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點解唔畀260X,268B,269B,280X彌敦道左轉佐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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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1-11-13 13:43 編輯
GW5878 發表於 2021-11-13 11:08
條例係可以隨時間/環境/需求而改變, 12800 夠可以慢慢地一條一條線咁批, 隧道問題都解決左
同你講都哂氣
有關車輛尺寸嘅條例自從有2.55之後,都無改過。
12.8同2.55一樣,係靠exemption出街,
係現有條例容許嘅事。
請先了解清楚,再發表偉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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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我都支持41 45 合併,但唔係因為KCH 問題
而係要經南橋去長安總站
但如果 41 可以南橋出改行西九龍公路,紅磡繞道,下路 , 天光道返何文田總站
再殺幾架車(同加價)
或者 41 43C 合併,南橋直出,直出旺角何文田
都係慳到車但無咁顯著
總結:41 無論點改都應該北橋總站南橋出
如果真係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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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emption」 同「特別容許」有咩分別 ?而家我建議係改例容許 46X 出美孚可以用兩段轉灣,同你提既 exemption 係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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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1-11-13 22:41 編輯
GW5878 發表於 2021-11-13 15:39
「exemption」 同「特別容許」有咩分別 ?而家我建議係改例容許 46X 出美孚可以用兩段轉灣,同你提既 exem ...
#123已經答佐
Cap374A訂明運輸署署長有權因為公眾利益,
發出exemption予不符合條例嘅車輛,
2.55/12.8/兩軸冷馬係跟呢條出到街。
但Cap374G同黃格相關嘅限制,就沒有權力發出許可證。
請自行查閱相關條文。
想試下美孚總站騎住黃格左轉美荔道,請乘搭豬籠車。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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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GW5878 於 2021-11-16 15:52 編輯
又係講條例,你究竟明唔明條例可以改, 「袋口位」可以加,甚至黃格都可以取消?
只要 46X 美孚出站左轉係有需要同對整體交通有益既話,由改例層面/拎特許/甚至重新畫線,最差情況整兩支燈,根本大把方法做到呢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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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原本一直質疑人點解唔可以出豁免(exemption),
到人哋講明條例冇豁免空間,
就搬龍門問點解唔改例、唔改路面劃線、唔加枝燈...
為咗你不滿嘅一個路口就去修例?
或者你覺得改改路口設計就得,咁你唔去爭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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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ilon 發表於 2021-11-16 17:08
由原本一直質疑人點解唔可以出豁免(exemption),
到人哋講明條例冇豁免空間,
就搬龍門問點解唔改例、唔改 ...
改例改到佢有豁免空間
唔得?改例改到佢有空間改例改到有豁免空間
再唔得?再改例改到佢有空間「改例改到佢有空間改例改到有豁免空間」
下一步可能要改例
畀巴士行寶琳北路停完翠林轉支路直入將隧出九龍
甚至加支燈,畀將軍澳方向巴士將隧出嚟後轉右落寶琳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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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GW5878 於 2021-11-16 18:36 編輯
而家係討論緊「物理上」改唔改到 / 改完會唔會有改善,
如果「物理上」係Work既, 自然可以諗 Approach,
而唔係不斷用現有法規框架框住自己之後話唔得唔得
事實上好多路口都大改過, 唔係搬龍門
加/改安全島, 擴闊/搬過路位, 改劃線, 搬交通燈pole/控制箱 ,甚至係由一般路口改為交通燈路口, 呢d野年年運吉都有做, 根本就做到當食生菜
至於點解唔去爭取, 呢度有名俾你叫「齋talk」,但係咪有問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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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例容許空間係咁多,無就係無
2550 面世左差唔多 18 年先修改到條例
係咪真係話改就改呢
你 18 年前做緊咩 18 年後會做緊咩? 可能你坐完豬籠車入去再出返黎都未改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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