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錯就會認... 
但打就未必會企定. 
(因為要睇下係邊個打) 
 
[ 本帖最後由 箭豬 於 2009-5-2 00:0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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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最後果句 , 已經可以構成人身攻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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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針對ADL呢間如此垃圾既車廠,理由唔需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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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D18 於 2009-4-30 02:17 發表   
 
佢最後果句 , 已經可以構成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的謬誤,通常簡稱作人身攻擊,是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而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點,此乃犯了人身攻擊謬誤。 
 
哲學家李天命認為:「其實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那批判就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否則的話,父母責罵子女,法庭判辭批評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擊的謬誤了。」 
 
[ 本帖最後由 箭豬 於 2009-4-30 02:2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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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 咩事攪到樓主要封口呀? 
我未睇過佢未改前o既文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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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派交通迷同政治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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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箭豬 於 2009-4-30 02:21 發表   
 
人身攻擊的謬誤,通常簡稱作人身攻擊,是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而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點,此乃犯了人身攻擊謬誤。 
 
哲學家李 ...   
 
你將成段 wiki 搬落嚟想講乜? 
仲要冇 quote 來源 
 
p.s. 我都想知佢未改文之前講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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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的問題 
應該晌番站務版解決 
 
就咁晌 N 版發一篇意氣的話 
解決不了問題 
也給人一種意氣用事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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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uanta 於 2009-5-1 18:23 發表   
 
 
你將成段 wiki 搬落嚟想講乜? 
仲要冇 quote 來源 
 
p.s. 我都想知佢未改文之前講咩   
樓主以非常之無禮貌 + 連半點尊重都無既態度去對負評呢篇文章果位 , 即係小弟 
比左一個非常之無理既四字詞語 -- 特警判官 
 
*樓主有何資格話人係特警判官呀 , 連版規都唔去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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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針對ADL呢間如此垃圾既車廠,理由唔需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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