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係本站第二篇文章, 本人曾經批評過社民連議員不尊重他人的表現, 實在令我
感到失望, 而仲記得, 當時有版友回應, 認為有關行為(掟蕉及人身攻擊)唔係唔尊重,
更有版友叫我記住,社民連議員係民選議員, 有民意授權去做呢d行為, 政府帶起呢d需求
(文章: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355725&extra=page%3D2&page=1)
到左昨日, 有關議員行動再升級喇, 不但鬧人, 走出位, 掟(假)蕉, 更推倒官員演講台,
水杯, 搶講稿等...為公平起見, 我用蘋果的報導: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 ... 731&art_id=12370319
事後, 曾俊華點名批評黃、梁二人無聊、譁眾取寵, 唐英年對社民連行為深感不滿,
保皇派議員發起聯署信譴責, 就連民主黨和公民黨亦稱不接受社民連昨日行為(但無簽信)
就個人意見, 我一直都非常反對社民連d過激行動, 不尊重人的表現(不是反對其所有意見/立場)
亦令整個立法會變成不理性表達意見的地方..無利民主進展. 即使不同意有關文件, 亦應該
以理性表達
昨日無線新聞, 見到陳偉業解釋話: (大約)"呢個政府同制度, 無尊重人民, 所以無必要被尊重"
咁樣講法, 即係唔係社民連d 議員沒有尊重官員, 佢地亦不應受尊重呢?
講真, 昨日的行為, 已經去到破壞同暴力程度, 我認為政府唔應該再容忍, 如果下次再有議員
掟野, 而不幸傷及官員, 應該以刑事起訴有關議員不當行為....
民選唔係大晒...唔係成為可以唔尊重他人, 甚至傷害他人行為的藉口, 亦唔係對民主進展有利
的事....咁反而俾左藉口, 令香港民主進程減慢.....(陳方安生都批評過)
即使有關行為可能吸引到市民留意政治議題 (如之前生果金), 但直言, 一次兩次就ok, 但
三次, 四次, 都一樣咁做, 市民就無晒感覺, 而下次係唔係要越來越激先得?
又唔通咁樣做, 就等於為左窮人發聲, 幫左佢地?
咁下去, 實在對香港的政治前景, 更無信心, 有關行為, 應該予以譴責!
(本文章是論及議員行為, 有關財政預算案, 請到其他文章討論, 本身我的立場,
亦不是完全支持/反對有關財政預算案, 或是完全支持/反對社民連議員本身的意見)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2-26 09:5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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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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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外地,除了閱讀明報網上版外,未有時間追看昨天的片段,
稍後一定要補看。
我個人都不認同過激的暴力、不尊重行為,不過我會覺得,如果
選民不認同這些人的行為,或多或少會從下一屆立會選舉的投票
結果中反映出來。
香港議會台灣化絕對不是好事,但是以現在的政治環境,異見聲
音的發聲空間越來越少,巿民及民主派議員都不免有無助的感覺,
當不能從正常途徑表達自己的聲音時,這類場面,可謂難以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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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3BL100 於 2009-2-26 10:21 發表 
香港議會台灣化絕對不是好事,但是以現在的政治環境,異見聲
音的發聲空間越來越少,巿民及民主派議員都不免有無助的感覺,
當不能從正常途徑表達自己的聲音時,這類場面,可謂難以避免。
其實佢地已經處於立法會內, 並是立法會議員, 一個香港言論最自由的地方,
一個可以有權直接與香港最高領導人對話的地方, 並有權力及特權法保護,
講錯野, 都唔會俾人告...
咁樣似乎無一個藉口, 係"不能從正常途徑表達自己的聲音" wor....問題唔係
佢地表達唔到聲音, 而是政府不接納佢地d意見吧....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2-26 10:3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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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9-2-26 10:29 發表 
問題唔係
佢地表達唔到聲音, 而是政府不接納佢地d意見吧....
這正是我想說的。既然政府不接納自己的意見,正常人大概都會
考慮用另外的方式表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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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3BL100 於 2009-2-26 10:39 發表 
這正是我想說的。既然政府不接納自己的意見,正常人大概都會
考慮用另外的方式表達吧。
雖然這是正常, 但用較暴力行為去表達不滿, 係不理性的行為, 如果人人咁做,
必定天下大亂, 所以, 即使政府不接納, 可以解釋到有關行為的動機, 但不影響
有關行為的不合理性... (即人地唔理你d意見, 你就去打人)
另, 明報有個人評論, 講及官場反應, 都不妨一睇: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90226/mta.htm
較有趣係最後一段, "他們認為,在不屑社民連的行動之餘,官員也要負上一定責任,因有議員親眼目睹,有一次,社民連議員在議事廳「發難」辱罵官員後,社民連的「演出議員」跟「受害官員」在立法會前廳「重逢」時,雙方又若無其事,還言談甚歡。"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2-26 12:0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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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社民連於昨天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宣讀財政預算案中作出搗亂及粗暴行為,本人對此予以譴責及堅決反對,又擔心小朋友從電視屏幕見到如此暴力行為會有樣學樣,將來面對不滿事情均有可能會採取以暴易暴的心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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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賜我異象,來委身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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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實實,如果可以用d手段去吸引市民去關心佢地應該關心既事
我相信咁都唔會係件壞事黎
如果顛狗冇掟蕉,你地估下靠班斯文議員既話
班老人家d生果金要唔要入息審查丫?
最頂唔順係而家民X聯掛晒banner出黎話成功爭取加生果金又盛
真係不知廉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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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W8306 於 2009-2-26 23:08 發表 
老老實實,如果可以用d手段去吸引市民去關心佢地應該關心既事
我相信咁都唔會係件壞事黎
如果顛狗冇掟蕉,你地估下靠班斯文議員既話
班老人家d生果金要唔要入息審查丫?
最頂唔順係而家民X聯掛晒banner出黎話成功爭取 ...
真係可悲, 原來要靠暴力, 先吸引到市民去關心佢地應該關心既事,
老老實實, 下次係唔係要死埋人, 先吸引到市民關心....?
我唔知點解, 明明暴力化議政係唔o岩的事, 有d人總係可以將佢美化...
合理化.....原來呢個世界, 真係要靠惡....
諗深dd, 呢個做法的根本, 是否正確? 所帶來的, 又有咩負面後果?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2-26 23:2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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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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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價值觀都唔同,唔需要勉強人地去認同自己認為正確既事,
如果佢地認為黃議員既價值觀係岩既,跟左之後唔好後悔就無問題,
要承擔自己所選擇一直到最後。
我自己就絕對唔認同黃議員所做既行為,但正如有好多人都指出只係做o係鏡頭面前,
我就會當佢演戲o甘,至於會唔會對其他人帶黎影響就唔o係我控制範圍,擔心都係多餘,
亦唔需要為佢既行為而動氣,社會上自然有公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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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9-2-26 23:18 發表 
真係可悲, 原來要靠暴力, 先吸引到市民去關心佢地應該關心既事,
老老實實, 下次係唔係要死埋人, 先吸引到市民關心....?
我唔知點解, 明明暴力化議政係唔o岩的事, 有d人總係可以將佢美化...
合理化.....原來呢個 ...
如果試想下,如果用理性手段係議會行得通既話
社民連就應該冇人入到去做議員啦
呢個世界,總要有人為受欺壓既小社群出聲既姐
君不見唔少長者支持掟蕉麼?仲恨不得要掟中曾生添
如果只靠班"理性","溫和"既議員?俾班官兇兩兇,拋兩拋就
"the"晒皮,死晒狗.誰人能為小市民伸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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