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再補充,樓主住的係北區,由頭到尾都想北區的路線快捷、直接,反觀你自私的一面又無諗過馬鞍山居民的情況同需要。請你好好反思一下。
真是好笑了,你,你憑什麼肯定小弟住北區呢?你估錯了........
[ 本帖最後由 daiteioh 於 2006-11-28 19:58 編輯 ] |
|
|
|
|
原帖由 HY671 於 2006-11-27 22:32 發表
如果係「曾患」,即係宜家好翻。
如果你真係傻,咁就唔係「曾患」。
唔好再係度咋傻扮慒,唔好以為咋傻可以做乜都得。
ps 係度up乜都冇用,夠膽既就send返個電郵去話你之前玩野 ...
HY671兄,可能未瞭解"思覺失調","思覺失調"有復發的危險,
小弟雖<曾患>過,唔表示完全宜家好翻,小弟仍然要吃藥去穩定病情...... |
|
|
|
|
原帖由 daiteioh 於 2006-11-28 18:25 發表
HY671兄,可能未瞭解"思覺失調","思覺失調"有復發的危險,
小弟雖<曾患>過,唔表示完全宜家好翻,小弟仍然要吃藥去穩定病情......
你有思覺失調都唔可以當作呢件事既擋箭牌喎 |
|
|
|
|
原帖由 DW8306 於 2006-11-28 18:58 發表
你有思覺失調都唔可以當作呢件事既擋箭牌喎
小弟唔會用思覺失調為藉口,己不去不負責任,
自己搞出來應該要承擔,不過講現實講給你知,小弟有思覺失調......
樓主,你想點呢?想小弟走,唔想小弟出現B2板????還是小弟公開道歉?????
公開道歉己經做了,如你唔滿意,可向板主投訴或admin投訴!
[ 本帖最後由 daiteioh 於 2006-11-28 19:59 編輯 ] |
|
|
|
|
原帖由 DW8306 於 2006-11-28 18:58 發表
你有思覺失調都唔可以當作呢件事既擋箭牌喎
法理上佢真係可以拎呢樣野來做擋箭牌, 不過呢, 都要睇埋其他報告, 再
睇個官點判先得..
如果樓主真係有呢個病的話, i am so sorry to hear that, 不過, 請樓主
作出適當的行動去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如果你一次兩次三次四次都係咁的話, 法理上你都會要負責的... |
|
殺雞焉用牛刀?!
|
|
|
原帖由 daiteioh 於 28/11/2006 18:19 發表
真是好笑了,樓主,你憑什麼肯定小弟住北區呢?樓主,你估錯了........
原帖由 daiteioh 於 28/11/2006 19:35 發表
小弟唔會用思覺失調為藉口,己不去不負責任,
自己搞出來應該要承擔,不過講現實講給你知,小弟有思覺失調......
樓主,你想點呢?想小弟走,唔想小弟出現B2板????還是小弟公開道歉?????
公開道歉己經做了,如樓主唔滿意,可向板主投訴或admin投訴!
再教曉你多一樣野:
「樓主」一詞是指一個題目的開文者,
即係你自己
而不是指其他回文者
唔好話我翻舊帳,
之前樓主曾經話會離開 italk,
亦曾經有暫別 italk ,
之後再番黎,話會改過,會慢慢學習
我們都歡迎,而且持觀望態度
希望你會更加成熟
但是,
相信今次事件會令大家更加失望
我都唔知講咩好......
[ 本帖最後由 TP人 於 2006-11-28 19:56 編輯 ] |
|
創出自己一片天空 重新領回自我國度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