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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B) Bus 巴士討論區 巴士攝影作品貼圖區 (B3) [劣相] 930A [勿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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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相] 930A [勿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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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a54 發表於 2009-1-6 12:4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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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K9636 於 2009-1-6 12:40 發表
雖然最後上議會的版本都是指明以巴士公司名義提出, 但也不等於巴士公司有主動權, 監察者本身 ...

RDP 的討論提交者是運輸署,不是巴士公司。
巴士公司有 RDP 上有談判權,但沒有最終決定權。

法例是如此說的,請 Andrew999 不要再執迷不悟了。
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053h4 發表於 2009-1-6 12:49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樓主| da54 發表於 2009-1-6 12:5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ndrew999 於 2009-1-6 12:10 發表
運輸處自身並沒有干涉巴士公司政策的權利,並只擁有監察的角色,若運輸處提出的RDP首先並不符合巴士公司的利益,相信沒有人願意接手管理巴士公司,重申﹕運輸處的職責並不包括提交RDP,只作咨詢角色。倘若運輸處全面掌管巴士公司的路線發展主導權,豈不是違反[大市場,小政府]的一貫政府政策,加上政府屬港鐵大股東,港鐵與巴士公司有著密切的競爭關係,若RDP主導權在運輸處手中,難保該署會以鐵路為骨幹,縮小巴士公司生存空間。

另外,你所舉的例子根本風馬牛不相及,老闆當然要為公司牟取盈利,但運輸處作為政府機構,責任並不在於牟利,而是執行監察角色

沒錯, RDP 是要先要由巴士公司提交,但主導權在哪並不是在於誰是第一個提交者,
而是在於最終拍板者是誰。如果我的例子你不願意接受,那我沒有辦法了,這只代表你
尚未明白你的邏輯有甚麼問題....

RDP 的最終拍板者是政府,這是無容置疑的。
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Andrew999 發表於 2009-1-6 13: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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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P由巴士公司提出,經由運輸處與巴士公司商討後再上交區議會,巴士公司擁有主導權決定旗下路線的發展,但運輸處只作監察角色,向巴士公司提供意見,不論運輸處的意見接受與否,並不能否定RDP由巴士公司提出。

To:da54
RDP最終決定權在區議會中,並不在運輸處手中。運輸處提出的建議,巴士公司有接受亦可不接受,這是關乎私人公司盈利事宜,運輸處會評估對市民的影響,而在巴士公司提交給署方後作出建議,接受與否視乎巴士公司的態度及取向。

To:053h4
巴士公司提交行走路線予運輸處,可能與當初決定有所不同,但仍雖經過兩者商討後推出
 樓主| da54 發表於 2009-1-6 16:5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ndrew999 於 2009-1-6 13:00 發表
To:da54
RDP最終決定權在區議會中,並不在運輸處手中。運輸處提出的建議,巴士公司有接受亦可不接受,這是關乎私人公司盈利事宜,運輸處會評估對市民的影響,而在巴士公司提交給署方後作出建議,接受與否視乎巴士公司的態度及取向。


我發現你對 RDP 的目的、制定過程、決策權力好似根本一無所知。
唔知道都唔緊要,你都唔肯聽人講,就算 quote 埋法例俾你,
你都扮睇唔到,咁大家同你討論仲有咩用?我地真係對牛彈琴!
(其實我好懷疑 andrew999 知道咩係最終決定權嗎?)


以下內容係同其他有心討論的板友講,以作資料澄清:
RDP 最終決定權係政府手中,係法例清楚列出,唔係用一 d 不正確邏輯推測出黎。
而區議會的角色更加只係提供意見,同「最終決定」真係差十萬九千里!
唔信,我岩岩有沙田最新 RDP 的頭尾兩頁,留意下究竟邊個係呈交文件,
同埋文件希望區議會做咩。 (小學生閱讀理解題?!)

front.png
end.png
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Andrew999 發表於 2009-1-6 22:0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a54 於 2009-1-6 16:58 發表


我發現你對 RDP 的目的、制定過程、決策權力好似根本一無所知。
唔知道都唔緊要,你都唔肯聽人講,就算 quote 埋法例俾你,
你都扮睇唔到,咁大家同你討論仲有咩用?我地真係對牛彈琴!
(其實我好懷疑 andrew999 知道咩係最終 ...

