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flydragon 於 2007-1-3 16:03 發表
好大機會壓向乘客度,但是個客過後都好大機會亂投訴車長一番,你說最終又是哪個唔好彩﹗
曾經有位車長話俾我听件事:有位乘客向車長投訴有位大姐將對面的座位當係地毯一般踏住(將腳連鞋放在對面的座位上)那位車 ...
咁都係無辦法0事
始終唔係法例規定唔可以搭巴士時"用腳踏在椅上"
純綷靠乘客個人自律
但係0的人永遠唔會諗深一層
當自己坐0個個"倒頭兼俾人踩左N腳腳印0既椅"0既時候有咩感受
(因為佢地見"倒頭位"已經擰擰頭 寧做企位客)
而且要知道, 巴士公司處理投訴手法
多數都係司機受罪... (因為搵唔到乘客作證係該乘客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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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咬流浪貓屬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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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lydragon 於 2007-1-3 16:12 發表
新巴自從有了電視之後好多mic都唉唔到
我就唔覺喎,至少我見到司機用咪個次係前幾個月既事.
不過佢地肯唔肯用就真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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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記保方抵死,做壞事係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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