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Yahoo News HK — 東方日報(2005-9-28)
手機攝錄《神話》 青年險惹官非
我的意見:
如果拿新買的拍片手機,就勿到戲院內攝錄測試,以免瓜田李下。
這件個案的手機擁有者,不被戲院方面控告已純屬幸運,但難保會有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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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正常想試部新機都唔駛去戲院試啦
況且,戲院已經好耐之前講過話唔准拎o的有攝錄或影相功能o既儀器出黎,以免被人懷疑盜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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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D情況成日都有ga la~
成日都有人o係放映廳內用手機甚至相機拍攝,
職員見到多數都會叫佢收返好佢, 並強調呢個係違法行為,
D人通常都會好識do, 立刻收好部機
不過呢個職員做法好似有D問題,
一般發現盜錄o既處理方法都唔係咁,
通常都扮唔知, 然後立刻搵海關, 片主趕到現場, 有需要可以報警,
之後再安排人拎一D輕便又有少量攻擊性o既武器守o係放映廳門口,
如見到盜錄者想離開, 盡量想辦法阻止, 有需要可以使用武力,
然後將該人等交給海關同片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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