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分享/報告]
Re: 邊境巴士總站拍照問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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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早前去信警方查詢在禁區拍照是否違法,得到下列回覆:
黃先生,
邊境禁區通行證辦事處接獲閣下之電郵,查詢有關在邊境禁區或公共運輸交匯處拍
照是否違法一事,現回覆如下:
現時,於公安條例並無禁止拍照規定。邊界警區亦無指示前線警務人員阻止公眾人
士包括禁區居民、訪客、因工務進入禁區人士或過境旅客於禁區內拍照。就閣下於
電郵內提及,一如過境旅客於邊境禁區內公共運輸交匯處候車期間拍照留影例
子,更屬人之常情,我們認為並不涉及違法或不恰當行為。
至於有人於互聯內發放有關言論,邊界警區希望閣下能提供資料,以便我們能進一
步跟進,釋除公眾疑慮。
邊境禁區通行證辦事處
譚文海高級督察
不過希望各位留意,本人提問時,是有作出攝影者是禁區證持有人或以過境為主要目的旅客
的假設。如果有非禁區證持有人前往禁區只為拍照而不過境,或不合理地逗留禁區,則仍有
機會觸犯公安條例,希望各位注意,或向警方查詢。
一切執法以警方及其他執法部門最終決定為準。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07-12-4 12:17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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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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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坐言起行,值得一讚!
不過點解唔問埋若只為去公共交通交匯處拍攝(而不過境)是否違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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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懷念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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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news ... but I want to know if I can stay there and take photos but not going to cross bor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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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Y671 於 2007-12-4 12:11 發表 
樓主坐言起行,值得一讚!
不過點解唔問埋若只為去公共交通交匯處拍攝(而不過境)是否違法呢?
謝謝!其實小弟只是希望在過境時影相能夠安心一點。
法例已經寫明「以過境為主要目的」者才可豁免申請禁區證;
不過境,就肯定有問題。既然寫明,無謂明知故問....
我另外再提最後一段,只是不希望某些人誤會,然後亂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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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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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54兄提出0既查詢同有關方面0既回覆
對一般巿民(包括交通迷、攝影愛好者)0黎講 非常有建設性
尤其一般巿民未必經常使用邊境關卡出入香港與內地
或者會想0係邊境拍照留念而稍作停留
只要無妨礙別人或者有關人員執行職務 相信有關人員亦會樂於提供一個方便
to HY671
羅湖站、落馬洲站、落馬洲公共交通交匯處、
西部口岸公共交通交匯處 已經屬於禁區
除非忘記帶過境證件而需要有關人員協助返回以外
其實都應當盡快辦理過境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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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咬流浪貓屬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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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
希望可以幫到大家過境時影返相啦....
(尤其係今日開始又有新焦點~)
不過都係果句, 只限過境期間短暫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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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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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落馬州支線等巴士時候,不斷有廣播提醒不要在禁區內停留,
以免干犯公安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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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 2528。JB 5571。KP 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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