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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A) Life 生活討論區 其他討論題目 (N) 民主黨區議員(柴議員)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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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區議員(柴議員)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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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key_bsw 發表於 2009-12-24 21:5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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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enetian 於 2009-12-24 19:24 發表
說到底,澳門不是香港管轄的一個領土,澳門有拒絕不受歡迎人士入境的權利.兩地根本法制、政制都不同,正如澳門最高刑罰係入獄30年,而香港有終身監禁。

某幾個港人不能入澳門,是單一事件,將事年拉扯到澳門政治審查,是香港不滿人士製造的煙幕,企圖將自己不能入境的原因歸咎於澳門政府,是一個小人行為。

澳門政府行動是保護澳門居民,澳門政府收澳門居民稅是為澳門人服務,若然香港某些人被限制入境,應自我檢討,或與澳門政府良性討論。現在一被拒就發出大量指控澳門政府言論,與侮蔑澳門政府無疑,讓其入境,有損澳門安寧!

另外,上文有些人刻意將事件拉扯到國內某異見人士審判事件,完全沒有意義,是扭曲事實,製造事端的表現。


連串發生大量"單一事件"你都可以視之為"單一事件"既...... 不過真係唔多convincing咁啫......
至於有人質疑就係 "製造煙幕", 係要諉過於人, 係小人行為,
呢d說法真係又令我想起六四時候, 政府話學運係 "一場有計劃的陰謀,是一次動亂", "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咁... 都係稍稍 質疑 個政府就係有陰謀咁囉...

至於提及異見人士, 係因為你講緊「國家機密」每個地方都唔同, 咁我就用一d例子唻問番你, 係咪認同呢種 "中共文化" 底下既國家機密/國家安全?
原文寫多次, 希望你唔好兜圈, 直接回答...
你話「「國家機密」定義,在每一國家都會有不同的定義,港澳長久以來受英葡西式管治,根本上,文化存在差異,不可以以你我港澳人思想與中國內地的比較。」
咁我真係好想知,你係咪認同中央果隻定義唻立法23條?睇下最近既劉曉波,《零八憲章》有幾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同埋有文化差異,係咪就一定要認同中央果隻文化?就單單因為佢係主權國??定我地作為「中國人」,應該致力令佢呢種咁變態既文化可以改變?


至於你果句 "另外,上文有些人刻意將事件拉扯到國內某異見人士審判事件,完全沒有意義,是扭曲事實,製造事端的表現。",
我覺得就太言重喇... 你答就答, 唔答就唔答, 我又覺得唔駛將d野昇華到一個 "製造事端的表現" 呢個層次既......
不過講時講, 你呢句說話真係好似內地官員...... (例如外國有d中國食品有問題既新問, 就完全可以用番你果句說話唻開外交部記者會)
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9-12-24 22:5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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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9-12-24 23:1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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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H 發表於 2009-12-24 23:4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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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lsonli321 於 2009-12-24 22:50 發表
澳門政府請某些香港人食閉門羹與強姦完全是不對等的比喻
前者,港人進入澳門不是天經地義
後者,人身貞節受保護是天經地義

純粹捉住呢點,假設港人進入澳門不是天經地義此說成立,
誰又說過人身貞節受保護是天經地義呢?

設想非洲窮國內戰,大量婦女被強姦,而你作為中國香港人,正好在現場,
你會拿的標準,是「中國人不應干涉別國內政」(唔係你所講,我只是拿個命題),
還是「人的貞節應受保護」呢?

中國人干涉別國內政不是天經地義,
和人身貞節受保護是天經地義,熟是熟非?
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可能最終極的是第三把尺,
「別人的貞節和別國的內政都不及我的命仔重要」。

回正題,香港到目前為止仍然是有言論自由的地方,
我們有權發表任何意見,而有人意見與自己不同,乃十分正常,
任何人都有權說話,但不代表其他人一定要附和其觀點。
反對者可以反對,被反對者可以反反對,另一方可以反反反對,沒完沒了,
我希望澳門朋友明白,這是香港「區情」,價值觀不同就是不同,
若感到某些香港人(包括我)的言論令其反感,我們明白這是十分正常的,
繼續討論無任歡迎,但希望不要亂扣帽子,我們頭上有很多頭髮的,
也想多看看蔚藍的天空,無須戴帽。

曾經讀過一個報紙專欄,有香港人在外國讀書,
遇到一班操普通話的中國同學與之交往,第一句便問她「你是中國人嗎?」,
作者很快很肯定地答「是!」,對方便說她一定是香港人,只有香港會這樣答,
內地人普遍會說來自哪個地方,台灣人會很猶疑不知如何答。

