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網上連結"分享"色情相被定罪 香港首宗案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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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雅虎香港‧焦點新聞(2007-5-11)
香港一中年網民,因在香港某個大型討論區,發文張貼色情圖片超連結(hyperlinks),遭網民向影視處舉報。
法庭判處肇事網民罰款$5000兼留案底;多個大型討論區亦刪除了「成人資訊分版」以作配合。
前車可鑑,早在兩年前(2005年),我在一些討論區發表過遠離情色論壇的文章。
雖然文章內容沒有提及論壇的名稱和連結,但遭討論區管理員要求刪除,否則停版處分。
其中一個自稱加入ICRS標籤的討論區,管理員的回覆如下:
本站雖然不會給予瀏覽者有情色方面的資訊,原因是我們想給予一個健康的環境予所有站友,特別是年青人;縱使題材上會少了一點,但我們並不認為這些資訊對人有益處,故不要也罷;
我們更不會像某些競爭對手的大型網站般,為迎合大眾的口味,不惜自貶身價,除縱容劣質資訊(當中不少更是錯誤的訊息)外,也開放空間給人討論色情的話題,這是我們並不會做的。
張貼色情資訊,固然違法;但張貼分享性健康與性資訊相關圖文,以至坊間的性感女像圖片,又會否引發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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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上可唔可以做一 D 年齡認証?
其實而家搞成咁唔多唔少都係因為討論區不設防
(雖然我都唔排除有「衛道之士」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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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或跟推文者帖,一律舉報,不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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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像警方接到舉報之後係 uwants 「成人貼圖區」裡面既云云相片堆中搵到被告 post 既 8 張咸相,
唔知「成人貼圖區」裡面其他果 D 會係咩相呢?
係呢度等小弟身先士卒「超連結」一個包羅萬有要乜有乜既咸相網啦.
即刻 click 去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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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唔講任何其他野, 如果, 我張貼了一項連結,
而有人其後該連結內的內容, 由正常改為不雅的資訊,
咁我咪又要俾人告?
這宗案例十分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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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雞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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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bw 於 2007-5-11 19:46 發表 
先唔講任何其他野, 如果, 我張貼了一項連結,
而有人其後該連結內的內容, 由正常改為不雅的資訊,
咁我咪又要俾人告?
這宗案例十分危險...
沒錯
講真呀,"甜相"連link都唔俾post,真係有d過份-那麼是否連出版"甜相"雜誌的雜誌社都應該一樣禁埋? 點解出書都得,上網share就唔得?先不說果張相有幾"甜",問題在於點解有雙重標準? 根本大家都是發佈色情物品, 出書仲係商業用途...說穿了,要甜唔該俾錢, there is no free lun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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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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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 leslie 的帖子
倒不如視這宗案例,為香港步向新加坡式統治的其中一步。
新加坡以嚴刑峻法見稱,國內互聯網一切受執法部門監管;
莫說是情色資訊,就連在當地網絡張貼正當的性健康資訊,甚至是稍微露肉性感的女像圖片,
也限制21歲以上民眾才可閱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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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UCR683 於 2007-5-11 22:03 發表 
倒不如視這宗案例,為香港步向新加坡式統治的其中一步。
新加坡以嚴刑峻法見稱,國內互聯網一切受執法部門監管;
莫說是情色資訊,就連在當地網絡張貼正當的性健康資訊,甚至是稍微露肉性感的女像圖片,
也限制21歲以上民眾才可 ...
最吹漲,國內的網站卻大把"美女圖片"....
國內禁政治post(六四之類),新加坡就禁反政府post同甜post...台灣又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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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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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設有網絡警察大隊,專門緝拿透過網絡發表色情資訊、散佈木馬程式或病毒、欺詐行為等網民嫌犯。
它設有專門網頁,接受民眾的網絡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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