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ong 於 2010-9-29 19:16 發表 
被評分文章應該唔可以改, 咁已經可以"報警"處理
扣分後文可以改,不過扣0左0既分將會被「永久保存」。 
[ 本帖最後由 admin35 於 2010-9-30 11:0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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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Trident 集團主席、愉景灣之友暨 sica何洛瑤 fans:Dbay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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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wfb1601 於 2010-9-29 19:20 發表 
扣分後文可以改,不過扣0左0既分將會被「永久保存」。
只係最後一次改文前的評分可以考慮不被投訴影響。
最後一次改文後的評分仍有可能被判違規,
而在改文後,以改文前理由評分 或者
以「評分後改文」為理由評分 都是違規的。
這篇文似乎有人中招,待處理過去數天缺勤時的事務
再決定是否需要立案處理。
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召集人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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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hong 於 2010-9-30 11:22 發表 
樓上 #11 給閣下改過什麼 ?
我按「引用」時按錯了「編輯」,#12 的內容出現在 #11 才知出事,
所以改了回去,不好意思。
如果 nwfb1601 站友發現我多手刪了原有內容,煩請補回。
萬分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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