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三)2008至2009年度財政預算案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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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jns 於 2008-2-28 12:01 發表 
政府送錢俾mpf公司就真
85億 x 一年平均收費 1.5%
佢地第一年就有1.3億落袋, 還未計以後日子
補償番MPF公司減費損失, 為強醫金鋪路
基本上是利益輸送...不過是用你d錢去送
正如電費津貼 - 點解唔可以是水費而是電? 又唔係煤氣...?
有咁多錢應該去扶助下班老弱傷殘啦, 生果金都係唔肯加, 一次一人派$3000想收班老人家把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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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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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slie 於 28/2/2008 20:57 發表 
正如電費津貼 - 點解唔可以是水費而是電? 又唔係煤氣...?
煤氣一定唔得... 因為唔係戶戶都有用,水電覆蓋比較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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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38X 於 2008-2-29 15:42 發表 
煤氣一定唔得... 因為唔係戶戶都有用,水電覆蓋比較全面。
仲有香港仲有好似我一家係唔使交水費的。
煤氣等燃料類仲可以走私牟利。
所以非電費莫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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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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