巴士司機及售票員以巴士司機或售票員身分行事時─
(a) 須表現有禮和有紀律
及香港法例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
第45條"司機的一般操守"中:
(1) 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司機在作為該等司機時─
(a) 須有禮貌及守規矩
故車長指住人嚟鬧,除咗係違法公司的守則的,
亦同時違法香港法例,係可被起訴。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230A章11(a)條的條文,即屬犯罪。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374D章第45(1)條的任何條文或規定,
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3000及監禁6個月。
而有部份車長敏感到隨便見人拎相機就鬧,
亦正好反映"巴敗"的禍害深遠.......
[ 本帖最後由 Dennis34 於 2006-11-14 20:1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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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AVG=B9之中嘅"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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