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 巴 車 長 拒 助 輪 椅 客 登 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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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7-8-29 16:15 發表 
而且車長這樣的做法,是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一旦事主投訴,車長及公司均需負上民事責任。
首相兄,如果架車有輪椅上落設施而唔用當然有問題,但而家
係架車根本無呢類設施,請問該車長或公司又有何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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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童學校,全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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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 呢個只不過係小問題嚟
對於個乘客話新巴唔夠低地台巴士, 咁當未有低地台巴士服務既時候, 唔通嗰時既傷殘人仕搭唔到巴士咩, 況且而家政府又冇限定 970 線一定要提供低地台既巴士服務, 所以新巴根本就冇錯
至於個師傅, 佢都冇錯丫, 佢只不過係按規舉做野, 的確上車係要喺前門啵
不過, 佢開一開後門, 比個客上車, 對佢既影響根本唔大, 不過人地就唔駛咁辛苦抬張輪椅
正於我地巴士迷有時都會叫個師傅喺總站泊個靚位比我地影吓相, 或者比我留底影吓內籠咁, 通常師傅都唔會拓手"掙"架, 道理一樣咋嘛~
所以我覺得呢個只係小問題, 只要一人讓一步, 咪唔駛搞到大家咁唔開心, 個客又話咩以後唔搭呀咁囉 ( 雖然你搭同唔搭, 970 都係咁多客, 少你一個都唔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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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7-8-29 16:15 發表 
而且車長這樣的做法,是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一旦事主投訴,車長及公司均需負上民事責任。
來源:香港法例487章《殘疾歧視條例》第26條第1款: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提供貨品、服務或設施(不論是否為此而收取 ...
搬字過紙你就叻,你有冇理解清楚當時既環境?
一眾板友都認為司機係態度有問題但原則冇錯,係你特別叻d要話人犯左歧視法例 。
咁你認為當時司機係咪一定要俾佢上車?萬一佢上車後部輪椅整親其他人或者整親佢自
己,咁係咪又係司機既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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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懷念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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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而想知道,新巴 33xx 及城巴 21xx (都普) 的輪椅板設在中門,
那麼如果有輪椅乘客從中門上車是否違法?
另外,新巴的回應亦沒有提及硬件、法例等局限,答覆有別於一般
「乘客需負責」的投訴,甚至要「嚴正訓示他必須主動協助乘客及
時刻以禮待客」,或者新巴內部亦覺得有關事件應酌情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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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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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7-8-29 16:15 發表 
而且車長這樣的做法,是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一旦事主投訴,車長及公司均需負上民事責任。
來源:香港法例487章《殘疾歧視條例》第26條第1款: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提供貨品、服務或設施(不論是否為此而收取 ...
不過佢而家投訴係車長拒助而唔係拒載bor,睇返段新聞最終係上左車,有提供到交通服務
原帖由 HY671 於 2007-8-29 16:57 發表 
咁你認為當時司機係咪一定要俾佢上車?萬一佢上車後部輪椅整親其他人或者整親佢自
己,咁係咪又係司機既錯?
但係個客係上左車...佢唔係投訴車長唔比佢上車
[ 本帖最後由 金剛 於 2007-8-30 01:1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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