可惜,閣下目中無人的態度,可見巴士迷質素的低落並不是一朝一夕所造成的。實有賴閣下之鼎力相助而成。
或者你應該留意運輸處官方網頁中署長歡迎辭正有下列一文﹕


運輸署負責管理道路交通、監管公共交通機構、簽發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提高道路安全,以及制訂長遠規劃以配合交通設施和服務上的需求增長。本網頁也會提供有關香港運輸及交通服務與設施的資訊、對道路使用者所作的建議,以及公眾人士使用本署服務的方法。

制定長遠規劃如﹕藍天行動等屬概括型政策,所有公共交通運輸公司須遵從此一大方向,從而各自制定RDP,該署並不負責每年一度的RDP發展計畫的設計,只負責監管及提供建議機構。

最後,建議閣下可多加留意運輸處的工作。多謝合作。

評分

參與人數 3aPower -15 收起 理由
ATE24 -5 瞪大隻眼睇清楚份文件先再講落去啦。 人o ...
hksf -5 not polite to broadmate who said the tru
FBI2 -5 未掌握實際資訊就含血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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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發表於 2009-1-6 22:2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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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n3509 於 2009-1-6 01:45 發表
事實係42C(應該話大部份九巴線)都係十個煲九個蓋,九巴顧得邊條?

既然40P無道路Quota限制, 又多客得咁緊要, 其實可唔可以同運輸處傾下, 用通宵線資源唔影響其他線黎做? 當然要d牙力, 拎晒証據支持加班
搵N216/N121夜晚早開既師傅, 改為遲收, 朝早做埋40P先收, 寧願比返d OT其他線夜更自己攪掂, 但搵多d40P既銀
又或者當初搵廠務賣血以"加班車"形式出現住先, 好過好似起初40P咁超載得咁交關之餘仲要令上唔到車既客仔失望, 有客兼有八達通數據運輸處真係會叫停你? 我就唔多信
再唔係就真係要靠重組搵車
重組要人認同都要比人睇到甜頭, 我唔信港島區議會好蝦d所以多d重組(城巴冒起開始), 舊年東區一樣ban晒RDP
好似70取消咁, 一味話環保減少劑塞無用架wor, 要比個好好睇睇既轉乘優惠人地, 一個好既轉乘對客又好, 公司又蝕少好多
九巴唔少地區既路線同十幾二十年前真係差唔多, 但社區改變同老化左唔少, 結果就cut車cut到三四五個班, 係無法開新特快線下, 絕對需要開始諗下重組
 樓主| da54 發表於 2009-1-6 2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ndrew999 於 2009-1-6 22:09 發表

可惜,閣下目中無人的態度,可見巴士迷質素的低落並不是一朝一夕所造成的。實有賴閣下之鼎力相助而成。
或者你應該留意運輸處官方網頁中署長歡迎辭正有下列一文﹕


運輸署負責管理道路交通、監管公共交通機構、簽發駕駛 ...

不知道是誰目中無人?不知是誰令巴士迷質素低落?哈哈!

憑《署長歡迎辭》黎否定香港法例?好野!

唔想再同閣下糾纏... Waste of my time.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09-1-6 22:31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aPower +5 收起 理由
leslie + 5 哈哈...由得目中無人的繼續出洋相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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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Andrew999 發表於 2009-1-6 23:0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a54 於 2009-1-6 22:28 發表

不知道是誰目中無人?不知是誰令巴士迷質素低落?哈哈!

憑《署長歡迎辭》黎否定香港法例?好野!

唔想再同閣下糾纏... Waste of my time.


目中無人已憑閣下對本人之評價為對牛彈琴可見一斑

原來連署長亦對自己本身可有的權力不清楚,如此看來,閣下正好毛遂自薦為運輸處處長一職,以監察本港交通發展。

P.S:扣我分的人兄儘管扣吧,因為這正好顯示閣下胸襟狹小,難成大器之人也。

評分

參與人數 1iPower -10 aPower -5 收起 理由
Cantona -10 -5 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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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sf 發表於 2009-1-6 23:1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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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ltesers 於 2009-1-5 22:21 發表


一條15年前,
一條6年前,
仲要兩條線喺夾埋得四班...
相比起開一日就加班
二十年之間的果一步,都進得幾緊要下....


同城巴962系, B3 系
比起城巴進取積極, 九巴真係蚊脾比牛脾
要求安信兄弟拯救雷曼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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