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資料]
洪水橋/厦村/交椅洲人工島引入按需求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務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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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 發表於 2023-7-11 10:09
咪即係紅van,再加埋街渡
用啲好複雜嘅言辭扮到好前衛
最接近講法都係AN BUS
自由市場再無大膽嘅經營者,未只有等班官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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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討論政府代表講左幾樣野
例如
話營辦商按需要開大巴小巴定細車(的士類)
有講係一間公司自己擁有晒大巴小巴的士類
話避免新區一開波行小巴之後要轉大巴問題
同埋有講
想係無人話要搭車既站飛走佢唔駛站站停
有議員提到咁間公司咪要買晒小巴的士牌才可以做
政府就未有更多資料
但KMB另外手上拎住堆VAN仔
似乎對應緊呢樣野(又係KMB...)
另外有議員講成本問題
話咁玩法車費一定唔會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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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為不容無理干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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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ak5052 於 2023-7-16 10:05 編輯
例如 話營辦商按需要開大巴小巴定細車(的士類) 有講係一間公司自己擁有晒大巴小巴的士類 話避免新區一開波行小巴之後要轉大巴問題
如果是這樣,或者應該研究好似十幾廿年前的深圳咁,攪「小巴退市」或者是大陸某些城市的「公交一體化」,取消專利巴士、小巴的區別,好似澳門咁統稱為公共巴士,甚至邀請鐵巴以至某些班次頻密的邨巴、非專加入此體系?(即係馬亞木可以買長單行 102、44,城巴可以買類似澳巴中通的細車行 75、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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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營巴士、小巴、邨巴都係路面集體運輸工具,起同樣作用,應該統一化管理,並消除彼此嘅壁壘,可以減少浪費。與此同時,收費亦要統一,同樣行車距離範圍內收同價。
始終係公共服務,政府要做主導角色,中央規劃,營運商只做外包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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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唔應該有小巴牌同的士牌呢樣野
改為專利營運
投到線咪有 10 架車用
投到的士公司咪有 10 架的士有牌出
公交牌不應炒係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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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brianso198 於 2023-7-16 18:25 編輯
其實係好應該檢討小巴呢個角色
而家個問題係, 位限制左咁多, 客量一跌少少就奶野
車又只會有4,350部
多客就話加班, 但問題成行又無人
成本又不斷升, 根本係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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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4350 用唔盡出唔盡車
不過限死 19 座下
加價會趕客
19 座搵錢能力有限
變相人工無其他咁有效率同高
限死埋小巴車速唔可以話去就去
回本同營收大打折扣
變成好多線繁時飽死非繁餓死既情況
紅小排隊等客周圍都有
其實減到 3000 左右已經順暢好多
無咁多人揸就好應該清理埋旺角果炸泊車等客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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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政府個方案個BUG位係成本
有議員都講左D有道理野
無論你出咩車但人工都係要比咁多
政府明顯只有概念未有腹稿
留返年尾FINALIZE晒就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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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為不容無理干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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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9267 發表於 2023-7-11 09:58
既然這些概念是bravo提出,他們應該想把這些外國經驗帶來本地營運。相信他們也會投標。
同時可以思考一下 ...
外國做on demand transit基本上係由公共交通營運者搞嘅泥鰍的,再由政府補貼車費到巴士水平,用嚟彌補公共交通覆蓋唔到嘅地區
香港政府喺規管、技術、財政方面會肯咁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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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Toz 於 2023-7-17 01:50 編輯
既然有專利權, 就應該有義務提供固定班次。
按需出車的話專乜野利。咪就係紅van。
如果係大巴要玩on demand,人地預約時佢都要儲夠客先覆到幾時有車,咁就真係死得。還不如定實一個時間大家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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