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orange 於 2009-3-13 01:00 發表 
香港法例只有車速上限,就無車速下限,交通警
都唔會捉人慢速(除非佢涉及其他事項先會一併
處理)
屯門公路無錯係公路,但唔代表可以行得好快,
特別多彎位斜路多又唔平,路面又唔係特別好闊
(有次搭車睇住架前巴士都行 ...
唔係冇, 只有果幾條行車隧道管制區及青馬管制區先至有名文規定
最低為25km/h. 至於考車牌時有一項名為車速與路面情況不附的.
有個Friend考牌時真係俾個官落過S於呢項而要重考. |
|
|
|
|
原帖由 ArnoldC 於 2009-3-13 04:30 發表 
"無合理地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已經構成不小心駕駛啦!雖然屯門公路係無某啲路咁令,但係行20km/h真係好過分同危險!
如果單純慢速行車而話"無合理地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
作成為不小心駕駛理由係不會成立,因為要有呢個動作而
導致下一個動作出現,例如因為你忽然減速,引玫其他車發
生意外咁先有機會被人告不小心駕駛
但要留意係如果架車一直保持呢個速度(所謂慢速)行駛,而
其他駕駛者係知道架車係keep住呢個速度行駛,就算發生
意外,都唔會告佢,原因係其他駕駛者明知佢慢速,但你走去做
其他野去影響其他駕駛者,例如由中線cut入慢線再出中線,咁
意外責任一定係cut線司機負責,因為明知前車慢車繼續cut線
或唔收慢架車,明顯無理由由慢車司機負責 |
|
益童學校,全民教育
|
|
|
原帖由 tonytsang_hk 於 2009-3-12 22:46 發表 
B9TL D司機個個都75KM/H的
寶林路落斜 係個大彎之前都係行75KM/H的
其實旺角計 75同65可以差個幾字
因為行65果D人 係街道當然唔會同你去盡 飛站 搏燈尾果D ...
剩係堆3AD就己經唔可以同B9比啦。
個幾字,我覺得可以接受。
但係樓主個CASE,比後面O的車係O甘過,玩野玩到過晒火位啦。 |
|
|
|
|
原帖由 38.HKT.138 於 2009-3-13 12:31 發表 
我反而唔明點解樓主明知佢碌到咁同會比後面 58M / 58P 爬頭但都仲要上佢車
因為貪佢有位坐同吉吉地..
過我頭的那一班58M AP係企滿人的... |
|
你有你可愛,我有我好笑。
|
|
|
但佢咁樣龜速駕駛,應該會比前車放得勁遠,候車乘客數量應該上升左,但都竟然有位坐,好像有點奇怪 |
|
|
|
|
原帖由 3AD60 於 2009-3-11 22:27 發表 
係荃灣都要用35分鐘入屯門(良景村)真係好耐,
我
我係屯門(紅橋)去美孚搭58X都只係20分鐘至
25分鐘左右,35分鐘都已經夠我搭58X由屯門(紅橋)
出到旺角啦!! ...
35 分鐘係良景坐260X都去到廣東道 tim la |
|
|
|
|
原帖由 Wright---AVW16 於 2009-3-13 20:35 發表 
但佢咁樣龜速駕駛,應該會比前車放得勁遠,候車乘客數量應該上升左,但都竟然有位坐,好像有點奇怪
因佢之前有一班企滿人的58M走了... |
|
你有你可愛,我有我好笑。
|
|
|
回復 9# 的帖子
講開263M,
近日都有經常唔準時既情況出現(尤其是往青衣方向),
而且有時仲行得比較慢
好似星期六咁,
曾經試過無左1240班車,
要等到1310先至有車....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