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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九巴ATE189(LN9267)、新巴5787(VX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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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片段真的是由員工拍攝 (真係有理由相信, 佢個拍攝角度, 唔係普通人所能做到的),
那有沒有可能是 有關車站職員 對 公司支援度不足 的無聲控訴?
其實現時羅湖上水兩車站的員工真係左右做人難,
公司一直叫員工嚴厲執法, 但奈何水貨客人多勢眾,
兼且公司對這些車站員工的支援又不足 (包括人手及其他配合),
職員開單隨時比水貨客打.
開單, 就比水貨客打, 唔開單, 就可能比公司施壓
羅湖上水呢兩個站的職員, 其實真係幾辛苦...
[ 本帖最後由 AVW56 於 2009-2-4 18:1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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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N9267 於 2009-2-4 05:27 PM 發表 
我想問,羅湖站現在還有沒有尖東站丶西鐵和馬鐵那種的閘機?
好像只剩下入境大堂的有
至於出境大堂,半年前還看見最右邊的有
拆咗未我不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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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TIS401 於 2009-2-4 18:51 發表 
好像只剩下入境大堂的有
至於出境大堂,半年前還看見最右邊的有
拆咗未我不知道了
未拆, 仲有係度, 數量大約係 5-6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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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靠港鐵行動完全無用,逃票人士根本就唔會放職員在眼內,我覺得警方可以主動一些,唔好等到職員與乘客出現「推撞」、「揮拳」先至插手。可能我睇得唔夠全面,知得唔夠多,一路以來警方俾我既感覺係「各家自掃門前雪」,捉逃票人士係港鐵既事,從來唔會參與,除非違法者拒絕與職員合作,警員才會奉召到場。但係 <<香港鐵路附例>> 不是香港法律的一部份嗎 ? 點解一路只係鐵路職員執法,警員又能否直接運用附例檢控違法者 ?
老老實實,港鐵站務員都算係一份文職,而家返工搞到搵命搏咁,放工又怕俾人「點相」,手無寸鐵既職員,要向呢一班橫行無忌既違法人士執法,似乎太有難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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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紙建議逃票嚴重者禁止乘 MTR
唯有捉緊D~AND 罰重D~ 一般人都唔會咁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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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672D 於 2009-2-8 12:56 AM 發表 
有報紙建議逃票嚴重者禁止乘 MTR
唯有捉緊D~AND 罰重D~ 一般人都唔會咁様
E+秦朝咩?
咁嚴實ban 過w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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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小巴不公平違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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