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npretext 於 2008-6-2 23:31 發表 
參加者可要求索取由香港紅十字會發出之正式收據用作在香港申請免稅,收據將於活動 ...
根據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香港紅十字會為其認証機構之一) 旗下「惠施網」(www.wisegiving.org.hk) 的指引,
『捐獻是一種饋贈。要構成饋贈,被轉移的財產必須出於自願性質,而非因契約性轉移,轉讓人在轉移中沒有得到實質利益。除了那些肯定是饋贈的款項之外,其他如購買慈善電影入場券,均不應被視為捐獻。「認可慈善捐款」指對任何慈善機構或屬公眾性質的信託的捐款,...然而,購買慈善獎券、慈善晚會入場券、購買墓地、安排誦經儀式、預訂祭祀場地、在義賣活動中購買貨物的款項等,均不屬於認可慈善捐款。』
(http://www.wisegiving.org.hk/tc/ ... l_content.aspx?ID=4)
如果此活動的參加者必須繳付一定的費用才能上車,則有關款項應該不能獲免稅。
當然,這只是從稅務的角度上看,並不代表有關費用的慈善性質。 |
|
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
|
|
問題係呢D活動咁係咪要向警方申請?過30人既集會...以前中學旅行都話要申請.....
仲有佢咁攪駛唔駛同社署申請做慈善賑災呢? |
|
CZ_6686還錢!
|
|
|
慈善活動係要同社署登記先得架,仲要早3星期
有d野唔係話攪就攪架
[ 本帖最後由 ATR175@89X 於 2008-6-3 01:30 編輯 ] |
|
ATR175@296M
|
|
|
原帖由 士刁拔尼.奧 於 2008-6-3 00:51 發表 
問題係呢D活動咁係咪要向警方申請?過30人既集會...以前中學旅行都話要申請.....
仲有佢咁攪駛唔駛同社署申請做慈善賑災呢?
呢條就係惡法lor, 家族大d,朋友多d,出來食餐飯多過30人都可能分分鐘俾人拉? 97前本來已取消呢條殖民地惡法,點知97後就邪靈回歸!
至於"慈善遊河"問題, 可以分兩件事看, 第一件事, 巴士公司依家借架車出來招待巴士迷遊河, 而主辦單位個別各參考加者收取費用, 是普通不過的事, 而第二件事, 就是主辦單位如何處理收了的錢(E.g. 決定捐獻). 如果係咁, 未必涉及要申請籌款牌照, 不過如果該組織有交代"收了多少錢同捐了多少錢"是更好的, 我也不相信該組織會像那些無恥之徒去發國難財 |
|
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
|
|
原帖由 da54 於 2008-6-2 23:49 發表 
根據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香港紅十字會為其認証機構之一) 旗下「惠施網」(www.wisegiving.org.hk) 的指引,3 L+ J; {2 Z2 i+ K
『捐獻是一種饋贈。要構成饋贈,被轉移的財產必須出於自願性質,而非因契約性轉移,轉讓人在轉移中沒有得到實質利益。除了那些肯定是饋贈的款項之外,其他如購買慈善電影入場券,均不應被視為捐獻。「認可慈善捐款」指對任何慈善機構或屬公眾性質的信託的捐款,...然而,購買慈善獎券、慈善晚會入場券、購買墓地、安排誦經儀式、預訂祭祀場地、在義賣活動中購買貨物的款項等,均不屬於認可慈善捐款。』: f9 V3 H/ G6 c! U
如此說來,
為何紅十字會可以經有關組織向參加者發出免稅收據?
因為...
直接捐款到紅十字會的是該組織,
而非參加者。
參加者的支票抬頭是寫該組織的名稱,
而非"香港紅十字會"。 |
|
|
|
|
原帖由 河灣西 於 2008-6-3 10:32 發表 
如此說來,
為何紅十字會可以經有關組織向參加者發出免稅收據?
因為...
直接捐款到紅十字會的是該組織,
而非參加者。
參加者的支票抬頭是寫該組織的名稱,
而非"香港紅十字會"。 ...
情況等同你捐錢去匯豐個等額配對基金戶口
之後匯豐將筆錢捐俾紅十字會
但你仍然可以獲得紅十字會發給你的收據 |
|
|
|
|
原帖由 leslie 於 3/6/2008 02:12 發表 
呢條就係惡法lor, 家族大d,朋友多d,出來食餐飯多過30人都可能分分鐘俾人拉? 97前本來已取消呢條殖民地惡法,點知97後就邪靈回歸!
玩野~死啦咁我去飲宴係咪都要被人拉
學校d早會呢?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