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講得真係好啱,我身為香港人最Q憎既就係呢D咁既政府官腔。
所以我都一定會大大聲向我可以講到野既地方盡量講,話俾人知呢樣野係絕對唔應該,
又,香港做得好唔好,同我點樣批評好似冇乜關係。
美國響哥本哈根會議冇承擔、增兵阿富汗,之前布殊打伊拉克,中國支援富爾特爾我都會鬧;
正如香港政府做得唔好,澳門政府洗太平地一樣我都係會照鬧。
有法律依據,唔等於合情合理。有法律依據係中央政府最鍾意用既「依法治國」,
至於果D法律、相關既指控是否確切,就在呢D依法治國以外。
你最後果句… 如果因為果D說話係「香港人」講而覺得唔啱聽,相同既說話由澳門人講就冇問題,
咁我都好希望大家可以放低呢D「地域籠牢」;又舉個例子,香港議員唔可以要求美國取消某D州份取消死刑嗎???
聽完覺得唔想理既即管唔理,但唔係話人地講就令你反感咁奇怪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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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enetian 於 2009-12-23 10:35 發表 
這些只是被拒入境人士自己講的事,不代表是事實。被拉上警察局的人,又有多少會坦誠講出自己是殺人犯、傷人、強姦犯?難道因此警察要馬上放人? ...
同様道理,澳門政府聲稱被拒入境的人,不能入境的原因,同樣是自己講的是,不代表是事實,隨時有可能是無中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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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enetian 於 2009-12-23 17:55 發表 
難道香港澳門人竊取國家機密,就是因為是特區,就可以接受,同意,有特權?
請閣下先想想,23條的立法原意,和立法帶來的效果,是否真的如某些人所說,「保護國家安全」這麼簡單?
試想想,當六年前SARS,中國大陸的疫情也可以是「國家機密」的時候;
去年四川大地震,有關豆腐渣工程的資料也是國家機密的時候,我們怎樣可
以保證,23條立法不會導致一些和公眾利益攸關的資訊,以「國家機密」之名
禁止公開,甚至使得有意追查的人士被捕和迫害?
原帖由 venetian 於 2009-12-23 17:52 發表 
我補充一點:不是說香港人講就唔啱聽,是如果講出來的,是違背當地人民意願,硬將自己認為對的逼另一個地方的人接受,根本不合理,亦不可接受。
等於你叫中東地方的人食豬肉、牛肉。每個地方有不同習慣及風俗、思想背景全部唔 ...
那麼,閣下的言論,是否代表澳門人的整體意願?何以見得?
[ 本帖最後由 S3BL100 於 2009-12-23 21:0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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