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3ASV421_KS7716 於 2022-6-28 23:36 編輯
啱啱發現,其實 figure 6.3 B (Plan - STM 5333) 有寫明 land use, lot 21 係 C (Commericial), lot 29 係 LO (Local open space)。
講起小學同附近嘅 G/IC,STM 5333 係 1979 年嘅 plan,今日咁啱搵到份 1976 年嘅 plan (STP 76/023)。比較有趣嘅係,1976 方案反而有小學預留地存在,而且仲有幼稚園等等嘅其他 G/IC 用途。

根據當時 (1976) 嘅文件顯示,43 區規劃作中低密度住宅用地,預計居民 6000 人,亦包括了必要的社區設施,例如小學、幼稚園、商店、以及政府用地 (郵政局、警崗) 等等。教育司認為 6000 個居民需要約 600 個 6-11 歲的兒童去支撐起一間小學,因此興建小學的建議需要再認真考慮。首席政府建築師亦認為,若根據當時興建教育設施的政策,43 區的 6000 人口並不能合理化在當區興建小學的決定。或因為如此,1979 的方案冇咗小學預留用地。
此外,沙田當時規劃社區設施用地嘅方法可以形容為「放咗落去先算」、「擺多好過擺少」。以九肚山為例,當時亦有預留用地作 G/IC 用途,包括幼稚園、警崗、教堂等等。有情況係相關部門出聲反映意見,話根本唔需要咁多預留地,會出現供過於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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