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avidng 於 2007-7-9 00:04 發表 
我股新屎坑期間, 入去行下, 都唔會出事, d 記者都成日去啦
昨日入去唔過境,都冇事啦,而且好多人會咁做.
設禁區的目的,原意係防止偷渡客,而家內地人要來香港搵食,雙程証都搞掂,
仲需要在口岸咁嚴格去處理邊個入禁區唔過境咩....
法例雖存在,但執法上可彈性,沙頭角遲早都會開放. |
|
屎巴特色: 亂PLAN線,燒銀紙,趕乘客,保冗員,乞政府,屈特工
|
|
|
其實d 客落左車之後即刻行番去返香港既巴士站
照計都冇人會理你
要理既話就除非d 客落左車
就即刻有人「的」佢地去過關啦 |
|
Abusing dead rule -> Denial of reality
|
|
|
我自己行過深圳口岸兩次(兩次都有過關的), 發現你落車後再去上返車
未必有人會睇到. 但係我自己個人唔鼓勵大家禁樣做, 如果要去一轉,
都係守法一點, 過埋關. |
|
|
|
|
原帖由 tsoikc 於 2007-7-12 21:08 發表 
我自己行過深圳口岸兩次(兩次都有過關的), 發現你落車後再去上返車
未必有人會睇到. 但係我自己個人唔鼓勵大家禁樣做, 如果要去一轉,
都係守法一點, 過埋關. ...
有關唔過畀人拉左唔好嘈, 有d人唔好以為自己大晒 |
|
|
|
|
原帖由 guia 於 2007-7-13 13:23 發表 
有關唔過畀人拉左唔好嘈, 有d人唔好以為自己大晒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70713/
今日太陽報專題報導,去到深圳灣口岸唔過關,已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公安條例>,
第三十八條<禁止無許可證出入禁區>,而遭檢控,經簡易治罪定罪,
最高可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
所以大家到達深圳口岸後最好先過關到深圳之後先過關返港.
[ 本帖最後由 AMN1 於 2007-7-13 17:05 編輯 ] |
|
LE5705&LU2001
|
|
|
好明顯現時警方是採取容忍的態度
總之果句,唔好走出馬路同大聲叫囂啦,同埋帶齊證件,唔好攪串個Party攪到警方第時嚴打,大家齊齊無得影啦 |
|
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