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ransperth 於 2007-8-20 23:18 發表 
其實響活動開始既時候,主辦機構係有向所有參加者派發一張印左四個緊急電話既卡旁身,並且加以說明。
當中有兩個電話號碼,係可以聯絡到響現場帶隊既負責人。
另外兩個號碼,分別係入境處緊急熱線,同埋深圳既緊急求救電話。 ...
若果有關緊急求救電話可以係確認接納報名時已發出,咁就最好。
因你即場才派俾人,人地手機配合唔到,唔通即場唔去?
唯一可幸既係當事人已接受有關方面安排,事件亦應到此為冲。至
於公開道歉,我諗唔一定係呢個板,只要搞手用一個合理既渠道做
左就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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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懷念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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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VW56 於 2007-8-21 08:29 發表 
我會咁睇囉
只要有搞過集體活動的人都會知, 活動前後數人數係例行公事
特別係香港以外的地方
離開海上世界前,有幹事在上層數人,數了
最少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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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 tigertalk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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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x3000 於 2007-8-20 23:42 發表 
已經收到有關方面提出既解釋同補償方案,
唔想再節外生枝, 所以都接受左,
不過點補償都彌補唔到我失去坐珍寶入深圳灣既機會
更加彌補唔到被丟低深圳街頭既慘痛經歷
事到如今, 唯有希望會方能汲取教訓 ...
佢地賠番幾多錢俾你?
咁既情況起碼值一隻金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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