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ad 於 2007-11-12 22:52 發表 
「抵死」兩個字有幾激呢?香港地一日都唔知有幾多人講,又唔係粗口.........
咁你係咪即係覺得咩情況都講得?
講”抵死”唔係問題,但人地死左,尊重下人都得掛?
(唔等於同情)
小弟只係覺得閣下連”尊重”呢兩個字都唔識lo
一個人連尊重都唔識,只會貶低你自己既人格吧
唔講咁多了,接唔接收由得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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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rioso 於 2007-11-12 10:59 PM 發表 
咁你係咪即係覺得咩情況都講得?
講”抵死”唔係問題,但人地死左,尊重下人都得掛?
(唔等於同情)
小弟只係覺得閣下連”尊重”呢兩個字都唔識lo
一個人連尊重都唔識,只會貶低你自己既人格吧
唔講咁多了,接唔接收由得你 ...
尊重一個人與否係睇個人的所作所為而決定的,不是由那個人的生與死決定的。那個高速切線的司機,在佢決定切線的那一刻又有無尊重別人安全使用道路的權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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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 亦復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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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rioso 於 2007-11-12 22:59 發表 
咁你係咪即係覺得咩情況都講得?
講”抵死”唔係問題,但人地死左,尊重下人都得掛?
(唔等於同情)
小弟只係覺得閣下連”尊重”呢兩個字都唔識lo
一個人連尊重都唔識,只會貶低你自己既人格吧
唔講咁多了,接唔接收由得你 ...
你的行為也不見得有幾識「尊重」人!
請問不同情死者犯了什麼法?「同情」與否是主觀的事,不同情死者,也不代表不尊重死者!
如果個心根本都不同情死者,但把口裡說到「很同情,很尊重」,呢啲只是偽君子行為!
批評人無同情心的人,請想清楚是否真心同情死者,不要滿口仁義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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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d 於 2007-11-12 23:12 發表 
尊重一個人與否係睇個人的所作所為而決定的,不是由那個人的生與死決定的。那個高速切線的司機,在佢決定切線的那一刻又有無尊重別人安全使用道路的權力呢? ...
如果照那班滿口仁義道德的人所說,一個殺人如麻的死囚也不抵死,相反還要各位尊重及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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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tcity 於 2007-11-12 11:21 PM 發表 
抵唔抵死好,死者已矣
但我諗,警方會查,即使你覺得佢抵死
有冇必要咁講呢?
佢,已經為自己做錯既付出左一個最大既代價
亦相信冇人會願意要睇到呢個結局,咁,究竟
嘈落去,有咩用呢?
你覺得佢抵死,冇問題,但若果有人覺得過份話人 ...
咁點解個d衛道之士唔去表達一下因為一個人的行為而受傷的人的同情,等他們「安樂」一d呢?這是不是比死去的人安樂與否更重要呢?
[ 本帖最後由 sad 於 2007-11-12 23:4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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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 亦復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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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唔理係咪應該用「扺死」兩個字,單野警方都未查完,
又點知係咪真係有人超速,超速既又係咪一定係個的士司機?
三架車距離相撞地點都有幾十至一百米,未查清楚,就以自己既認知判定係一個人既錯,
兼且好似報紙佬咁附上咁多片面睇法,依種思維方式係咪咁值得仿效?
無論如何,死者已矣,祝死者早日安息之餘,亦以事為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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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hong 於 2007-11-12 18:56 發表 
原文者已就此事修改字眼, 那麼那班衛道之士仍不修改字眼, 還指責板友另生事端 ? 這樣和一言堂有啥不同 ?
前面只有一人講有人另生事端
果個就係我
所以你所講指責版友另生事端既衛道之士, 應該就係我吧
我指既另生事端
係#33版友對站方的警告作出質疑的行徑
而並不是已修改字眼的原文者
說另生事端
係我一人既事
著實唔應該將呢事同其他"衛道之士"聯想起來
況且如果我要講, 我唔會等言詞較偏激既版友修改左字眼後先講咁笨
版友講既
每個人對件事有唔同既睇法
我絕對認同
不過, 請利用一d冇咁偏激既字眼
多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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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屯門記者FV682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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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v682 於 2007-11-13 01:01 發表 
不過, 請利用一d冇咁偏激既字眼
偏唔偏激呢都係睇大家既已觀點與角度
我由細到大都俾我阿媽話我"死仔包"/"抵死"/"犯賤"
例如掛住玩最後默書唔合格
在我角度並唔覺得呢幾個字詞有幾偏激,
又何必要將自己感受強加於他人身上?
一直都覺得香港人係好批判性,著眼於錯處,而唔係appreciation
是次事件相信都係一個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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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iotism is idiots being idio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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