看哦,哪有甚麼「將香港是看成一個獨立行政主權國」的思想呢?
香港人和澳門人一樣,對於被人誣衊是非常敏感的,
另正因香港人「自由慣」,這些不滿會即時宣之於口的,
我們的特首就是香港人的表表者,他是出名喜怒形於色的。

既然澳門容許香港記者入境不是天經地義的話,
相信香港人容許被評為「將香港是看成一個獨立行政主權國」也不是天經地義的。

說這些受爭議的題目(或者有人認為無乜好爭議),
好容易一粒老鼠屎搞禍成煲粥,我都不保證我冇講錯野,歡迎指正。

至於香港人圍內,意見不合多如天上繁星,
但相信我們都十分珍惜我們來之不易、由中央給予的自由,還有那部和澳門有所不同的基本法。
珍惜的意思是要把他用掉,而不是放在閣樓封塵十年唔知係乜。
基本法也不是用來「擁護」的,它不會因為你擁護而獲得價值,
基本法是用來「遵守」與「依據」的,適用於香港特區內每一個人,當然包括香港特區政府。

[ 本帖最後由 DIH 於 2009-12-24 23:50 編輯 ]
ming 發表於 2009-12-24 23:55 | 顯示全部樓層
討論好長冇咩心機睇
不過我自己覺得就好簡單
如果係「有跡象危害(澳門)公共安全」
拉晒D記者議員上法庭審啦
佢哋咁危險
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9-12-25 00:1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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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li321 發表於 2009-12-25 00:2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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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key_bsw 發表於 2009-12-25 02:0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lsonli321 於 2009-12-24 23:11 發表

(政事與賑災,完全是兩個不同範疇,毫無必要混為一談)

你都識講,你係想做世界公民,唔係世界領袖,
關心或發聲,還請配合身份
如果你認為自己不懂如何區分身份言行的尺度,我會建議你暫且韜光養晦,經歷多點世態磨練,
那就至少不會丟臉


政事與賑災完全係兩個不同範疇??? 唔駛睇好舊既歷史, 呢幾年果D天災你有冇睇過???
921台灣大地震, 512汶川大地震, 緬甸風災+水災, 要討論賑災就要討論政事, 你想完全將兩者分開???
會唔會有少少太天真咗D???

你都真係好有趣, 不停拋D概念出唻又唔好好咁講下自己點理解...
我想問, 咩叫"世界公民", "世界公民"到咩地步先會俾人覺得似"世界領袖"?
響 hkitalk.net 呢度議政, 言論上點可以令 "世界公民" 演化為 "世界領袖"?
又或者, 正如我之前問... 呢度咁多個reply過既人邊個係 "清談"? 邊個唔係 "清談"?
唔係 "清談" 既人又響度做緊咩????? 邊個定 "清談" 條線??
希望你造福人群, 廢事大家發言既時候都唔知點解會 "丟咗臉" 嘛...

又再或者, 如果 "身份言行的尺度" 並非普世價值, 而某些人尺度同你不同, 係咪就已經構成 "丟臉" ???
你果D "建議" 真係多謝夾盛惠, 我一直都叫你舉例講, 咩叫"清談", 咩會構成"丟臉"你又死都唔肯講,
而我本人真係覺得自己俾人話 "丟臉" 係對我父母好大既打擊, 都想搞清楚係你個尺度有問題定我真係丟臉咁囉...
麻煩你幫幫手, 解答下啦...

[ 本帖最後由 monkey_bsw 於 2009-12-25 02:26 編輯 ]
monkey_bsw 發表於 2009-12-25 02: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lsonli321 於 2009-12-25 00:13 發表

被人侵犯,被侵犯者還擊當然不會丟臉
但是如果沒有被人侵犯,還在潑辣還擊,那就很丟臉了

自身貞潔是屬於自己,是自己的私人資產,強姦就是掠奪了這種私人資產,所以強姦當然沒有可能是天經地義
而澳門入境權,屬於澳門政府,這個權力至少一定不是香港人的私人資產,被拒入境沒有掠奪過港人什麼


入境權又同"私人資產"可以一齊講... D概念越唻越千奇百怪...
如果自身貞潔係屬於自己, 咁一個人既名譽都係屬於自己 (澳門係用緊D對付恐怖份子/極端主義者既條例唻唔俾人入境喎),
你如何去解釋兩種 "掠奪" 點樣令你產生兩個不同既演繹???

