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新聞]
外傭偕輪椅伯伯坐巴士遊車河 車長批阻有需要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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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116 發表於 2023-6-17 14:57
新巴 :
諗起某條只此一班嘅路線比遊河客迫爆嘅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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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116 發表於 2023-6-17 14:57
新巴 :
偏偏呢個case太安樓唔落車先要畀錢
我會話,畀多程車錢制度上係無問題
但咁樣佔用輪椅位一轉係有自私
自私同有無問題係兩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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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香港地都有容錯空間
衰左下次唔係948E玩
不過#1個案係難搞
如果定性輪椅+遊車河唔得
因為輪椅位得一個
聽落好似好合理
但呢個引伸好多問題
遊車河唔得咁點先得
如果無其他輪椅客上車遊車河何罪之有
又唔係得一班82X等下班唔得既
所以先去返大原則
遊車河YES OR NO
再講
輪椅+遊車河YES OR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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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為不容無理干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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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遊車河唔係問題
司機可揸正來做叫佢比多次錢
但鬧客就出事
2. 輪椅客唔係一上車就會問佢邊個站落咩
點會有報道呢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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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356 發表於 2023-6-17 18:26
我冇犯法我有權
不過冇道德啫
仲有就係乜都話歧視
接晒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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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會影響到人, 有啲唔道德, 但本身個行為冇“錯”
例如:
-如果早繁帶幾個friend去峻巒搭268M遊車河, 一定會令到有人上唔到平時搭開嗰班車, 但畀足車錢嘅話, 冇原因禁止
-巴士公司掛一抽leaflet喺站, 係expect每人攞一兩張, 但我見過有人攞較剪一嘢拎走晒全部, 咁嘅case又有咩reasoning去禁止佢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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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如果我搭九巴10,由龍蟠苑遊車河去到彩雲邨,又有無問題。現在擺明新巴跟規矩行事,坐過指定分站需要重新繳付車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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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356 發表於 2023-6-17 18:26
我冇犯法我有權
不過冇道德啫
啱,而家興有權就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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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都有機會已經有一架輪椅係車, 咪當有人用咗要等下一架車
咁平時輪椅{出街行下/ 求其搵啲理由出街}點計
例如佢買啲嘢/攞份報紙/飲茶, 話唔定佢哋就係為咗有得搭下車, 睇下風景, 先至出街, 不過上面遊車河用咗最直接嘅方法
平時遊車河可能唔係循環線,搭到總站落車再返轉頭, 你根本唔會知佢遊車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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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淨係話車長感到不滿, 有啲嬲, 冇話過有鬧客, 如果有鬧客應該已經處理咗
2. 未必個個師傅都會問, 如果輪椅客唔太知邊度落(唔識路),可能到前先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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