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九記603轉新記30X既轉乘優惠為例,想知車費收入係點樣拆帳?
如果拆帳困難,由正苦喺車費收入上資助巴士公司提供更多跨公司既補差價轉乘優惠又可唔可行?(包括聯營線轉聯營線、聯營線互轉獨營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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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itarolo 於 2021-9-22 18:33 編輯
有啲跨公司轉乘係
續專營權嘅條件之一
有啲就係競爭所設嘅轉乘例如
九巴與電車、AMS小巴轉乘回贈
龍運與嶼南線轉乘回贈
就唔太明顯睇到其動機
如需動用公帑設(高額)跨公司
轉車回贈要考慮返效益問題,巴士
公司心態有鐵就唔介意倒俾港鐵、
獨市位無論幾疏啲客都焗搭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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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估一人一半
好似MTR,以前個別路線0.5
小巴佬唔肯承擔個0.2
咪得返0.3但全部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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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為不容無理干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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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路諗就似係
但以968轉970西隧南行
回贈5蚊,兩家公司承擔$2.5,
佔970車資百分率遠高於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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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但一方個BBI付出較多
都應該會泡湯
一半係路線上可能唔公平
但轉乘金額就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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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為不容無理干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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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買入一張九巴月票,不停重複使用九巴690轉新巴798轉乘優惠,咁嘅搭法九巴會唔會倒蝕?(假如搭足30日,每日搭10程,即一程成本價2.6。至於798將軍澳車費是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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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itarolo 於 2021-9-22 20:41 編輯
嗰個人仲要反方向搭
嚟重覆呢個程序9次……
正常而言並不可行
有私家車載返北角
都不一定搭得返九巴時段
而且係罰緊自己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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