另外,回答你假設的問題,如果你說的非洲窮國,貞潔觀念與的我們中國人相同
那就算協助被姦者還擊也沒有問題,因為這不會干涉了這個非洲窮國的價值觀,不但不會丟臉,更是一個英勇行為;
可是如果,這個國家,男女之間沒有貞潔觀念,強姦不被視為有問題,
那我只會袖手旁觀,因為我沒有必要以中國人的價值觀加諸於非洲人身上


即係對你唻講, 即使一個地方"謀殺"都不被視為有問題, 你見到一個人追斬另一個人你都會就手旁觀???
而個原因就係 "唔將自己價值觀加諸其他人身上"???
如果係咁理解的話, 我估好多人都會知道同你真係 "道不同不相為謀" 了......

自由固然重要,但如何與秩序取得平衡,是很深入課題
自由要去到什麼程度才叫合理? 這是每人標準不同
但要是干涉別人內政,除非是在非常極端的情況(例如北韓)
否則平等關係下,港人沒有什麼權利及義務干涉澳門內政

咁點先算"干涉人地內政"?? 講兩句, 寫兩句, 嘈兩嘈, 要求人地改善 = 干涉內政?????
如果香港人 "不被污衊既權利" 被澳門侵犯, 咁你覺得可以點平衡?????

澳門與北韓的分別在於
澳門人完全有出入境的自由,也有通訊的自己,如果他們有受壓迫而要求救
他們完全可以做到,但他們卻沒有求救,香港人完全沒有必要假設澳門人有被救助的需要
而北韓人沒有出入境與通訊的自由,他們不能向外間求救,如果外間要干涉北韓內政,至少還算合理

澳門真係冇人求救?????
另外, 北韓D人即使冇出入境同通訊自由, 你又如何假設 "北韓人有被救助的需要" ???
monkey_bsw 發表於 2009-12-25 02:2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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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lsonli321 於 2009-12-24 22:50 發表
有乜荒謬?
你自己都識講,澳門政府係管理者,管理澳門人為主人的澳門
那就像屋主一樣有足夠權力拒絕非澳門人進入

你加入了「使用權」,「擁有權」的概念,
套在我的比喻,也不過就像租客也是可以不讓業主或陌生人隨意入屋的

你以上理論,如果事件是澳門政府拒絕一個澳門公民回境,那還可以成立
可是,如果拒絕一個香港人入境,澳門政府的管理權己足夠有這個權力


你又誤會我講既野喇... 澳門政府 同 澳門人 之間唔係一個 "使用權" 既概念......
所以租客 (一個有使用權既人) 可以唔俾人隨意入屋,
政府 (我都唔知可以點樣有使用澳門既權力) 就要跟番一D規矩唻做而且要令人信服 (除非你認為澳門政府唔駛咁文明).

澳門政府同澳門人之間果個 "租約" (如果你硬係要用一間"屋"唻做比喻), 唔係完全授權,
而係基於 澳門基本法 同埋 澳門法例 去做, 當澳門政府要行使呢D法例所賦予既權力既時候,
就要跟番一D規矩唻做而且要令人信服 (除非你認為澳門政府唔駛咁文明).

請問「入境權」是指「香港人進入其他境地之權」還是「香港人返回香港之入境權」?
前者,任何一個政府都沒有權力保障,後者不見得港府沒有保障

另外,香港政府發表過什麼言論,污衊那些被拒進入澳門的香港人?


保安局自己都講, 會保障港人在境外既合法權利, 我唔知你是否認同, 香港人不被污衊都係一種???
如果香港政府自己唔做野去保護, 佢都唔駛自己講咩去污衊香港人, "唔做"本身就已經係一種對香港人既污衊.
另外, 亦都想請你留意, 係人都知去世界任何地方都唔包保你入到境, 呢個唔駛講;
但呢度一路講緊既"入境權"都係講緊澳門政府用 "危害澳門公眾安全" 指控香港人而唔俾佢地 "入境".

澳門政府請某些香港人食閉門羹與強姦完全是不對等的比喻
前者,港人進入澳門不是天經地義
後者,人身貞節受保護是天經地義


如果自身貞潔係屬於自己, 咁一個人既名譽都係屬於自己 (澳門係用緊D對付恐怖份子/極端主義者既條例唻唔俾人入境喎),
你如何去解釋兩種 "掠奪" 點樣令你產生兩個不同既演繹???

有人被人不合理地拒絕入境, 然後你夾硬話人地係有某D衰野 自己攞嚟;
咁樣, 同有個人俾人強姦, 然後你夾硬話人地係自願, 仲要踩多兩腳叫佢唔好呼天搶地去追究, 有咩分別????
再FOLLOW多一個問題, 如果你認為"強姦"應該調查,
咁"不合理地拒絕入境"係咪都應該得到同樣待遇, 而唔係好似你咁叫人唔好呼天搶地廢事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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