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wyeung 於 2010-8-7 00:56 發表 
選擇較輕罪名去落charge, 這是律政署的決定。
而阮官判案一向輕手, 一切實屬巧合。
選較輕罪名落charge, 其實十分常見,
貪佢夠易prove到有罪, 好過成日食白果。
而同一判決, 唔好彩遇著個釘官, 結果可以完全不同。
將判決聯想到權力問題, 諗多左啦...
我反而覺得你諗少左就真..
早陣子知道一件砌生豬肉既襲警CASE, 拎出來同大家分享一下.
話說有個男親友, 某日行行下街俾D警察查身份證, 搜身, 之後被警察圍..
後來帶左返警署, 竟然係告佢襲警, 仲攪到要保釋...
後來搵左個大狀一睇, 個大狀話: 就算以警局返來既口供紙, 呢件好明顯唔係襲警CASE WO..
就係咁, 搵左個大狀交涉一輪, 咁就無事啦..
呢件事, 而家點判都係有問題..
如果上訴仍然維持輕判, 大家當然覺得司法制度蕩然無存, 只係服務有錢人...
再睇返過往醉駕及襲警案例, 更加覺得有問題..
但重判的話, 會否俾錯訊息D警察, 下下都告人襲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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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雞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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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ny 於 2010-8-6 01:35 發表 
那麼唸個 Double Master 回香港打劫或許也只判感化。
受良好教育的人,
1) 有事唔留o係現場 "I want to leave, i dun care"
2) 打警察
3) 酒行開車
唔係罪加一等?
打完劫就自己搵醫生話自己有精神病. 咩唔係由法醫 / 小欖 (中立人仕) 去證明當事人係咪有精神病?
醫生的斷定都係主觀同錢的意願. 私家醫生唔係診症向錢走? 我唔信呀!!
所有理由都係反智, 反常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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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bw 於 2010-8-7 16:39 發表 
我反而覺得你諗少左就真..
早陣子知道一件砌生豬肉既襲警CASE, 拎出來同大家分享一下.
話說有個男親友, 某日行行下街俾D警察查身份證, 搜身, 之後被警察圍..
後來帶左返警署, 竟然係告佢襲警, 仲攪到要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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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唔係上訴 (appeal), 只係覆核 (review)。
覆核即係控方唔滿意結果, 叫原審法官自己睇下有冇判錯野,
一般黎講, 除非真係錯到好離譜, 例如用錯legal principles,
極少會今天的我打倒昨日的我。
一單案點判, 除左案情以外, 運氣係好重要。
阮官本身都係輕手到出哂名, 窮人富人佢都係判得出奇地輕,
相近案件, 唔同官判結果相差甚遠, 情況絕不罕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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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9097 於 2010-8-7 13:14 發表 
問題係,何解經常性地咁巧合對象都係上流社會人士?
又唔見咁啱輪到普通市民?
講到尾, 咪又係傳媒發大去做, 等大家覺得司法已死。
法庭從來唔係尋找真相既地方, 你去問十個大律師,
我敢講冇人會答你佢相信判決等於真相,
法官寫判辭都係用"safe conviction"。
我覺得呢單案係判輕左, 但唔代表法庭唔公正。
你話有唔公平唔公正, 好, 俾有公信力既統計數字出黎說服我,
唔好搵一兩單case就話法制偏幫有錢人。
你唔信可以自己抽時間去裁判法院聽審,
好多社運人士有關既案件, 點解打得甩就係因為警察唔跟程序,
唔代表佢地冇做。
判決有問題, 你可以上訴, 上訴一次都唔滿意, 可以打到去終審庭,
一單有問題既判決就上綱上線, 咁既社會真係叫人心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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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wyeung 於 2010-8-7 20:23 發表 
講到尾, 咪又係傳媒發大去做, 等大家覺得司法已死。
法庭從來唔係尋找真相既地方, 你去問十個大律師,
我敢講冇人會答你佢相信判決等於真相,
法官寫判辭都係用"safe conviction"。
我覺得呢單案係判輕左, 但唔代 ...
去年看到以下車禍新聞的剪輯,連結雖然都死了,但都是事實,你不信的話可以上慧科新聞網找。實在很難不說法律面前不是窮人含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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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V188.HD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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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v188 於 2010-8-7 21:07 發表 
去年看到以下車禍新聞的剪輯,連結雖然都死了,但都是事實,你不信的話可以上慧科新聞網找。實在很難不說法律面前不是窮人含忍...
香港報章既法庭新聞, 好多時係講D唔講D。
第一時間認罪減刑三分之一唔會講,
有同類案底加刑唔會講, 環境差異又唔會講。
法庭點樣計條數出黎, 只有睇份判辭先可以話公唔公平。
無可否認, 有錢人可以搵個好少少既counsel,
認真打單case同是是旦旦係有分別,
但我自己係court見到既, 未至於係貧富待遇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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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wyeung 於 2010-8-7 22:13 發表 
香港報章既法庭新聞, 好多時係講D唔講D。
第一時間認罪減刑三分之一唔會講,
有同類案底加刑唔會講, 環境差異又唔會講。
法庭點樣計條數出黎, 只有睇份判辭先可以話公唔公平。
無可否認, 有錢人可以搵個好少少既counsel,
認真打單case同是是旦旦係有分別,
但我自己係court見到既, 未至於係貧富待遇不同
下間的部份, 看來很矛盾呢.
有錢人可以搵個好少少既counsel,認真打單case同是是旦旦係有分別 vs 未至於係貧富待遇不同
頭一句及尾一句, 我個人覺得很有自打咀巴的感覺.根本有錢人跟沒有錢的人, 待遇就是不同.
有錢的可以去搵精神科醫生寫紙,
為何今次係全盤接納辯方的理據?
有聽今朝LTV CAFE的就會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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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雞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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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事件, 我自己意見是, 法律問題, 法律解決,
本身法律制度提供左上訴機制, 正是用來面對
這方面的問題...
雖然個人來說, 襲左3次警, 都唔駛坐監, 話有精神病,
又唔駛入小覽, 我都認為是"有問題"...
但如果因為呢一件事, 社會上部分人就講到香港法律
制度崩塌, 唔相信法律等, 似乎是太誇張...
其實講開, 法律是否絕對公平? 肯定唔係, 法律係追求公平,
我記得以前都講過, 立法會大樓上的法律女神像, 手拎天秤,
但如果有留意, 有關天秤都唔係平的, 而是斜的..
但遇到覺得唔公平, 應該是點做? 正如開頭講, 法律問題,
法律解決, 還是最實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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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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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bw 於 2010-8-7 23:22 發表 
下間的部份, 看來很矛盾呢.
有錢人可以搵個好少少既counsel,認真打單case同是是旦旦係有分別 vs 未至於係貧富待遇不同
頭一句及尾一句, 我個人覺得很有自打咀巴的感覺.根本有錢人跟沒有錢的人, 待遇就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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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已經唔係法庭制度既問題。
坐飛機搭經濟客位同頭等位, 睇你肯唔肯俾錢,
唔通我坐唔起頭等位, 就企起身鬧國泰歧視窮人。
而家法庭審案已經唔似以前咁, 個官只係坐係度聽,
好多時老爺覺得counsel問唔足講唔清, 都會出聲去問清楚。
與其係空氣度講咁多理論, 信D傳媒係度以偏蓋全,
我建議各位有時間就入去法院度聽下審,
睇下個程度係點樣一回事, 睇下報章雜誌有幾多野冇講去激起民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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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咁樣不如唔准人揀律師入法庭算。
另外有問題的係律政司,以及點解一件事可以有兩條罪可以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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